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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推進外貿穩定增長的實施意見

2015-08-15 14:03 來源: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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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推進外貿穩定增長的實施意見

寧政辦發〔2015〕111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1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進口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4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進出口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5號)和自治區黨委十一屆六次全會《關於融入“一帶一路”加快開放寧夏建設的意見》(寧黨發〔2015〕22號)等文件精神,積極應對複雜多變的經濟形勢,加快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夯實我區外貿穩定發展基礎,提升內陸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特製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順應新時期國家“一帶一路”開放戰略,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著力優化貿易結構,轉變外貿發展方式,積極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努力擴大對外貿易規模,促進我區經濟健康穩定發展。

二、基本原則

開放引領,平衡發展。通過實施積極的進口和出口平衡、“走出去”和“引進來”平衡、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平衡戰略,推進大範圍、寬領域、高層次的對外開放,帶動外貿穩定增長。

深化改革,創新驅動。依靠改革和創新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加強與國際標準和規則的對接,提升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營造低成本營商環境。著力提升外貿經營主體科技創新能力和自主品牌經營能力,增強外貿發展的內生驅動力。

內外聯動,借力借勢。利用我區連南接北、承東啟西的地理優勢和面向絲路絲綢之路沿線國家開放的人文優勢,著力培育內外貿結合市場,建設面向絲路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集散市場,打造具有寧夏特色的外貿競爭優勢。

集聚資源,夯實基礎。加強貿易與産業結合,強化銀川綜合保稅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外貿出口基地等開放型載體的資源集聚功能,有效承接外向型産業轉移,夯實外貿發展的産業支撐。

三、總體目標

到2017年,全區進出口總額、實際利用外資、對外經濟合作總額比在2013年的基礎上翻一番,力爭到2020年再翻一番。到2020年,我區外貿傳統優勢進一步鞏固,外貿競爭新優勢培育取得實質性突破,對外貿易穩定健康發展,努力實現四個轉變:推動外貿結構轉變,形成市場多元,、經營主體協調發展,、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融合推進,、進出口平衡發展的外貿結構;推動外貿方式轉變,形成傳統貿易和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採購型貿易、加工貿易、供應鏈服務等新型貿易方式協調發展的外貿方式;推動産業集聚效應轉變,形成以銀川綜合保稅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外貿出口基地為支撐的外向型産業集聚載體;推動外貿發展環境轉變,形成低成本的便捷通關機制,現代會展、金融等功能健全的服務機制和支撐有力的財稅政策體系等“三位一體”的外貿發展環境。

四、重點任務和措施

(一)推動外貿結構調整。

1.推動出口市場多元化。編制年度境外參展計劃時,將開拓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和其他新興市場作為重點。充分利用商務部重點支持的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品牌貿易中心,推動我區特色優勢産品到境外舉辦商品展示和貿易對接活動。優化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補助資金及其他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方向,對企業開拓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市場和新興市場給予重點支持。(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外辦。)

2.實施進口促進。制定《寧夏回族自治區鼓勵進口技術和産品目錄》並實施貼息支持,擴大先進設備、關鍵零部件、技術、資源性産品、一般消費品進口。進一步整合和規範進出口環節經營性服務和收費,能減免的儘量予以減免,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加快清真牛羊肉進口口岸建設,完善關檢一體化設施,指導企業申請進口肉類收貨人備案資質,探索建立清真牛羊肉交易所,擴大清真牛羊肉進口。擴大能源進口,爭取國家賦予我區民營能源企業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質及進口允許量。積極申請藥品、糧食、水産品和汽車整車進出口口岸。(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口岸辦,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物價局、銀川海關、寧夏檢驗檢疫局、寧夏國稅局。)

3.推動外貿經營主體協調發展。支持重點外貿企業技改研發和品牌創建,提高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平臺能力,加快培育外貿自主品牌。在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計劃中,優先支持重點外貿企業。支持中小外貿企業走“專精特新”和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的路子。支持中小外貿企業融資租賃大額設備和技術,對融資租賃費用給予補助。發揮好現有中小外貿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和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補助資金的作用,鼓勵中小外貿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支持發展外貿眾創空間,降低創新創業門檻,簡化住所登記手續,採取一站式窗口、網上申報、多證聯辦等措施為外貿創業企業工商註冊提供便利。對外貿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的房租、寬帶接入費用和用於創業服務的公共軟體、開發工具予以補貼,鼓勵眾創空間為創業者提供免費高帶寬互聯網接入服務。(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自治區金融辦、工商局、財政廳。)

