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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 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天津市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實施細則的通知

2015-10-21 08:41 來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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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 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天津市

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實施細則的通知

津科創〔2015〕118號

各有關單位:

現將《天津市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天津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天津市財政局

2015年10月21日

天津市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激發全社會創造活力,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通過舉辦創新創業大賽提升創新創業水平,營造創新創業氛圍,弘揚創新創業文化,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天津市創新創業大賽(以下簡稱創新創業大賽)是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天津賽區比賽,相關參賽條件、評審規則和大賽流程按照當年中國創新創業大賽要求執行。創新創業大賽由市科技、財政等部門主辦。創新創業大賽設立組委會,作為大賽的組織決策機構。

第二章  比賽程序和獲獎項目産生

第三條 創新創業大賽包括籌備、啟動、組織發動(報名)、比賽(評審)、總結等5個重要環節,比賽分為初賽、復賽、行業決賽和總決賽四個階段。各階段比賽均按企業組和團隊組分別進行比賽。初賽、復賽、行業決賽按照不同行業技術領域分別組織競賽,行業技術領域類別與當年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相一致。總決賽不區分行業技術領域。

第四條 創新創業大賽實行網絡報名方式,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官網是唯一註冊參賽渠道。

第五條 參賽項目需滿足的參賽條件,與當年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參賽條件相一致。已在歷屆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或天津市創新創業大賽獲獎的項目及主體不得重復參加大賽。

第六條 大賽組委會依託專家委員會進行參賽項目的評審工作,並根據參賽項目所在組別及所屬行業技術領域進行分類評審,通過逐級淘汰方式産生獲獎企業和團隊。

第七條 初賽採取網絡評審方式,復賽、行業決賽、總決賽採取現場答辯方式。組委會在每輪比賽之後公示入圍下輪比賽或獲獎的項目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第八條 晉級行業決賽的企業和團隊需接受並積極配合組委會安排的盡職調查工作,不接受的視為退賽。

第九條 團隊組獲獎項目團隊須在當年大賽報名截止日後6個月內註冊成立企業並正常運營後方可獲得資金補助。

第三章  獎項設置及資金補助

第十條 創新創業大賽根據企業組和團隊組的組別,分別設立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各若干名。組委會可視當年獲獎項目情況,在企業組和團隊組分別設立特等獎各1名。

第十一條 獲獎項目由天津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專項資金給予一次性補助,用於支持企業發展。獲獎項目按獎項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

第十二條 獲獎項目確定後,由市科委、市財政局聯合下發資金使用計劃,並由市財政局根據資金使用計劃,將補助資金直接撥付獲獎企業。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對違反規定,騙取、挪用補助資金的單位或個人,將取消其獲獎資格,追回財政資金,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科委、市財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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