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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大眾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

2015-09-24 19:16 來源: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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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大眾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完善創業扶持政策,優化創業環境,激發創業熱情,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新態勢,打造我市經濟發展新引擎,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大學生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黑政發〔2015〕16號)要求,以營造良好創業環境為目標,以搭建政策服務支撐平臺和強化大學生創新創業為重點,進一步創新創業服務模式,降低創業門檻,強化創業扶持,促進創業主體由小眾轉向大眾、創新創業由精英走向大眾,推動我市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科學跨越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政策推動、服務帶動、創新驅動和部門聯動,到2017年底,全市鞏固完善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10個;新建創業孵化基地10個;新建創業示範基地10個;新建創業培訓基地10個、創業實訓基地5個、大學生創業見習基地10個、科技創業實習基地5個、高校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站5個;儲備創業項目2000個;開展各類創業培訓30000人以上;發放小額擔保貸款3億元以上;扶持“創業能人企業”100戶;培育各類創業實體和創業小老闆10000個以上,帶動就業30000人以上。

三、重點任務

(一)培育壯大創業主體。

1.支持大學生自主創業。繼續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發揮大學生創業潛能,引導其在創業中實現人生價值。三年新培育大學生成功創業1500人(牽頭部門:市人社局,責任部門:縣市區政府)。

2.支持科技人員以技創業。鼓勵科技人員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及成立公司,完善科技人員創業股權激勵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三年新培育科技人員成功創業200人(牽頭部門:市科技局,責任部門:縣市區政府)。

3.支持專業技術人員領辦創業。積極鼓勵專業技術人員發揮特長投身創業。三年新培育專業技術人員成功創業600人(牽頭部門:市人社局,責任部門:縣市區政府)。

4.支持農民致富創業。將農民創業與發展縣域經濟結合起來,大力發展農産品加工、休閒農業、鄉村旅遊、農村服務業等勞動密集型産業項目。結合兩大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建設,培育壯大股份合作社、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民創業實體。圍繞規模種植、特色養殖、農副産品流通及深加工等領域,發展多种經營,拓寬農民創業增收渠道。三年新培育農民成功創業3700人(牽頭部門:市農委,責任部門:縣市區政府)。

5.支持復轉軍人轉崗創業。積極引導復員轉業軍人由安置就業向自主創業轉變,通過政策扶持實現成功創業。三年新培育復轉軍人成功創業300人(牽頭部門:市人社局、民政局,責任部門:縣市區政府)。

6.支持困難人員謀生創業。積極引導就業困難人員參加就業技能、創業意識和創辦你的企業等各類培訓,撐握一定職業技能,積極投身創業。三年新培育困難人員創業1500人(牽頭部門:市總工會,責任部門:市人社局、縣市區政府)。

7.支持殘疾人自立創業。充分挖掘殘疾人自我開發、自我創造潛能,加大幫扶力度,支持殘疾人自覺投入到創業活動中。三年新培育殘疾人成功創業100人(牽頭部門:市殘聯,責任部門:縣市區政府)。

8.支持外埠人員赴佳創業。發揮我市資源優勢和區位優勢,鼓勵吸引域外各類優秀人才到我市投資創業。三年新培育外埠人員投資創業1500人(牽頭部門:市商務和經合局,責任部門:縣市區政府)。

9.鼓勵扶持創業者二次創業。通過落實各項創業扶持政策,幫助具有一定規模和一定條件的創業者不斷發展壯大,進行二次創業。三年新培育二次創業成功者600人(牽頭部門:市工信委,責任部門:縣市區政府)。

(二)全面落實創業扶持政策。

1.落實創業資金扶持政策。

一是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針對不同群體的差額貸款,統一調整為10萬元,貼息由財政部門承擔。對在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辦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由財政部門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以上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貸款在展期或逾期期間,財政部門不予貼息。允許符合條件的自然人作為大學生創業擔保貸款的保證人,一年期擔保費率不得超過1.5%(牽頭部門:市人社局,責任部門:市財政局、金融辦、婦聯、各經辦銀行)。

二是強化政府創業資金扶持。市財政設立1000萬元政府創業扶持資金,縣(市)財政設立300萬元創業扶持資金,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市財政每年安排200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大學生創業擔保貸款(牽頭部門:市財政局,責任部門:市人社局、縣市政府)。

三是幫助符合條件的創業企業向國家和省爭取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和科技項目研發資金,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幫助在校和畢業五年以內的大學生積極申報“種子資金”,支持創新創業活動。幫助科技企業孵化器申請專項資金,用於辟建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幫助符合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申報國家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給予20萬或50萬的資金支持(牽頭部門:市科技局、工信委、人社局,責任部門:市財政局)。

