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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方案的通知

2015-08-15 13:58 來源: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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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寧夏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方案的通知

寧政辦發〔2015〕110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寧夏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8月15日

寧夏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方案

建設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是提升我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打造“兩優”發展環境的重要抓手,對我區發展外向型經濟,建設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和絲綢之路經濟帶戰略支點,提高服務國家向西開放能力,具有重要意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電子口岸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2〕4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19號)、《國務院關於印發落實“三互”推進大通關建設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68號)、《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9號)和自治區黨委十一屆六次全會《關於融入“一帶一路”加快開放寧夏建設的意見》(寧黨發〔2015〕22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我區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試點,制定如下建設方案。

一、建設目標

以探索建立“一門受理、多證聯辦”的行政審批管理模式為方向,以對接阿聯酋、卡塔爾、沙特阿拉伯、阿曼和哈薩克斯坦等實施“單一窗口”管理模式的絲綢之路沿線國家貿易投資標準和規則為重點,緊密結合我區電子口岸建設,按照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要求,整合資源、優化流程、壓縮時限,搭建統一的口岸管理和服務平臺,全面推進進出口環節審批、監管和服務平臺業務系統建設,真正實現“一個平臺、一次申報、一同受理、一併反饋”。

(一)近期目標(2015年)。圍繞關檢合作“三個一”(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結合我區電子口岸建設,整合銀川海關、寧夏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自治區商務廳等口岸管理部門進出口環節審批事項,通過數據標準化和流程標準化設計,形成“單一窗口”基本框架,在口岸監管部門之間推進實現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

(二)中期目標(2016年-2017年)。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服務部門擴大到與國際貿易相關的政府部門,實現與銀川綜合保稅區、銀川河東機場、中國貿促會寧夏分會、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外匯管理局寧夏分局等部門涉外管理和服務系統的對接,實現許可證件、外匯服務和物流管理等業務“一站式”辦理。

(三)遠期目標(2018年-2020年)。實現所有口岸監管部門和服務單位涉外審批事權的全口徑覆蓋,將寧夏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公共平臺建設成為設施完善、功能健全、運轉有序的統一的涉外監管和服務平臺。

二、建設原則

(一)先規劃後實施。目前國內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尚無成熟經驗可供借鑒,必須堅持先規劃後實施的原則,對平臺建設過程中相關部門利益的調整,數據、流程的標準化,可能面臨的法律法規制約,後期運營管理模式的選擇和系統信息的安全防護等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規劃,穩步推進,確保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順利實施。

(二)先國內後國際。整合自治區口岸管理和服務部門進出口環節審批事項,通過數據標準化和流程標準化設計,推進部門之間的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實現信息數據、查驗設備等資源共享。同時,推進區域通關一體化,實現與沿海沿邊口岸的對接。在此基礎上,推進與國際標準和模式的對接。

(三)先沿線後延伸。新時期,寧夏對外開放的戰略方向是以阿拉伯國家和穆斯林地區為重點的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建設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作為創新對外開放體制機制的重大舉措,必須服從服務這一戰略,在推進與國際標準對接上,先期重點探索與阿聯酋、卡塔爾、沙特阿拉伯、阿曼和哈薩克斯坦等實施“單一窗口”管理模式的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對接,待條件成熟時,再實現與其他國家平臺的對接。

(四)先商務後政務。在國際貿易領域建設“單一窗口”是探索建立“一門受理、多證聯辦”行政審批管理模式的突破口。為今後整合發展改革、民政、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民政和工商管理等相關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建立電子政務“單一窗口”管理系統提供重要經驗。

三、功能設計

(一)關檢合作“三個一”功能。企業可通過“單一窗口”電子平臺一次性輸入申報數據,更改或撤銷報關、報檢單錄入數據;關檢雙方可通過“單一窗口”實現查驗信息對碰和“關檢聯網核放”。企業可通過“單一窗口”查詢電子報關、艙單、結關等海關通關信息和自理報檢企業備案號、報檢單號、報檢單流程、通關單狀態和計收費等檢驗檢疫信息。海關、檢驗檢疫等口岸監管部門可以通過“單一窗口”實現信息共享。

(二)電子口岸數據交互中心功能。借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口岸管理和服務公共數據交互中心,實現口岸管理和服務部門涉外審批事項的網上集中辦理以及進出口業務信息流和貨物流等電子底賬數據的集中存放,推進與國內“單一窗口”平臺和國家層面口岸監管平臺的對接,實現數據訂閱和聯網查詢。

