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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實施意見

2015-10-24 10:43 來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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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
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實施意見
皖政辦〔201554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國發〔201524號)精神,創新管理方式,健全誠信體系,規範市場秩序,加快推進我省電子商務發展,培育經濟新動力,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規範發展和營造環境為重點,大力推進政策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加快建立開放、規範、誠信、安全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進一步激發電子商務創新動力、創造潛力、創業活力,加速推動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實現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到2020年,基本建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安全可靠的電子商務大市場,電子商務與其他産業深度融合,成為促進創業、穩定就業、改善民生服務的重要平臺。

二、優化發展環境 

(一)降低準入門檻。全面清理電子商務領域現有商事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對無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相關規定依據的一律取消。進一步簡化註冊資本登記,放開電子商務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允許在名稱登記中用電子商務作為行業用語,支持經營範圍表述多樣化。(責任單位:省工商局)

(二)維護公平競爭。規範電子商務市場競爭行為,促進建立開放、公平、健康的電子商務市場競爭秩序。完善網絡監測工作機制,認真開展網絡市場監測工作,提高發現處置網絡交易違法行為的能力。針對社會焦點和熱點問題,適時組織網絡經營商品質量抽檢。嚴厲查處網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虛假違法廣告、不正當競爭等違法經營行為。加強電商領域知識産權的保護,引導電商領域企業積極開展商標註冊,加強自主品牌建設和網絡品牌管理,做大做強我省電商品牌;加大對侵害知識産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建立知識産權“黑名單”制度。加強部門間、區域間溝通協作,形成監管信息共享和職能銜接機制。(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質監局、省知識産權局、合肥海關)

(三)營造發展氛圍。建立完善電子商務統計制度,擴大電子商務統計覆蓋面,增強統計的及時性、真實性。建立電子商務就業和社會保障指標統計制度。(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商局)促進就業創業。把發展電子商務促進就業納入各地就業發展規劃和電子商務發展整體規劃。經工商登記註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註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加強電子商務企業用工服務,完善電子商務人才供求信息對接機制。(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建立電子商務孵化體系。以專業孵化器和創新型孵化器為重點,綜合孵化器為支撐,構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為電子商務創業企業提供創業服務。(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加強人才培養培訓。支持建設省級電子商務人才繼續教育基地。支持學校、企業及社會組織合作辦學,探索電子商務人才協同培養與培訓機制。將電子商務納入就業技能培訓目錄,參加培訓者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初次鑒定合格者給予鑒定補貼。(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組織創業指導班、創新大賽、論壇、會展等活動,引導社會各界更多地關注和參與電子商務發展。(責任單位: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四)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大限度減少對電子商務市場的行政干預,對電子商務管理和服務中遇到的新問題,主動作為,積極創新,支持發展。在企業註冊、繳稅、通關、檢驗檢疫等各環節,提高服務效率。增強互聯網思維,提升各級領導對電子商務的認識。加強政策宣傳和督查,確保支持電子商務發展的各項政策執行到位。(責任單位: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完善支撐體系 

(五)完善電子商務基礎設施。推進“寬帶安徽”建設,提高寬帶網絡城鄉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統籌互聯網數據中心(IDC)、公共信息服務中心等雲計算基礎設施佈局。發展大數據分析處理技術,支持重點企業為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大數據服務,挖掘行業數據價值。全面推進“三網融合”,加速推進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為電子商務提供高性能、低成本的基礎設施服務。(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

(六)構建現代物流快遞配送體系。合理規劃佈局物流倉儲和快件處理中心,支持各地建設快遞物流園區,吸引快遞企業總部在我省建設快件分撥(轉運)中心或後臺服務(呼叫)中心,加快建設快遞區域總部經濟。支持快遞企業入駐電商園區,享受電商企業同等優惠政策,助推電商倉儲配送一體化。推進對快遞企業設立非法人快遞末端網點實施備案制管理,鼓勵建設智慧快件箱等自助服務設施。推進高等院校設立快遞集中服務場所,實現合法、規範運行;支持快遞服務網絡向農村地區延伸,將快遞服務納入農村商品流通服務體系建設。(責任單位: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七)構建互聯網金融服務體系。積極支持具有良好資質、盈利能力和一定從業經驗的非金融企業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加快建設安全、兼容、快捷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支持省內有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和金融機構發展互聯網金融業務,加強個人理財、小微企業融資、保險等領域的産品創新。鼓勵商業銀行與電子商務企業合作,構建移動支付、在線支付、跨境支付等多元化電子支付體系,打造集網絡銷售、在線支付、融資服務於一體的綜合平臺。推動金融機構、電信運營商、銀行卡清算機構、支付機構、電子商務企業等加強合作,擴大移動金融在電子商務領域的規模化應用。支持股權眾籌平臺建設,探索股權眾籌、天使投資、孵化器融合發展模式,推動我省電子商務創業創新工作開展。(責任單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監局、安徽證監局、安徽保監局、省政府金融辦)

(八)支持電子商務領域科技創新。鼓勵開展電子商務領域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的自主研發和創新,支持企業重大技術攻關、共性技術研究、發明專利申請,推動雲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電子商務領域的應用。加強電子商務領域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建設,組建省級電子商務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和電子商務研究院,集成相關領域的專家,對省級電子商務規劃、發展戰略等提供智力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

