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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

2015-08-22 20:11 來源: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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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
新政辦發〔2015〕115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縣(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精神,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順應網絡時代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新趨勢,發展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平臺,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營造良好的創業帶動就業環境,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精神,以打造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為契機,以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為主線,以構建眾創空間、各類孵化器等創業服務平臺為載體,以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環境、促進就業為目標,有效整合資源,優化體制機制,完善服務模式,厚植創新文化,培養創新人才,加快形成政府激勵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勞動者勇於創業的新局面,以先進文化和現代科技支撐引領新疆現代化建設,實現我區經濟轉型和增效升級。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形成一批有效滿足大眾創新創業需求、具有較強專業化服務能力的眾創空間,培育一批天使投資人和創業投資機構,建設一批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文化創意園、文化産業基地、大學生創業見習基地等。全區培育眾創空間等各類科技創業服務平臺30家以上,國家級各類孵化器數量爭取達到10家以上,自治區級各類孵化器數量達到50家以上,孵化一批創新型小微企業,並從中培育出能夠引領創新經濟發展的骨幹企業,直接帶動就業10萬人左右,間接帶動就業30萬人左右。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構建眾創空間。

1.加快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建設。眾創空間是面向大眾的重要創業服務平臺,是加速推動科技型創業、支撐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載體。鼓勵各級政府機構、創業投資機構、社會組織等形成多元化的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建設模式,構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推廣應用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模式,充分利用科技企業孵化器、農業科技園區、大學科技園、文化創意園、文化産業基地、大學生創業見習基地等,構建一批創新創業服務平臺。發揮政策集成和協同效應,實現創新與創業相結合、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孵化與投資相結合,數量擴張和質量並舉,為廣大創新創業者提供良好的工作場所、網絡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

2.完善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功能。鼓勵和引導眾創空間、孵化器與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檢驗檢測機構等深化合作關係,聯合建立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平臺、檢驗檢測服務平臺、中試開發與小規模産品試製平臺,為初創企業提供全流程服務;推動大型儀器設備、數據庫等共享共用,構建開放共享互動的創新網絡。充分發揮行業領軍企業的主力軍作用,鼓勵大中型企業建立專業化的孵化器和平臺,帶動産業鏈上的小微企業,實現産業集聚和抱團發展。

3.積極發展電子商務。放寬電子商務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引導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電子商務初創企業的支持。促進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建設,為創業者提供免費的項目展示平臺。加快農村電子商務服務業發展,引導廣大農村青年運用電子商務創業就業、增收致富。經認定的網絡創業人員及其吸納的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加快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完善網上交易投訴和維權機制。鼓勵有條件的職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開展網絡創業培訓。探索建立眾籌網絡平臺,以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助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優化創新創業政策環境。

4.降低創新創業門檻。深化商事登記改革,針對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集中辦公等特點,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方式,為創業企業工商註冊提供便利。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制定更為寬鬆的行業準入政策,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與創業密切相關的審批事項。

5.加大財稅政策扶持力度。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激發創新主體和各類人才的創新創業活力,不斷引聚各類創新要素。有條件的地方,對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的房租、寬帶接入費用和用於創業服務的公共軟體、開發工具給予適當財政補貼。鼓勵眾創空間為創業者提供免費高帶寬互聯網接入服務。註冊經營網店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創業培訓補貼、稅費減免、場租補貼等創業扶持政策。

6.深化科技合作。爭取對口援疆省市在創新創業方面人才、項目、資金的支持。加強同國內相關機構的合作交流,利用科技援疆渠道和國家大學科技園聯盟等載體,引進國內知名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技術轉移中心、成果轉化中心等在疆建立分支機構,在項目實施、資源共享、人才交流等方面建立健全區域科技合作機制,強化引資引智。加強同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科技交流與合作,探索建立國際聯合研究中心、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技術轉移中心、知識産權合作中心和教育文化交流中心等,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拓展創新創業空間。

(三)鼓勵全社會參與創新創業。

7.充分調動科技人員創新積極性。建立科技人員創業股權激勵機制,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在利用財政資金設立的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中,合理分配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提高科研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收益比例。財政資助的科研創新發展類項目,承擔單位應結合一線科研人員實際貢獻,公開公正安排績效支出,充分體現科研人員的創新價值。