四是積極探索開辦支持大眾創業的特色金融服務,創新擔保模式和信貸支持方式,重點支持大學生新技術、新産品類創業項目,拓寬融資渠道和擔保範圍,簡化貸款流程,實施優惠利率,破解項目和企業融資難題(牽頭部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佳木斯市中心支行,責任部門:各經辦銀行)。

2.落實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

一是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牽頭部門:市地稅局,責任部門:市人社局)。

二是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社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5200元(牽頭部門:市國稅局、地稅局,責任部門:市人社局)。

三是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暫免徵收增值稅;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暫免徵收營業稅(牽頭部門:市國稅局、地稅局)。

四是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相關稅收政策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底,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牽頭部門:市國稅局、地稅局)。

五是大學生創業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按150%所得稅前加計扣除;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牽頭部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

六是大學生創辦小微企業直接參與政府採購投標的,在評審時給予價格6%至10%的扣除;同時以營業執照註冊地為準,供貨100公里以內加5分,200公里以內加4分,300公里以內加3分。各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項目時,同等條件優先選擇大學生創業企業(牽頭部門:市財政局)。

七是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陞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牽頭部門:市人社局)。

八是進一步優化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允許“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住改商”。在全市推行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按要求實現“一照一碼”(牽頭部門:市工商局)。

九是開闢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確定權屬登記綠色通道,實行貸款抵押登記評估費減半優惠(牽頭單位:市不動産登記管理局,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城發集團)。

3.落實財政補貼政策。

一是落實企業社保補貼政策。對各類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企業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對招用應屆畢業生的小微企業,給予一年的社會保險補貼(牽頭部門:市人社局,責任部門:市財政局)。

二是落實見習補貼政策。對企業吸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給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50%的就業見習補貼(牽頭部門:市人社局,責任部門:市財政局)。

三是落實場地扶持政策。各級政府清理出來的非辦公類用房優先用於科技園、孵化器特別是政府主導新建的科技園、孵化器,並留出一定空間用於大學生創新創業。鼓勵社會各類資本投資建設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器,對孵化大學生創業人數多、創業項目科技含量高、孵化成功率高的,根據人數、面積、服務成本等給予補貼或獎勵。對符合條件入駐市創業孵化園區的創業企業免收一年場地使用費。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企業入駐類大學生創業孵化器,享受第一、二年免費,第三年按50%繳費的優惠扶持政策,用包括大學生創業“種子資金”在內的各類專項資金對孵化器相關費用給予補貼(牽頭部門:市人社局,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工信委、市財政局)。

(三)努力搭建創業服務平臺。

1.搭建創業培訓孵化平臺。面向各類創業群體實施不同層次的創業意識培訓、創辦企業培訓、創辦企業模擬實訓及改善企業培訓,使每一個有培訓願望和培訓需求的勞動者都有機會獲得創業培訓,提升其創業能力。圍繞互聯網+農業,開展農村電子商務培訓,促進電子商務和農業的融合發展。完善大學生創新創業課程體系,在高校普遍開展創業教育課程。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經高校評估休學創業學籍可保留八年(研究生除外);優先支持參與創業的大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進一步強化創業孵化基地建設,依託科技企業孵化器、各類工業(産業)園區、閒置廠房等資源,新建一批創業孵化基地,為創業者提供經營場所和孵化服務。完善市創業孵化園區功能,力爭打造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探索建立網絡虛擬孵化器、創客空間、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器,辟建佳木斯創客空間和大學生(青年)創業社區,為創業者提供思想交流碰撞空間和創業場地設備、創業指導及投資對接支持,搭建創業者網絡平臺、社交平臺和資源共享空間。依託現有各類園區等存量資源,整合創建一批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到2017年底,全市開展各類創業培訓30000人以上(牽頭部門:市人社局,責任部門:市職教集團、工信委、農委、科技局、商務和經合局)。