4.大力發展服務貿易。制定我區鼓勵類服務業出口目錄,重點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風情的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藝演出、文化旅遊和動漫遊戲、創意産品等服務貿易。利用中阿博覽會平臺和境外參展,加強與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服務貿易對接;建立與服務貿易相適應的通關管理模式。(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文化廳、旅遊局、金融辦、寧夏國稅局。)

(二)大力發展新型貿易方式。

5.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加快銀川市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工作,研究制定跨境電商涉及的交易、支付、物流、通關、退稅、結匯等監管和服務規範。出臺財稅及金融服務政策,支持企業通過建設“海外倉”、物流分撥中心等手段,利用跨境電子商務方式積極開拓國際市場。(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銀川綜保區管委會銀川綜合保稅區管委會,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銀川海關、寧夏檢驗檢疫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寧夏分局、寧夏國稅局、銀川市人民政府。)

6.促進市場採購貿易發展。培育中阿國際商貿城等有一定市場基礎的內外貿結合商品市場,爭取國家將我區列為市場採購型貿易方式試點省區,建設面向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集散地。支持中阿國際商貿城通過中阿博覽會平臺做好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展覽展示活動。構建經營主體、海關監管、檢驗檢疫、稅收徵管、外匯結算等方面與市場採購型貿易方式相適應的新型貿易管理體制,在確保源頭可溯、風險可控、責任可追的基礎上,營造市場採購貿易方式發展的寬鬆環境。(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地稅局,銀川海關、寧夏檢驗檢疫局、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寧夏分局、寧夏國稅局、五市人民政府。)

7.積極承接加工貿易轉移。制定出臺促進我區加工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依託我區及周邊地區的特色産業資源,在不影響生態環境的基礎上,積極承接加工貿易産業轉移。(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銀川海關、寧夏檢驗檢疫局、銀川綜合保稅區管委會。)

8.發展外貿供應鏈服務。培育和引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對來寧註冊成立外貿綜合服務公司前3年的辦公場所租賃費用支出給予補貼。(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寧夏國稅局。)

(三)提升外向型産業載體資源集聚功能。

9.支持銀川綜合保稅區加快發展。依託我區及周邊地區的資源稟賦、産業基礎和特色産業,支持銀川綜合保稅區重點發展能夠提升區域特色産業價值鏈的保稅加工、保稅物流、轉口貿易、進口展示銷售等業務。支持銀川綜合保稅區複製推廣上海自貿區海關監管創新制度。爭取國家批准銀川綜合保稅區實行更加靈活的保稅政策和保稅監管模式。(牽頭單位:銀川綜合保稅區管委會,配合單位:自治區商務廳、財政廳、銀川海關、寧夏檢驗檢疫局。)

10.推動開發區轉型升級。提升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共服務功能,大力發展國家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各類科技創新平臺,設立産業化示範基地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示範基地等公共服務平臺。調整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功能,實施錯位發展。鼓勵支持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與東部省市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産業園區建立戰略合作或聯盟發展關係,開展産業和項目對接,形成利益共享機制。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自治區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區申報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相關廳局、五市人民政府、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11.培育外貿出口基地。推動實施省級外貿出口基地評審和認定工作。積極申報國家級外貿轉型升級出口示範基地。對外貿出口基地公共技術研發、檢驗檢測、展示、信息、培訓、農産品質量可追溯體系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給予支持。(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四)發揮“走出去”的貿易促進作用。

12.鼓勵企業境外投資。充分發揮我區在農業和能源資源方面的比較優勢,推動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寧夏農墾集團、電力投資集團、建工集團、建材集團、寶塔石化集團、煤田地質局等企業和單位率先“走出去”,帶動各類企業捆綁式“走出去”,在哈薩克斯坦、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毛裏塔尼亞等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投資建設境外産業合作園區和經貿合作區,帶動我區發電與輸變電、冶金、建材化工、農用機械、農牧業等優勢産業産能走出去。出臺鼓勵企業“走出去”投資的政策措施,明確財政、稅收、金融支持政策和服務促進安排。(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13.鼓勵企業建立境外營銷網絡。強化政策引導和信息指導,加大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力度,鼓勵企業在境外設立寧夏産品展銷中心、展示中心、分銷中心、專業市場、品牌專賣店(專櫃)、特許加盟店等銷售網點和倉儲物流週轉設施,帶動我區産品出口。(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五)完善外貿發展配套服務功能。

