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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

2015-09-16 15:34 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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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
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
內政辦字〔2015〕177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為優化營商環境,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區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

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有力措施,有利於推動相關部門信息共享和工作整合,進一步減少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簡化審批材料、減少重復性審查,加快建立程序更為便利、內容更為完善、流程更為優化、資源更為集約的市場準入模式,不斷激發社會投資創業活力。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協調配合,推進改革政策措施順利實施。

二、加快推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

2015年10月1日起,全區要統一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登記機關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將由自治區工商、質監、國稅、地稅部門分別核發不同證照,改為由工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再發放。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設計為18位,由阿拉伯數字或英文字母組成,包括第1位登記管理部門代碼、第2位機構類別代碼、第3至8位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第9至17位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第18位校驗碼五個部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其9位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在全國範圍內是唯一的。主體登出後,該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將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詢功能。現階段,已試行“三證統發”登記和“一照三號”登記的地區可繼續試點,但應在2015年10月1日前全面推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

三、統一登記條件,規範登記流程

按照優化、整合、一體化的原則,簡化審查環節,促進信息互認。全區統一“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條件、登記程序,規範登記材料,工商登記申請書、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申報表、稅務登記申請表整合為《企業登記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人辦理企業註冊登記時只需向工商登記窗口遞交一份申請表、一套申請材料,工商部門審核後,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其他部門不再重復審查。

四、建設全區統一的信息共享平臺

以自治區社會信用信息平臺為基礎,在自治區層面進行信息交換,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信息傳遞和數據共享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改造升級現有的業務管理系統,實現與平臺對接,滿足“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工作需要,進一步推動企業基礎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在各部門間廣泛共享和有效應用。

五、協同推進“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

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促進部門信息化保障和業務信息系統對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建設信息共享平臺,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網絡建設,自治區工商局負責“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條件、程序和材料要求的編制,在登記環節發放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營業執照,並與自治區質監局、地稅局,內蒙古國稅局負責各自工作流程調整和業務系統改造;自治區法制辦負責對與“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相衝突的地方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修訂、完善;自治區編辦要科學劃分部門職責,為“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員保障;其他各相關部門包括應用部門要對涉及此項改革的相關制度規定進行梳理和修訂,確保“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在與企業有關的所有領域和環節都能夠暢通無阻使用;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負責開設統一受理窗口,協調相關工作,積極為“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創造條件。

各地區、各部門要在各自的領域認可、使用、推廣“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推動“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在社會各行業普遍使用。

六、切實落實“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要加強對“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做好人、財、物、網絡、技術等保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搞好分工協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確保改革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工商部門要發揮牽頭單位作用,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及國家六部委關於加快推進“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意見的具體要求,組織實施改革。

(二)加強培訓宣傳。各相關部門要圍繞“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業務流程、文書規範、信息傳輸和檔案利用等開展專門的業務培訓,切實提高登記業務人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同時利用好各種新聞媒介,及時宣傳“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使社會各界充分知曉改革和支持改革,自覺應用改革成果,確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三)加強督促檢查。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認真制定相關工作規範,對涉及“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按照責任單位、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做好跟蹤檢查。對因落實政策不認真、工作措施不力、工作協調配合不到位,造成工作脫節、延誤改革進程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究責任。

各地區、各部門在推進“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過程中遇到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6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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