(三)進出口艙單發送功能。艙單申報系統是一個以國際標準格式艙單數據為基礎,實現進出口艙單及相關單證的企業規範化申報,為企業提供一次性錄入空運艙單信息,分別向海關、檢驗檢疫、邊檢、海事等口岸監管部門申報,實現海關及相關監管部門接收、審核、審單核注、放行核銷等一系列業務管理過程的電子化,整合進出口物流鏈信息,建立艙單的風險分析體系,提高監管水平。

(四)運輸工具申報功能。承運人或代理方將進出境航空器、船舶、陸運工具信息和進出口貨物申報信息一次性錄入平臺,分別發送給口岸監管和運營單位。監管單位的查驗審批結果通過平臺反饋企業,並供其他監管部門查詢和共享,方便口岸監管部門進行風險分析和分類檢驗,實現對運輸工具申報信息的共享和聯合檢驗,提高運輸效率。

(五)加工貿易聯網監管審批。為企業提供一次性錄入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數據,實現商務部門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及生産能力證明、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內銷批准證數據與海關加工貿易備案及核銷數據的共享和聯網管理,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

(六)綜合保稅區查驗中心聯網核放功能。對進出銀川綜合保稅區查驗中心的貨物,承運人或代理人將運輸工具、鋪墊材料、進出口貨物、跨境電商收發貨人及貨物信息等項目的申報內容一次性錄入平臺,分別發給口岸監管和運營單位;海關、檢驗檢疫、綜保區管委會(查驗中心運營單位)在“單一窗口”辦理進出口貨物放行手續,電子信息統一發送至查驗中心電子閘口。

(七)原産地證申請功能。凡依法具有申領原産地證書資格的企業,在系統通過企業備案後,可直接錄入原産地證的申領申請以及出口商品加工工序、原材料成本佔産品成本的從價百分比、原材料産地等備案信息,系統根據所選擇的申領主管部門,將所申領的原産地證信息和備案信息和發送到商檢、貿促會的內部管理系統,企業根據系統所反饋的信息辦理各類原産地證的申領手續。

(八)會展商品通關通檢申報功能。為會展代理企業提供一次性錄入展會和展品備案及核銷信息,減少數據重復錄入,簡化通關申報手續,縮短通關時間。

(九)進出口環節相關財務管理功能。企業通過平臺申報並繳納關稅、報關報檢費用及其他費用。全部費用實行總計申報和繳納,由平臺管理部門按照部門實際收取的份額分發給各個部門。

(十)其他審批功能。將各外貿監管部門的獨立審批事項,包括公安出入境信息系統應用、出口退稅聯網核查、進口增值稅聯網核查、進出口許可的申請與聯網核查等,已建立業務系統的,統一連接至“單一窗口”公共平臺。

四、業務流程設計

“單一窗口”業務流程主要包括申報端、核心運營端、數據交換中心和監管端四個環節。

(一)申報端。

申報端,即“公共服務門戶”系統是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對外服務的統一門戶系統,承擔政策宣傳、數據披露、新聞報道、申報操作、業務查詢等綜合功能。進出口商、貨代公司、船代公司、報關行、加工貿易企業、物流企業等進出口相關企業通過“公共服務門戶”進行業務申報(關檢聯合申報、艙單申報、航空器申報、加工手冊申報、原産地證申領和會展商品申報等)、信息備案(企業備案、商品備案等)、隨附單據上傳(合同、商業發票、裝箱單、貨物進出口委託書、報檢委託書和報關委託書等)、業務查詢等功能操作。

(二)核心運營端。

海關、檢驗檢疫、商務、稅務、外匯管理等口岸監管和服務部門通過核心運營端處理申報端所提交的所有數據信息和指令,並協同連接到各個業務子系統,由各個子系統完成整個業務監管及服務的全流程運作,實現監管和服務的閉環操作。以關檢聯合申報系統為例,應用流程如下:

1.1.企業通過申報端提交備案資料,待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後即可進行業務申報;

2.2.企業備案成功後,可在申報端在線提交“關檢申報”的相關資料信息(包括申報單和隨附單據等信息)。資料提交到關檢聯合申報系統,運營單位進行申報單和隨附單據信息的核對,核對無誤後提交系統進行數據處理;

3.3.系統自動將核對無誤的數據信息進行分類轉換,分別形成報關和報檢申報所需的數據信息,再提交到數據交換中心進行數據整合交換;

4.4.數據信息在數據交換中心,與監管部門的口岸管理系統(海關H2010系統/商檢CIQ2000系統)進行數據對接與交換;

5.5.監管端內部系統(海關H2010系統/商檢CIQ2000系統)從數據交換中心接收“業務申報”信息後,經過其內部的業務處理,將“回執信息”、“查驗指令”信息再通過數據交換中心反饋給“單一窗口”平臺;

