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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中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

2015-09-29 15:54 來源: 遼寧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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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中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
遼政發〔2015〕44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中小微企業創業基地(以下簡稱創業基地)是中小微企業的創業場所,是集聚各類創業服務資源為創業企業提供有效服務和支撐的重要載體。為加快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充分發揮創業基地在培育創業主體、降低創業成本、促進創業創新和擴大社會就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現就大力推進中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創新驅動、改革驅動、市場驅動、開放驅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創新創業基地創建模式,匯聚經濟社會發展新動能,將中小微企業創業基地打造成遼寧老工業基地振興發展的新引擎。

(二)基本原則。

1.強化市場導向。加快社會資本進入創業基地建設領域步伐,重點推動民營主導型和混合型創業基地建設,以社會力量為主體構建市場化眾創空間,鼓勵和支持創業基地市場化發展,加快實現創業基地上市的零突破。

2.盤活存量資源。充分利用各類園區(包括新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園區、工業園區、現代都市農業産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産業集群等)現有的閒置土地、廠房、樓宇,建設一批投入小、見效快的創業基地。鼓勵各類企業利用閒置土地、廠房、樓宇,新建或改擴建創業基地。

3.突出特色發展。結合各地産業、資源、人才等優勢,引導建立各具特色的創業基地,實現專業化發展,與當地經濟社會形成良性互動。各鄉(鎮、街)要做好適應大學生、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失業人員、婦女和殘疾人等群體的專業性創業基地建設工作。

4.完善服務功能。打造創意、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搞好共享服務空間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大研發、檢測、認證、信息諮詢、培訓、融資、技術和市場開拓等綜合性服務平臺建設。

(三)發展目標。

到2016年底,各縣(市、區)和有條件的高等院校都要培育1家創業基地,各市要培育1家省級創業示範基地。到2017年底,各縣(市、區)要培育1家省級創業示範基地,各市要培育1家國家級創業示範基地,創業基地建設較好的市、縣(市、區)力爭進入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行列。“十三五”期間,瀋陽市、大連市分別再建20家創業基地,其他市至少分別再建15家創業基地,全省創業基地總數達到370家以上,基本形成功能完善、特色突出、佈局合理、結構優化的創業基地體系。

二、重點任務

(一)繼續推進政府主導型創業基地建設。

各級政府部門、人民團體和高等院校等主辦的公益性創業基地要堅持市場導向,創新體制機制,做好功能定位,推動企業化運營,實現滾動式發展,最大限度地發揮在全社會創業基地建設中的引領和示範作用。(省中小企業局牽頭,各市政府,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服務業委、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配合)

(二)重點推進民營主導型創業基地建設。

發揮民營經濟在創業基地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推廣民營主導的各種類型(生産型、銷售型、研髮型、投資型、地産型和異地換建型,以及其中兩種或多種兼備類型)創業基地的做法和經驗,推進民營創業基地轉型升級。鼓勵民營企業在産業集群、工業園區或利用自有廠房、樓宇建立創業基地。鼓勵民營企業走出去,在境外或域外建立創業基地。(省中小企業局牽頭,各市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

(三)大力推進混合型創業基地建設。

鼓勵以PPP模式建設創業基地,推動私營企業、民間資本與政府合作,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有條件的地區要大力推廣混合型創業基地建設,將閒置的土地、廠房和樓宇,以各種方式提供給民營企業建設並運營創業基地,實現政府、園區、創業基地和創業企業多方共贏。(省財政廳、省中小企業局牽頭,各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配合)

(四)著力推進創新型創業基地建設。

大力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創建為各類小微企業提供服務的科技企業孵化園。鼓勵建立電子商務創業園,推進電子商務向“互聯網+”的眾創空間發展,加快建設和推廣一批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業工場等新興創業服務平臺。通過市場化機制、專業化服務和資本化途徑,構建一批低成本、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促進創業基地優化升級,推進創業基地模式創新。(省科技廳、省服務業委、省中小企業局牽頭,各市政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

三、政策措施

(一)鼓勵社會資本建設創業基地。

充分發揮遼寧省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廣泛吸引金融資本和各類社會資本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支持全省創業基地建設和發展。支持各市和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園區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推動將創業基地建設納入PPP項目。(省中小企業局牽頭,各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配合)

(二)提供金融支持。

鼓勵融資擔保機構為創業基地和創業基地內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給予風險補償。鼓勵創業基地上市發展,對成功上市的創業基地給予相應獎勵。(省中小企業局牽頭,各市政府、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配合)

(三)提供財稅支持。

符合條件的創業基地和由其推薦的基地內創業企業,可獲得省就業專項資金和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創業基地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可參照《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小微型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遼政發〔2012〕19號)享受優惠政策。(省中小企業局牽頭,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地稅局配合)

(四)保障發展空間。

各市、縣(市、區)要加大創業基地用地支持,優先將創業基地建設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採取劃撥方式供給土地;對採取出讓方式的,在符合《遼寧省優先發展産業目錄》且用地集約的前提下,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工業用地最低價的70%執行。到2017年,全省各重點産業集群(園區)至少拿出50畝土地用於創業基地建設,實現創業基地與産業集群互動發展。實行靈活産權政策,允許創業基地對産權依法進行分割出讓。(省國土資源廳牽頭,各市政府配合)

(五)鼓勵利用閒置土地、廠房和樓宇建設創業基地。

對利用閒置土地、廠房、樓宇建設創業基地有貸款需求的,各市、縣(市、區)政府應積極協調,組織金融機構進行對接,並給予貼息支持。(省財政廳、省中小企業局牽頭,各市政府、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政府金融辦配合)

(六)加強綜合服務平臺建設。

充分整合和利用現有相關專項資金,支持創業基地建設和運營。建立“遼寧省中小微企業創業基地網”,開展線上線下綜合網絡服務。制定和實施“創業導師計劃”,鼓勵創業基地培養選聘專兼職創業導師團隊,建設一批高水平創業導師隊伍。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幫助創業企業獲得創業基地和仲介機構提供的各類創業公共服務。(省中小企業局牽頭,各市政府、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服務業委配合)

四、組織領導

(一)細化工作方案。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創業基地建設作為全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穩增長、保就業、增效益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並認真組織落實。(省中小企業局牽頭,各市政府、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服務業委、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配合)

(二)完善工作機制。整合創業基地政策資源,發揮省中小企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協調作用,加強部門之間的合作與聯動,建立統一的創業基地服務平臺,形成共同推進創業基地規範化、多樣化發展的工作機制。(省中小企業局牽頭,各市政府、省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

(三)強化績效考核。各市、縣(市、區)政府和高等院校是創業基地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將創業基地建設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制定創業基地認定、指導、服務和考核辦法,加強對創業基地建設的指導和考核,及時總結推廣各類典型經驗,定期調度,跟蹤問效。(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績效辦牽頭,各市政府、省中小企業局配合)

(四)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創業基地建設及創業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介紹成功案例,樹立創業信心,促進觀念轉變,弘揚創業精神,營造良好的創業氛圍。(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中小企業局牽頭,各市政府配合)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9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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