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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服務和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

2015-11-11 15:29 來源: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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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地方稅務局
關於進一步服務和支持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
渝地稅發〔2015〕171號

各區縣(自治縣)地方稅局,市局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的精神,認真執行市委、市政府《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渝委辦發〔2015〕20號)和市政府《關於做好新形式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5〕52號)的決策部署,優化創新創業生態環境,建設新常態下經濟發展新引擎,結合地稅部門工作實際,現就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深化思想認識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推動發展的強大動力,是擴大就業的有力支撐,是發展分享經濟的重要推手,是收入分配模式的重大創新,是促進社會公正的有效途徑。稅收,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在服務和支持創業創新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全市地稅系統高度重視“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政策落實有力,宣傳形式多樣,服務持續深入,確保了國家政策件件有落實,企業得實惠。但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市局督查發現,全市促進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享受面偏低,促進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力度不夠,個別稅收政策基礎管理薄弱。對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各級地稅機關和地稅幹部,要有清醒認識,正確面對,要站在更高層次深化認識,稅收支持和服務創業創新工作,是服務經濟發展的有效手段,是助推企業減負增效的重要渠道,是深化拓展納稅服務的內在要求。要進一步採取行動,在服務創新創業熱潮中主動融入、主動作為,積極構建有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的政策環境、制度環境和服務體系,推進創業帶動就業、創新促進發展。

二、進一步強化創新創業政策支持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創新創業工作,先後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詳見附件)。政策利好多,落實是關鍵,各級地稅機關要牢固樹立不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也是收“過頭稅”的觀念,不因收入形勢嚴峻、徵管難度大而不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不為經濟運行增添任何不利因素。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支持小微企業發展、促進科技創新、鼓勵創業就業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到位。要梳理和摸排小微企業、企業研發費用、固定資産加速折舊等重點稅收優惠政策的惠及範圍和基本量,要制定針對性的政策落實工作計劃,嚴格審核納稅人政策享受資質,確保政策紅利充分釋放轉變為企業成長髮展、創新轉型的強勁動力。要對各項政策的落實情況建立清晰的管理臺賬,運用信息化手段,適時掌握享受政策的“企業名稱、聯絡方式、通信地址、法定代表人、辦稅人員、所在行業、減免稅額”等基本信息,要通過對基礎信息的統計分析,形成享受政策的“企業名單、應享受戶名單、實際享受戶名單、未享受戶名單、放棄享受戶名單”。要開展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問效,將享受了減免稅的納稅人(包括小微企業)最大範圍地納入減免稅申報,提高優惠政策落實效果的精細核算,為各項政策的效應分析提供基礎數據。

三、進一步優化創新創業環境

(一)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培訓。充分利用12366熱線、辦稅服務廳、報紙、雜誌、電視、電臺、網站、微博、微信等載體,持續性開展創新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普及性宣傳;納稅人學堂定期開展培訓輔導,深度解讀創新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推廣地稅系統內落實創新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好經驗、好做法,引導納稅人用好用足稅收優惠政策,營造濃厚的創新創業氛圍。

(二)進一步減輕辦稅負擔。對於小型微型企業、長期不經營企業,主管地稅機關可以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採取合併徵期、調整申報期限等方式,減少納稅人申報次數。對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證件不收取任何費用。除按納稅人要求印製冠名發票外,領用發票領用簿、領取發票一律不收取工本費。納稅人在辦稅服務廳辦理涉稅事項時,領用、打印、複印有關涉稅資料,一律實行零收費。

(三)進一步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各級地稅機關不得在公開的行政審批清單外設置其它行政審批,不得對已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不得以事前核準性備案方式變相實施審批。對受理的各類涉稅審批事項,一次性告知涉稅事項的依據、時限、程序和所需的全部資料。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對符合要求的,除依法需要報上級機關審批及其他特殊情況外,現場辦結。

(四)進一步規範稅務檢查。充分利用稅收徵管信息以及第三方信息進行查詢、核實、分析,儘量減少進戶執法次數。除特殊情況外,在同一年度內不得對納稅人開展重復檢查。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實施檢查,保障納稅人陳述申辯和依法聽證權利。檢查結束後,出具書面檢查結果,告知納稅人法律救濟方式和渠道,並向納稅人提出加強財務管理的建議。