2.搭建創業項目引領平臺。強化創業項目建設,對市創業項目庫進行充實完善,新篩選一批投資小、易操作、風險低、見效快的創業項目,辟建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庫。圍繞發展産業項目開發配套服務創業項目150個;圍繞發展現代農業,在綠色食品、糧食深加工、特色種植業、養殖業及農産品倉儲、物流等方面開發創業項目200個;圍繞發展家庭服務業,在家政服務、社會養老、健康服務、社區照料、病患陪護、家庭教育服務、社區服務等方面開發創業項目100個;圍繞發展商貿服務業和信息服務業,在特色餐飲、旅館、零售業、物流業、商業連鎖店、租賃服務和信息服務等方面開發創業項目400個;圍繞發展旅遊産業,在特色鄉村旅遊、景區導遊、旅遊紀念品生産等方面開發項目150個;圍繞發展文化和時尚産業開發創業項目150個。到2017年底,市創業項目庫項目總量不少於2000個,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庫總量不少於500個,每年入庫新項目不少於總量的20%;縣級創業項目庫項目總量不少於500個。強化項目推介,採取網上推介、媒體推介、微信平臺推介、現場推介等形式,暢通推介渠道,增強推介實效。(牽頭部門:市人社局、團市委,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工信委、科技局、農委、畜牧獸醫局、林業局、民政局、文廣新局、商務和經合局、旅遊局、縣市區政府)。

3.搭建創業載體服務平臺。發揮就業創業促進會、各類協會商會的橋梁紐帶作用,定期開展創業者聯誼會、創業經驗交流會、創業講座、企業互訪等活動,搭建創業互助交流平臺。強化創業專家指導服務,對已有創業專家指導團進行充實完善,採取門診式、會診式、結對子等形式,開展對接服務活動。對市大學生就業創業創新服務中心功能進行拓展,為大學生提供專家指導、項目推介、孵化培訓、公司模擬演練等“一條龍”創業服務;依託市創業就業網站,及時發佈創業政策、創業項目、創業案例等信息,為創業者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化服務(牽頭部門:市人社局,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團市委、縣市區政府)。

(四)深入開展專項創業活動。

1.開展創業幫扶對接活動。主要面向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轉軍人和殘疾人等人員,圍繞精選一批創業項目、協調一處經營場地、落實一項創業政策等內容,進行“一對一”創業幫扶(牽頭部門:市人社局,責任部門:市總工會、民政局、殘聯、縣市區政府)。

2.開展“青年創業助航”活動。主要面向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社會有志青年,通過開展大學生創業主題教育、創業政策宣講、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啟發青年創新創業意識,激發創業內生動力,引導其實現創業夢想(牽頭部門:團市委,責任部門:縣市區政府)。

3.開展“巾幗創業”活動。主要面向廣大婦女,通過提供各項創業幫助,助推其創業建功(牽頭部門:市婦聯,責任部門:縣市區政府)。

4.開展“科技英才創業領航”活動。主要面向科技人員,鼓勵扶持其發揮自身優勢,創辦領辦企業(牽頭部門:市科技局,責任部門:縣市區政府)。

(五)創新大眾創業宣傳。

1.準確把握宣傳內容。重點宣傳黨和政府對大眾創業工作的重視和部署,宣傳各部門促進大眾創業的政策措施及新進展新成效新經驗,宣傳自強不息、自主創業的典型事跡,營造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創業氛圍,激發廣大群眾的創業激情和衝動,讓大眾創業在全社會蔚然成風(牽頭部門:市委宣傳部,責任部門:市人社局、縣市區政府)。

2.創新宣傳形式載體。在發揮好報紙、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宣傳作用的同時,注重運用網站、微信、微博等新媒體進行宣傳,打造全方位、多角度的大眾創業宣傳平臺。(牽頭部門:市委宣傳部,責任部門:市人社局、縣市區政府)。

3.著力提高宣傳實效。各媒體要結合大眾創業重點任務和各類創業專項服務活動,精心策劃主題宣傳,加強政策權威解讀,做好先進典型宣傳,增強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繼續辦好佳木斯日報“創業之路”專欄,以鮮活創業典型激勵引導創業。每年市級媒體刊發報道創業宣傳稿件不少於200篇(條)。(牽頭部門:市委宣傳部,責任部門:市人社局、縣市區政府)。

四、推進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全市大眾創業三年行動計劃聯絡會議制度,由市領導召集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究行動計劃的相關事項,組織實施相關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負責協調推進工作。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把大眾創業三年行動計劃任務納入本地、本部門重點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推進工作方案。

(二)切實落實政策。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計劃要求,全面落實資金支持、場地支持、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等各項創業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發揮政策效應,助推大眾創業。

(三)優化服務環境。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為大眾創業服務作為效能建設的重要內容,增強服務針對性,把握工作主動權,努力提供“零障礙、低成本、高效率”服務。紀檢、監察部門要嚴厲查處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等侵害創業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政法部門要為大眾創業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各新聞媒體要深入開展創業宣傳工作,為大眾創業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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