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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知識産權戰略實施行動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

2015-09-29 16:00 來源: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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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寧夏回族自治區知識産權戰略實施行動計劃

(2015—2020年)的通知

寧政辦發〔2015〕135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寧夏回族自治區知識産權戰略實施行動計劃(2015—2020年)》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9月29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知識産權戰略實施行動計劃

(2015—2020年)

為貫徹落實《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結合我區實際,特製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自治區關於融入國家 “一帶一路”建設的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知識産權戰略,全面提升我區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能力,為加快建設開放、富裕、和諧、美麗寧夏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二)主要目標。

總體目標:到2020年,知識産權意識深入人心,知識産權政策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知識産權人才隊伍基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擁有知識産權的數量和質量大幅提高,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的能力明顯提升,建設一批知識産權強企,形成以沿黃經濟區為依託的知識産權密集區和以各類園區為依託的知識産權示範區,知識産權制度對寧夏工業化進程、文化繁榮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帶動促進作用進一步增強。

具體目標:到2020年,自治區知識産權各項主要預期指標將達到:當年專利申請量超過5000件,授權專利超過3000件,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5件;註冊商標總量達到25000件,其中中國馳名商標達到50件、自治區著名商標達到500件;作品著作權登記總量達到1200件,軟體著作權登記達到400件;地理標誌保護産品累計超過5個;植物品種權申請總量達到30個以上。

二、主要行動

(一)促進知識産權創造運用,支撐産業轉型升級。

1.建設知識産權密集區和示範區。注重知識産權質量和效益提升,優化産業佈局,引導産業創新,促進産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形成以沿黃經濟區為依託的知識産權密集區和以各類園區為依託的知識産權示範區。以知識産權強縣工程和示範縣工程為依託,提高中小企業知識産權綜合能力,使知識産權成為縣域經濟發展的新支撐。大力推進寧東能源化工基地、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石嘴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吳忠清真産業園等園區(基地)知識産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培育一批具有知識産權和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企業集團,壯大一批擁有密集知識産權和專、精、特、新産品的中小科技型企業。

2.實施知識産權強企工程。深入推行《企業知識産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引導企業特別是自治區級大中型骨幹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制定實施符合自身特點的知識産權戰略,健全完善知識産權管理制度,培養知識産權專職管理人員,提高企業知識産權規範化管理水平。深化企事業單位知識産權試點工作,開展知識産權優勢企業、示範企業培育。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發展,激發小微企業創造活力。繼續實行企業專利專員制度,加強對企業專利專員的培養。

3.實施專利導航産業發展工程。利用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和銀川綜合保稅區的政策優勢,實施專利導航産業發展工程,引導産業定位,明確産業發展方向,優化産業結構,開展專利佈局,在能源化工、節能環保、新材料、裝備製造、生物醫藥、清真食品等優勢特色産業領域,加大以發明專利為核心的知識産權創造力度,構建支撐産業發展和提升企業競爭力的專利儲備,形成區域知識産權集群和産業集群優勢,引導企業通過知識産權有效運用佔領市場。

4.完善知識産權交易服務機制。堅持技術創造和引進並重的原則,完善知識産權交易服務機制,突出知識産權的商業價值和市場價值。支持知識産權交易服務仲介機構在技術需求調查、價值評估、交易談判、示範推廣等工作的開展,加大對知識産權交易經紀人的培養,推動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的知識産權交易和轉移,鼓勵重點優勢企業引進一批市場前景好、效益高的專利技術。

5.建立知識産權創造運用激勵機制。制定和完善知識産權資助與獎勵政策,加大對知識産權創造和運用的資助,促進創新成果知識産權化、知識産權産業化。鼓勵支持企業和高校通過參股並購、聯合開發、轉讓、獨佔許可、交叉許可等形式,開展專利商業轉化。對科技人才以知識産權等形式入股創辦的企業,可按50%以上的産權評估價折算股本金。適當降低小微企業知識産權申請和維持費用,促進小微企業對知識産權的創造和運用。各市、縣(區)和園區要建立健全知識産權獎勵制度,對在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形成鼓勵創新的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使更多的社會資源、智慧和力量投入到創新創業活動中來。

6.開展知識産權金融服務保障工作。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知識産權融資服務,制定知識産權評估指導意見,依託科技金融專項資金,補助知識産權質押融資評估費用,推進知識産權質押融資工作。深入開展專利保險試點工作,依託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對中小微企業專利轉化實施給予貸款貼息。