14.做大做強會展業。制定出臺促進寧夏會展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結合我區産業特色和文化優勢,著力培育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牛羊肉、葡萄酒、輕紡、新能源等産業的專業性展會。引進一批品牌展會,爭取部分展會在我區固定舉辦,形成巡迴展、固定展、自主培育展等相互補充的辦展格局,提高展會檔次和水平。放寬市場準入條件,積極培育引進會展主體,鼓勵現有會展企業興建、組建展覽集團公司,吸引國內外知名會展公司落戶寧夏。依託寧夏國際會議中心與銀川國際會展中心兩個場館,整合我區會議、展覽、旅遊等公司,成立會展龍頭公司,發展會展策劃、展覽搭建、組織、接待、旅遊等會展輻射産業。促進會展業和信息産業融合發展,探索舉辦網絡虛擬展覽會,形成線上線下有機融合的新模式,推動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等在展覽業的應用。(牽頭單位:自治區博覽局,配合單位:自治區商務廳。)

15.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借用外債開展進口業務。鼓勵外經貿企業開展人民幣結算,簡化跨境貿易和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流程,推動人民幣跨境投融資業務發展。加大外匯避險産品宣傳和營銷力度,推廣遠期結售匯、外匯期權、本外幣掉期等外匯避險産品,支持企業防範和化解匯率風險。提高寧夏商務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對外經貿企業開展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服務能力。積極開展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進一步增加參與銀行數量,擴大保單融資規模。(牽頭單位:自治區金融辦、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寧夏分局、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陜西分公司,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商務廳。)

16.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加大對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和歐美日等重點市場相關法律、準入政策、技術法規等信息的收集和發佈。支持企業應對貿易摩擦,進一步完善政府、商協會、外貿企業應訴聯動機制,完善貿易摩擦預警監測和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對企業實施貿易救濟措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和審計費等相關費用給予補助。充分發揮寧夏進出口商會作用,加強與國內外同行業協會的交流合作,推動其在行業信息交流、行業標準體系建設、組織企業參加國內外展會、推進行業自律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六)加快推進貿易便利化改革。

17.同步推進寧夏電子口岸建設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試點。2015年,形成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基本框架,在海關、檢驗檢疫局和商務部門之間推進實現執法互助、監管互認、信息互換。2017年,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服務部門擴大到與國際貿易相關的政府部門,實現與銀川綜合保稅區、銀川河東國際機場、中國貿促會寧夏分會、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寧夏分局等部門涉外管理和服務對接,實現許可證件、外匯服務和物流管理等業務“一站式”辦理。實現所有口岸監管部門和服務單位涉外審批事權的全口徑覆蓋,將寧夏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公共平臺建設成為設施完善、功能健全、運轉有序的統一的涉外監管和服務平臺。(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信息化建設辦,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口岸辦、銀川海關、寧夏檢驗檢疫局、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寧夏分局、銀川綜合保稅區管委會。)

18.推進大通關協作。推進我區口岸監管部門融入絲綢之路經濟帶9省(區)內海關、檢驗檢疫區域一體化建設,逐步擴展實現與沿海、沿邊、沿江口岸管理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全面推廣直通放行等快速通關模式。支持口岸與船代、貨代、國內外大型物流公司合作,提高口岸運轉效率。通過企業代建等形式,加快口岸軟硬體基礎設施建設效率,提升口岸服務能力。(牽頭單位:銀川海關、寧夏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口岸辦。)

19.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制定相關管理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實行“先照後證”、“寬審批嚴監管”的服務模式。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審批流程,區屬企業的貨物進出口許可證簽發等行政管理事權進入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對條件成熟的地級市下放加工貿易合同審批、機電産品國際招標文件備案等行政審批權限。制定收費項目清單,清理和規範進出口環節經營性收費。(牽頭單位:自治區工商局、商務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物價局、銀川海關、寧夏檢驗檢疫局。)

(七)強化財稅支持政策。

20.完善財政支持政策。加大對外經貿發展的財政支持力度,建立財政支持資金的穩定增長機制,優化資金支持方向,重點支持發展外貿新型業態、品牌培育、外貿出口基地建設、外貿結構調整、“走出去”和解決企業融資難等問題。吸引社會資本籌建並持續擴大對外開放引導基金,強化對外貿經營主體的培育。(牽頭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商務廳、金融辦。)

21.加強出口退稅管理。積極向國家稅務總局請示彙報和溝通協調,爭取出口退稅計劃。提升辦理退稅效能,建立和完善出口退稅進度考核制度。簡化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優化出口退稅流程,切實提高審批效率,加快出口退稅速度,在單證信息齊全、審核無疑點的情況下應退盡退,實現當月受理、當月審核、當月退庫。(牽頭單位:寧夏國稅局,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促進外貿穩定增長是一項長期的、涉及面廣的系統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自治區各相關部門要結合本實施意見,抓緊制定出臺各部門的具體細化措施,明確責任人員、進度要求和完成時限,密切跟進,狠抓落實。自治區商務廳要發揮牽頭作用,建立協調工作機制,加強目標任務落實進度的監督檢查和考核,確保落實到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8月15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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