8.加快建立創業孵化人才隊伍。圍繞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需求,面向國內外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從事創新研究和創業。建立健全創業輔導制度,鼓勵擁有豐富經驗和創業資源的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和專家學者擔任創業導師或組成輔導團隊。加強孵化器管理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孵化器管理水平和創業孵化成功率。

9.實施青年群體創業引領計劃。推動普通高校、職業院校普及創新教育,開發並實施創業培訓項目。完善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機制,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場所、公共服務和資金支持。充分發揮群團組織優勢,激發青年創新創業潛能,鼓勵廣大青年走在創新創業創優前列。籌建新疆青年創業就業網,通過線上線下服務搭建青年創業項目孵化平臺、青年創業人才匯聚平臺、青年創業項目展示和資源對接平臺。

(四)加強財政資金引導。

10.轉變財政資金投入方式。充分發揮中小微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引導和放大作用,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發展天使投資基金,支持初創期和高成長性的科技型企業發展。依託新疆青年創業就業基金會設立青年創新創業扶持基金,推動大眾創新創業。

11.用好各類財政專項資金。用好自治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和帶動就業廣的中小微企業。用好自治區專利實施專項資金、專利申請資助專項資金,激發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和個人發明創造的積極性,推動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用好自治區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支持自主知識産權的科技成果、各類科技計劃成果、國內外科技合作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鼓勵先進、成熟、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

(五)完善創新創業投融資機制。

12.發揮各類投資機構作用。進一步培育壯大創新創業投資和資本市場,發揮金融創新對技術創新的助推作用,提高信貸支持創新的靈活性和便利性,形成各類金融工具協同支持創新創業的良好局面。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投資引導,通過市場機制撬動社會資本共同參與創業投資;鼓勵上市公司或民間資本投資創業企業。

13.建立創新創業投融資平臺。開展互聯網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支持互聯網眾籌平臺面向創業企業開展股權眾籌、項目眾籌和公益眾籌。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試點為企業創新活動提供股權和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方式,配套建立促進知識産權質押融資的協同推進機制、服務機制、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以及評估管理體系,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實現投貸聯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新設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作為從事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專業或特色分(支)行,提供科技融資擔保、知識産權質押、企業聯保、股權質押、倉單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等金融服務,不斷滿足微創企業資金需求。推進科技保險和專利保險業務發展。

(六)營造創新創業文化氛圍。

14.加大創新創業宣傳力度。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氛圍,樹立崇尚創新、創業致富的價值導向,大力培育企業家精神和創客文化,將奇思妙想、創新創意、“金點子”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創業活動。倡導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擺脫固有觀念束縛,給具有創新思維的創業人才更加寬鬆、寬容和廣闊的發展空間。加強各類媒體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樹立一批創新創業典型人物,激發全社會關心支持創新創業的熱情,營造大眾支持創業、人人參與創新的輿論環境。

15.豐富創新創業活動內容。辦好新疆各類創新創業大賽,積極支持參與國際創新創業大賽,為投資機構與創新創業者提供項目對接平臺。鼓勵眾創空間和孵化器營造以“服務創業、服務創意、服務創新”為主題的孵化生態文化環境,積極搭建各類對話交流平臺,開展創意設計大賽、創業咖啡訓練營、技術項目對接會、創業輔導培訓、專題論壇講座等各類活動。鼓勵社會力量圍繞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組織開展各類公益活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工作,加強溝通協調,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組織落實。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信委、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商務廳,地稅局、工商局、金融辦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研究制定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具體措施。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措施。

(二)加強示範引導。最大限度地利用好現有各類孵化器、企業服務中心、科技文化創意園區等,激勵高校、院所開放實驗室和科技服務,發揮創新創業資源的集聚效應和創新創業活動的規模優勢。鼓勵各地積極探索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新機制、新政策,不斷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為創業者提供創業服務平臺,讓所有創業者都能“用其智、得其利、創其富”。

(三)加強協調推進。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工作協調、指導和支持。做好大眾創新創業政策落實情況調研、發展情況及統計等工作,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報告有關進展情況。

2015年8月22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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