(二)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1.完善知識産權保護機制。加強知識産權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自治區、市、縣三級行政執法體系,充實基層執法力量,改善行政執法條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建立知識産權侵權糾紛案件受理、侵權判定諮詢和糾紛快速調處機制,加大知識産權舉報投訴和維權援助力度,暢通知識産權行政保護的救助渠道。建立各部門協作聯合執法機制,共同查處知識産權案件和侵權行為。加強知識産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協作和銜接,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臺,推進侵犯知識産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震懾違法者。積極培育知識産權保護規範化示範市場。建立知識産權保護社會信用機制,將惡意侵權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提高知識産權保護社會信用水平。定期發佈《寧夏回族自治區知識産權保護狀況》。

2.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産權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打擊假冒專利、假冒商標、盜版等知識産權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惡意侵權、重復侵權等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知識産權案件查處力度,維護權利人和公眾的合法權益。加強展會知識産權監管。積極開展知識産權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查辦跨區域、大規模和社會反響強烈的侵權案件,嚴厲打擊在民生、重大項目和優勢産業等領域侵犯知識産權的行為。全面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

3.加強知識産權評議和專利分析。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産權評議制度,對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和重大産業規劃項目進行知識産權評議。引導企業自主開展知識産權評議和侵權風險排查工作,規避知識産權風險。圍繞重點産業和領域開展專利預警分析,對可能發生的專利風險提出預警,對涉及面廣、影響大的專利糾紛、爭端和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積極應對,妥善處置,控制和減輕損害。健全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為知識産權保護提供保障。

4.強化知識産權保護的宣傳。加大知識産權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將知識産權法制宣傳納入普法教育、科普宣傳計劃,及時發佈知識産權保護狀況、知識産權典型案例等信息,通過開展“知識産權宣傳周”等主題活動、編發知識産權刊物資料、組織新聞媒體專題宣傳以及對典型案例、重點事例的宣傳報道,增強企業和社會公眾的知識産權保護意識。形成知識産權意識深入人心、知識産權知識廣泛普及、知識産權價值充分認同的社會環境。

(三)強化知識産權管理,提升管理服務效能。

1.加強知識産權人才隊伍建設。加快知識産權人才教育培訓基地建設,通過高等教育和專項培訓,培養一批知識産權行政管理和執法人才、企業知識産權管理人才、知識産權仲介服務專業人才。實施知識産權人才培養工程,建立自治區知識産權人才庫,對知識産權專業人才的供求狀況進行分類調查,提供及時、準確的動態供求導向信息。積極引進具有國際知識産權工作經驗、具備應對國際知識産權事務能力的高層次複合型人才。

2.加快知識産權仲介機構建設。積極培育知識産權服務仲介機構,嘗試引進國內知識産權專業服務機構,改善仲介代理機構嚴重不足的局面。加強政策引導和資金支持,大力扶持培育知識産權服務業。加快發展知識産權代理、諮詢、評估、交易、維權、訴訟等服務機構,鼓勵知識産權服務機構拓展服務範圍,完善服務標準,深化服務內容,規範服務行為,提高綜合服務水平。加強對知識産權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監督和管理,引導其向專業化、規範化、規模化方向發展。

3.建立知識産權信息服務平臺。利用專利、商標、版權等基礎信息數據庫資源,建立自治區重大專項知識産權專題數據庫和知識産權基礎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逐步實現知識産權基礎信息資源共享。知識産權基礎信息資源免費或低成本向社會開放,提高知識産權信息利用便利度。借助中國—阿拉伯國家博覽會這一平臺,緊緊圍繞中阿技術轉移、合作領域和重點産業,建立專利數據庫,建設中阿專利數據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自治區知識産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統籌規劃全區知識産權事業發展,協調解決重大知識産權事項,完善相互支持、密切協作、運轉順暢的工作機制,推進知識産權戰略行動計劃的實施。各市、縣(區)要將知識産權戰略行動計劃實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聯席會議要加強對戰略行動計劃實施狀況的監測評估,對各項任務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對各地實施工作進行監督指導,重要情況及時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

(二)完善法規政策。健全完善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産權政策法規體系,加快推進《寧夏回族自治區專利條例》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知識産權保護長效機制。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級財政要通過相關部門的部門預算渠道,安排資金支持知識産權戰略行動計劃實施工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帶動作用,引導各類資金向促進創新成果産權化、知識産權産業化方向傾斜,鼓勵企業加大技術研發投入,調動社會資本參與知識産權創造和運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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