6.6.關檢聯合申報系統將海關的查驗指令和商檢的查驗指令進行對碰,形成一次查驗信息後,再通過數據交換中心發送給監管端海關和商檢的內部系統;

7.7.查驗完成後,監管端內部系統(海關H2010系統/商檢CIQ2000系統)將向數據交換中心發送“放行指令”信息,關檢聯合申報系統將海關的放行指令和商檢的放行指令進行對碰,形成一次放行信息後,再通過數據交換中心發送給監管端海關和商檢的內部系統;

8.8.企業通過公共服務門戶系統進行業務查詢,及時了解業務申報的進度情況和查驗放行信息。

隨著“單一窗口”平臺業務的開展,核心運營端將逐步開通艙單申報、航空器申報、加工貿易監管、原産地證申領、會展商品申報等業務申報處理和系統應用。

(三)數據交換中心。

“單一窗口”信息平臺通過數據交換中心繫統,與海關、檢驗檢疫、稅務、外匯管理局、銀行、金融機構等眾多關聯單位進行信息的整合交換,使“單一窗口”平臺與各個口岸監管和服務部門的內部系統形成高效融合的一體化應用。

(四)監管端。

“單一窗口”涉及口岸監管和管理的眾多部門,而各個部門都有自身的監管端系統,“單一窗口”信息平臺將逐一進行數據對接,其中包括海關H2010、商檢CIQ2000等系統。

五、建設步驟

(一)建設階段

按照功能定位和我區的實際情況,按照“總體規劃、分步實施、明確目標、急用先行、穩步推廣、拓展提升”的原則,用2年左右的時間,分三個階段建好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

1.第一階段。通過需求採集、平臺設計、開發建設、集成測試、驗收測試、系統發佈等步驟,主要完成關檢合作“三個一”和電子口岸數據交互中心功能設計。該階段預計用時1年。

2.第二階段。通過開發建設、集成測試、驗收測試、系統發佈等步驟,主要完成進出口倉單發送、運輸工具申報、加工貿易聯網審批和綜合保稅區查驗中心聯網核放功能等功能設計。該階段預計用時半年左右。

3.第三階段。通過開發建設、集成測試、驗收測試、系統發佈等步驟,主要完成會展商品通關通檢申報、原産地證申請、進出口財務管理、其他審批及聯網核查等功能的設計。該階段預計用時半年左右。

(二)運營管理階段。

該階段為平臺建成投入使用後的後期運營維護階段。主要包括委託專門機構管理、系統和信息安全防護兩個方面:

1.委託專門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立足“單一窗口”公共服務屬性,以電子政務社會化為方向,按照中立性和可持續性的原則,以市場化運作方式,選擇“單一窗口”平臺運營公司。運營公司負責確保平臺的穩定運行、業務培訓、宣傳推廣以及系統升級改造等。政府部門通過購買服務向“單一窗口”平臺運營公司提供政務服務部分的服務費用,補貼前期運營可能存在的虧損。

2.系統和信息安全防護。“單一窗口”平臺系統對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要求非常嚴格。針對投入運營後存在的“黑客”入侵、數據欺詐、盜用權限非法訪問,內部管理人員非法竊取、偽造、篡改和惡意破壞計算機系統等威脅,需要在國家信息保密管理部門的指導下,採用最可靠的安全保密手段和密碼技術,開發和使用包括用戶身份認證、操作授權。日誌管理、數字簽名、信息加密、輻射洩露及病毒防範在內的一整套信息安全保密系統。同時定期對信息系統進行攻防測試,建立備份系統,健全安全保密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協調機制。建立由自治區商務廳牽頭,銀川海關、寧夏檢驗檢疫局、寧夏國稅局、人行銀川中心支行、國家外匯局寧夏分局、銀川綜保區管委會、中國貿促會寧夏分會,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公安廳、信建辦信息化建設辦、工商局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建設、管理和運行的各項具體工作,確定需要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彙報的重大事項和議題。

(二)加強經費保障。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經費在自治區信息化專項資金中列支。由自治區商務廳向自治區信建信息化建設辦申請項目預算,自治區信息化建設信建辦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和建成後的驗收評估。同時,考慮到我區外貿業務規模較少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的公共服務性質,建立工作經費長效保障機制,確保後期運營維護管理。

(三)完善監督機制。自治區商務會同財政、審計、信建辦信息化建設等部門,建立監督考核制度,細化考核評價指標,加強對任務分工落實情況的監督和考核,確保試點工作落實到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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