四、推動轉型升級 

(九)創新服務民生方式。積極開拓信息消費新渠道,創新移動電子商務應用,支持面向城鄉居民社區提供日常消費、家政服務、遠程繳費、健康醫療及文化、體育、旅遊、養老等電子商務平臺發展。(責任單位: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完善網上交易在線投訴及售後維權機制,構建和諧網絡消費環境。(責任單位:省工商局)

(十)推動傳統商貿流通企業發展電子商務。鼓勵有條件的大型零售企業建立網上商城,支持中小零售企業與電子商務平臺優勢互補,促進線上線下融合互動。(責任單位:省商務廳)推動各類專業市場建設網上市場,通過線上線下融合,加速向網絡化市場轉型,研究完善化工、有色、林業、旅遊等電子商務平臺規範發展的相關措施。(責任單位: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十一)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利用“萬村千鄉”市場網絡改善農村地區電子商務服務環境。(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農委)培育電子商務特色村和農業電子商務示範企業,支持差異化發展,培育鄉村旅遊、休閒經濟、運動經濟、養生保健經濟、民宿經濟等農村經濟新業態。在特色農産品資源和旅遊資源豐富的地區,開展“農産品+旅遊+電商”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新模式的試點示範。(責任單位:省農委、省旅遊局)

(十二)促進電子商務與製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支持生産製造企業深化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三維(3D)設計及打印等信息技術在生産製造各環節的應用,建立與客戶電子商務系統對接的網絡製造管理系統,提高加工訂單的響應速度及柔性製造能力;面向網絡消費者個性化需求,鼓勵發展“以銷定産”及“個性化定制”生産方式。(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完善電子商務服務生態鏈。培育一批專業性、有特色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帶動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支持電子商務軟體開發、網站建設、通信服務等軟體信息服務企業,強化電子商務技術等基礎支撐;培育發展代運營、網絡推廣、數據分析和售後服務等營銷服務業,提升網絡市場拓展能力;支持各市整合電子商務服務資源,創新融資模式,建設可提供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的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十三)加快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研究制定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完善合肥、蕪湖等市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海關監管平臺和園區建設,積極引進跨境電子商務龍頭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培訓,探索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業務。支持涉外會展平臺開展電子商務服務。加快電子商務海外營銷渠道建設,助力電商企業“走出去”,創立自有品牌,多渠道、多方式建立海外倉儲設施等,提升電商企業全球化經營能力。(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合肥海關、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郵政管理局)

五、加大支持力度

(十四)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省有關部門統籌安排産業發展、自主創新、服務業等相關專項資金,支持電子商務領域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專業人才培訓以及電子商務示範體系建設,支持安徽産品通過電子商務開展網絡銷售,推進農村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等。鼓勵各級政府安排資金,扶持電子商務發展。(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十五)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支持電商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經認定的企業可依法享受相關減稅政策。小微企業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按有關要求逐步將旅遊、生活服務類電子商務等相關行業納入“營改增”範圍。(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國稅局)

(十六)加大用地支持力度。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建設項目用地標準,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土地供應計劃中統籌安排電子商務産業用地。鼓勵利用舊廠房、閒置倉庫等建設符合規劃的電子商務産業。鼓勵各地以租賃方式供應電子商務産業用地。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統籌電子商務産業園用地空間佈局,優先保障國內外龍頭企業落戶和重大項目用地。(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十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電子商務企業以各種方式引入風險投資、戰略投資,發行中小微企業債券,加快企業發展。鼓勵電子商務企業通過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或到新三板及區域性股權市場交易掛牌。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探索商標知識産權和動産質押融資方式,擴大電子商務企業貸款抵質押品範圍。(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十八)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支持電子商務企業引進國內外高端人才,對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人才和團隊,優先納入各類人才計劃項目,在高端人才的住房、交通、生活配套設施、家庭成員就業、子女入學等方面,享受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

(十九)加強示範帶動。加快推進合肥、蕪湖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合肥移動電子商務金融科技服務創新試點工作,深入推進省級電子商務示範縣(市、區)、示範園區和示範企業認定工作,繼續努力爭取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示範基地和示範企業。及時總結示範試點經驗,在全省推廣。(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商務廳)

六、引導規範發展 

(二十)強化信息安全防護。督促平臺企業做好網絡交易風險的防控工作,建立預警機制,制定防控預案,保障數據安全,維護企業與公眾的合法權益。依託安全可信的地方性移動金融平臺,保障電子商務交易安全。建立電子認證信任體系,促進電子認證機構數字證書交叉互認和數字證書應用的互聯互通,推廣數字證書在電子商務交易領域的應用。建立電子合同等電子交易憑證的規範管理機制,確保網絡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加強電子商務交易各方信息保護,保障電子商務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二十一)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電子商務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動電子商務企業信用信息公開,方便社會各界查詢和監督。鼓勵信用調查、信用評估、信用擔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務和産品在電子商務中的推廣應用。將電子商務信用信息納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促進與社會其他領域相關信息的交換共享,推動電子商務信用評價,建立電子商務領域“黑名單”制度,健全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引導支持網絡經營者參與各類誠信創建活動,提高守法經營、誠信經營意識。支持成立網絡經營行業組織,引導行業加強自律,促進網絡經濟健康有序發展。(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 

各市、縣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協同配合,結合自身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加快當地電子商務發展。省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抓緊研究制訂配套政策和具體措施,為電子商務發展營造良好環境。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相關單位加強指導與協調,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1024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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