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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政府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意見

2015-11-12 16:02 來源: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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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政府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意見
蘇政發〔2015〕142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金融改革創新的意見(蘇發〔2014〕17號), 結合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大力發展新型金融組織和新興金融業態,促進我省互聯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重要意義。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互聯網時代,互聯網正全面深刻地改變經濟社會發展方式。發展互聯網金融,有利於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有利於豐富地方金融業態,提高金融服務水平,有利於滿足公眾金融消費需求,增加居民財産性收入。我省發展互聯網金融具備良好的基礎,城鎮光纖覆蓋率、網民人數、電子信息産品製造業、物聯網産業、電子商務等位居全國前列;中小企業數量眾多,金融服務需求日益多元;金融改革創新能力強,金融生態環境好。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研究和把握互聯網經濟發展規律,運用互聯網思維,立足我省具備的優勢、條件和基礎,找準發展互聯網金融的著力點和創新點,推動我省互聯網金融改革創新走在全國前列。

(二)基本原則。一是鼓勵市場創新。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鼓勵各類市場主體運用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對接各類金融資源,開展産品創新、技術創新、服務創新、管理創新和模式創新,打造具有江蘇特色的互聯網金融品牌,提升核心技術水平和綜合競爭力。二是服務實體經濟。鼓勵互聯網金融為“三農”、中小微企業、科技創新型企業和外向型企業提供多樣化的金融服務,推動普惠金融發展。支持互聯網金融與電子商務、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物聯網等領域融合發展。引導互聯網金融服務經濟轉型升級和産業結構調整。三是切實防範風險。堅持問題導向,樹立底線思維,妥善處理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和風險防範的關係,切實加強投資者教育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互聯網金融企業合理有序競爭、規範健康發展。

(三)發展目標。到2016年,構建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政策環境,形成互聯網金融各領域競相創新發展的格局,培育1-2個在全國有影響力的互聯網金融品牌。到2020年,實現互聯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服務實體經濟作用明顯,形成在全國有影響力的互聯網金融集聚區,培育一批知名互聯網金融企業、互聯網金融設備供應和軟體研發骨幹企業。

二、發展重點

(四)鼓勵金融業務互聯網化。鼓勵銀行、證券期貨、保險金融機構融入互聯網,運用互聯網思維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以客戶為中心改善用戶體驗,暢通線上線下鏈結渠道,發展網絡信貸、網絡證券、互聯網保險、網絡基金銷售、網絡消費金融和互聯網支付等業務。支持江蘇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設立主要從事互聯網金融相關業務的子公司或功能性總部,打造在全國有影響力的互聯網金融品牌。支持地方法人保險機構與互聯網骨幹企業申請發起設立互聯網保險公司。鼓勵江蘇股權交易中心、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再擔保)公司、各類交易場所與優質網絡借貸平臺、電子商務平臺、行業門戶網站合作,創新金融服務模式。

(五)支持網絡借貸平臺規範健康發展。網絡借貸要堅持平臺功能,為投資方和融資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仲介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要服務實體經濟,主要發展小微金融、消費金融、民生金融業務;要合理確定資金價格,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網絡借貸平臺要找準市場定位,細分市場,堅持差異化經營,打造具有生命力的市場品牌。鼓勵網絡借貸平臺與我省各類電子商務平臺合作,充分利用平臺數據信息資源,研發新的金融産品和服務,拓展業務和發展新空間。支持“開鑫貸”等網絡借貸平臺加快發展,成為全國行業領軍企業。

(六)支持眾籌規範創新發展。鼓勵各地政府背景的創業投資機構依法合規開展眾籌,培育我省新型股權投資文化,示範引領眾籌業務發展,充實完善我省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引導各類民間資本規範開展眾籌業務,尋找優質投資項目,服務創新創業。支持科技創新、文化創意、大學生創業等企業依法申請發起股權眾籌,支持電子商務平臺等互聯網企業規範開展預購式的實物眾籌,支持民政部門或福利機構發起社會公益捐贈眾籌。

(七)支持互聯網行業與金融跨界融合創新。鼓勵産業龍頭企業、電子商務平臺、行業門戶網站培育和利用客戶圈、供應鏈、交易平臺、信息平臺等大數據優勢,與金融機構、新型金融組織合作,提供消費金融、供應鏈金融、金融産品銷售代理等延伸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起或參與發起設立互聯網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設立互聯網支付機構,開展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業務。

(八)大力發展互聯網金融配套産業。鼓勵發展與互聯網金融配套服務的技術裝備業和服務外包産業。支持會計、審計、法律、諮詢等專業仲介機構增強服務互聯網金融水平。提高互聯網金融産業軟硬體自主創新能力,提升大數據存儲、安全、雲計算、物聯網、移動應用及設備研發製造能力。

三、監督管理和行業自律

(九)構建互聯網金融協同監管機制。根據銀發〔2015〕221號文件精神,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銀監局、江蘇證監局、江蘇保監局、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法制辦、省網信辦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監督管理辦法和風險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機制,做好各項監管工作,省金融辦負責牽頭協調,各部門要相互協作、形成合力。打擊互聯網金融領域的非法集資、洗錢犯罪、惡意欺詐、虛假廣告、違規交易、買賣客戶信息等行為。建立風險警示機制,金融管理及公安部門適時對涉嫌違法違規行為開展警示提醒,提前防控犯罪。財政部門研究建立加大對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的財務監管力度的機制,切實防範財務風險。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建立和完善互聯網金融數據統計監測體系,相關部門按照監管職責分工負責相關互聯網金融數據統計和監測工作。

(十)建立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機制。充分發揮江蘇省互聯網金融協會的行業規範與自律作用,加強行業管理。組織會員簽訂行業自律公約,構建約束機制,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制定經營管理規則和業務標準,推動機構之間的業務交流和信息共享。開展投資者教育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引導社會公眾增強投資風險意識,引導互聯網金融企業依法合規開展業務。完善互聯網金融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互聯網金融企業定期向社會、投資人信息披露制度,公佈黑名單,防止信息欺詐。開展互聯網金融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和公示工作。

四、保障措施

(十一)提供行政便利服務。支持設立基於互聯網的新型金融組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允許在經營範圍和企業名稱中使用“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金融信息服務”等,並提供工商註冊登記便利。通信管理部門為互聯網金融企業申請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提供便利。建設互聯網信息數據共享平臺,推動開放人民銀行徵信、公安個人身份信息、工商市場主體基本信息、經濟和信息化部門企業信息等聯網查詢功能。加強互聯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網絡安全保障體系,提高互聯網金融企業信息系統的安全防護、穩定運營和應急處置能力。對符合條件的優秀互聯網金融企業,在“江蘇省著名商標”認定上給予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面向互聯網金融的孵化器,建設互聯網金融集聚區。支持優質互聯網金融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和掛牌交易。

(十二)加大財稅政策支持。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省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政府性股權投資基金和相關財政專項資金應積極支持創投機構投資互聯網金融企業。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可享受省財政促進金融業創新發展的相關政策。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金融産品,創新和業務模式創新,可申請省金融創新獎。鼓勵有條件的省轄市設立互聯網金融專項發展資金。

(十三)重視學術研究和人才培養。構建政産學研聯動機制。設立省級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鼓勵高校和金融機構設立互聯網金融研究課題,開展學術研究活動,對創新意義重大的課題優先推薦進入省級科研項目。加強互聯網金融人才培訓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加入省級和各地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9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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