(五)進一步改善政策落實環境。對小微企業未辦理稅務登記、未及時申請減免稅的,進行事前提醒,減少納稅人過期未享受政策的現象。對小微企業稅收行為,採取建議、輔導、告誡、公示以及其他非強制性行政管理方式實施指導,逐步規範。嘗試柔性執法,對小微企業逾期辦理稅務登記變更、逾期申報和部分發票違規行為,屬首次發生、情節輕微並按地稅機關要求在期限內改正的,不予處罰。

(六)進一步加強隊伍管理。加強稅務幹部職業道德和法紀教育,增強依法行政意識,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嚴肅查處“吃、拿、卡、要”,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影響小微企業發展的行為,切實把各類小微企業的積極性、創造性保護好、引導好、發揮好。

四、進一步加強創新創業服務

(一)創新稅務登記服務方式。積極與工商、質監和國稅等部門合作,推進“三證合一”和“一照一碼”工作,推廣網上認定、網上自動賦碼等創新服務舉措,進一步簡化稅務登記手續,營造寬鬆平等的創業準入環境。

(二)優化辦稅服務。認真落實《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範》,開設創新創業綠色通道,創新服務手段,完善服務機制,全面落實首問負責、提醒服務、導稅服務、延時服務、預約服務等制度,做到及時受理、有效指引、限時辦結。大力推廣“自助辦稅”、“網上辦稅”服務,幫助新辦納稅人了解辦稅流程,降低納稅人的涉稅風險,減少辦稅成本。

(三)簡化納稅資料。優化涉稅事項辦理,簡化涉稅資料報送,實行納稅人提供資料“一次報送、多次應用”。小型微利企業按年報送紙質財務報表,其餘單位納稅人(除市級、區縣級重點稅源戶之外的)按季報送財務報表。通過稅務身份認證網上報送資料的納稅人,免報紙質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表。辦理審批類、認定類涉稅事項,不再重復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及複印件。

(四)延時納稅諮詢。12366地稅服務熱線設立創新創業稅收政策諮詢專線,人工接聽時間從每週5個工作日延長至7個工作日,每天的接線時間延時至21:00(法定節日除外)。進一步提高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接通率和答覆質量,為納稅人提供規範、權威、及時的諮詢服務。

(五)延伸服務站點。在科技孵化園、創新工業園、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設立稅收諮詢服務點,強化點對點服務,對新辦企業、科技創新重點企業、A級信用納稅人實施專業化服務,主動推送適用性政策、通報管理動態和服務舉措。

(六)嚴格首問責任制度。工作人員在接受納稅人諮詢時應做到首問負責,能當場答覆、辦理的,及時處理。不能當場答覆、辦理的,應向納稅人説明原因,並做好指引、協調工作。

五、進一步健全創新創業工作機制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創新創業稅收政策實施領導小組。市局黨組書記、局長黃玉林任組長,副局長王小渝任副組長,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流轉稅處、所得稅處、財産和行為稅處、徵管和科技發展處、收入規劃核算處、稽查處、信息管理中心和納稅服務局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負責日常聯絡、協調服務等工作。各區縣地方稅務局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部署,分管領導具體落實,稅政部門牽頭組織,各部門協調配合,定期將各項工作情況匯總,確保每項任務有人抓、不落空、見實效。

(二)強化部門協作。堅持定期向政府主要領導和人大、政協等部門彙報稅收支持創新創業的情況,主動爭取政府在稅收工作上的理解與支持。強化同工商、國稅、人社和中小企業局等部門的協作聯動機制,加大各類納稅信息、資料的交流力度,及時進行查漏補缺,紮實做好納稅人資料的更新、匯總工作,防止漏徵漏管現象發生。主動加強與工商聯、科協的工作聯絡,建立工作會商機制,運用協會的平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逐步實現創新創業稅收工作交流的經常化、制度化、信息化。

(三)強化督查考核。將創新創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納入政務督查常設項目,定期開展督導檢查,促進工作的持續提升。將創新創業稅收政策實施納入績效考核,根據工作重點設定考核指標,績效納入年終目標考核。將對創新創業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定期進行第三方調查,並對各區縣結果進行排序通報。對在創新創業稅收優惠政策實施過程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年終目標考核優先考慮。對不履行創新創業稅收政策職責,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對有關負責人及具體責任人實行問責。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

2015年11月11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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