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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和加強標準化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5-11-03 16:40 來源: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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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改革和加強標準化工作的實施意見

寧政辦發〔2015〕155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5〕1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貫徹實施〈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動計劃(2015—2016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67號)精神,現就改革和加強我區標準化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標準化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加強標準化體系建設,提高標準化法治水平,夯實標準化發展基礎,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不斷增強標準化服務能力,促進我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基本原則。一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逐步建立由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和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共同構成的新型標準體系。積極培育發展團體標準,放開搞活企業標準,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強化強制性標準管理,保證公益類推薦性標準的基本供給。二是發揮職能、分工負責。既發揮好地方標準化主管部門的綜合協調職責,又充分發揮各部門在相關領域內標準制定、實施及監督作用。三是依法行政、統籌推進。以標準化工作重大改革與標準化法律法規修改完善為契機,結合我區實際,合理統籌改革優先領域、關鍵環節和實施步驟,推進標準化法治建設。四是加強交流、深化合作。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標準化交流合作,探索建立與阿拉伯國家之間開展標準互認與交流合作的新模式,以中國標準“走出去”帶動我區産品和服務“走出去”。

(三)工作目標。2020年,建立健全統一協調、運行高效、政府與市場共治的標準化工作機制,初步建立政府主導制定和市場自主制定的新型標準體系,服務全區經濟社會發展。

二、工作任務

(一)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開展企業産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改革試點。在市場化程度高、技術創新活躍、産品類標準較多的領域開展團體標準試點。優化標準立項和審批程序,改進標準審定程序,縮短標準制定週期,加強標準制定和實施評估。自治區質監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現行行業標準、地方標準進行全面清理,集中開展滯後老化標準復審和修訂。

(二)推進標準化法治建設。開展地方現行標準化相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清理評估工作,對地方現行強制性標準開展全面清理評估,對現行推薦性地方標準開展復審和修訂。強化標準化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加強標準信息公開和共享。健全完善標準化信息公開和共享平臺,推動標準化信息交換和資源共享。加強信息統計工作,完善地區標準化信息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強化標準化統計信息共享,為政府和標準化管理部門開展決策和管理提供參考。

(四)提升標準化試點示範水平。探索以市、縣(區)為單位,在農業和農村、新型城鎮化、服務業等方面開展綜合性標準化試點示範。統籌做好標準化規劃試點示範項目佈局,加強項目建設過程指導,加大績效管理,推廣應用標準化先進管理理念和方法。啟動農業標準化示範項目提升工程,加強循環經濟、裝備製造産業、高新技術産業試點示範建設,開展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

(五)加強對基層標準化工作的指導和支持。重點圍繞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提升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水平和促進區域特色優勢産業發展的需要,加強基層標準化工作部門間的組織協調,推動標準實施和實施監督;推進政府管理標準化,提升政務服務、行政審批、績效管理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的規範化、科學化水平。增強服務能力,指導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開展標準化工作;積極引導和支持大型企業、行業領軍企業和創新型企業參與國家標準制定,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

(六)發揮企業在標準化工作中的主體作用。加強企業標準體系建設,引導企業建立標準化工作機制。改進和完善企業標準化良好行為創建工作,探索引入市場機制,充分發揮標準化專業服務機構作用,為企業開展標準化良好行為創建活動提供諮詢和確認服務。支持企業、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結合技術研發、市場經營開展標準化活動,充分利用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制定標準。支持企業與企業、企業與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組成聯盟,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共同研製聯盟標準。

(七)探索建立區域標準化協作機制。以國家標準委批准籌建“阿拉伯國家(寧夏)標準化研究中心”為契機,搭建區域標準化協作平臺,加強與阿拉伯國家和世界穆斯林地區商品標準比對分析研究。積極與阿盟、海合會等組織溝通協作,探索建立標準互認信息平臺,增加標準互認的國家和標準數量。

(八)加強標準化技術機構建設。積極引導和支持各地爭創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項目建設。圍繞葡萄、枸杞、煤化工、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等特色優勢産業和先進裝備製造、生態紡織等新興産業,加強行業標準化技術機構建設。發揮標準化技術機構作用,探索建立技術標準與科技創新、産業升級協同發展機制。

(九)強化標準實施和實施監督。提高標準實施的有效性,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運用行業準入條件、生産許可、合格評定等管理辦法,促進標準實施。研究建立標準分類實施監督機制,保證強制性標準得到嚴格執行,促進推薦性標準有效實施。建立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制度,開展標準實施效果評價。進一步暢通標準化投訴舉報渠道,加強標準實施的社會監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建立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召集人,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自治區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貫徹落實國務院和地方標準化有關政策和工作部署,統籌協調全區標準化工作,研究地方標準化改革發展的重大事項,協調解決標準化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審議涉及影響地區行業發展的重要標準等。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由自治區質監局承擔。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改革和加強標準化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標準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強化協同配合,推動標準化各項工作有效落實。

(二)建立經費保障機制。自治區財政對地方標準化工作經費予以支持,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多渠道、多元化的經費投入保障機制。

(三)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強化基層標準化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培訓,完善標準化專家庫和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提升標準化服務能力。

(四)強化標準化宣傳。各地、各部門要圍繞重要標準、重要專項、重要節點和重大事件,加大標準化宣傳力度,及時發佈與人民生活和社會管理等密切相關的標準信息,增強社會公眾標準意識。深入開展標準化知識進企業、進校園、進社區、進機關等活動,逐漸形成人人關注標準、人人使用標準的良好社會氛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1月3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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