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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實施意見

2015-11-27 14:35 來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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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實施意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國辦發〔2015〕47號)精神,推動實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綱要(2015-2017年)》,支持農民工、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優化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環境

(一)落實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簡化創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允許“一址多照”“集群註冊”。鼓勵支持農民工等返鄉人員創業創新,激發鄉(鎮)市場活力。全面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持續推進“一照一碼”。(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質監局負責)

(二)落實定向減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等返鄉創業人員,依法落實減徵企業所得稅、免徵增值稅、營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稅費減免政策。同時,簡化辦稅流程,提高辦稅效率。(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負責)

(三)為創辦小微企業減費降負。建立小微企業降費工作評估考核機制,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推行“零收費”,最大限度為農民工等返鄉人員創業減輕負擔,激發創業熱情,提高創業活力。(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四)積極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針對有創業要求、具備一定創業條件但缺乏創業資金的農民工等返鄉創業人員,提供最高額度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辦的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從事靈活就業的,給予一定的社會保險補貼。經工商登記註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經工商登記註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同等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負責)

(五)提高返鄉創業人員的金融可獲得性。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符合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需求特點的金融産品和金融服務,不斷擴大抵押物範圍,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加大涉農信貸投放,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協調配合,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發放創業擔保貸款。(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負責)

(六)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社會保險服務。做好返鄉創業人員養老等社會保險的轉移接續工作,確保同等條件下與城鎮職工享受同等社會保險待遇。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和異地就醫結算辦法,推動衛生計生政策與勞動就業、致富發展、養老照護登記及社會政策的銜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七)為返鄉創業就業人員提供住房和教育保障。將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納入城鎮住房保障和農村危房改造範圍,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支持。不斷提高返鄉創業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保障水平,完善方便返鄉創業人員子女入學和轉入轉出制度,加強學籍管理,為義務教育後學習、就業等提供基礎性保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教育廳負責)

二、實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行動計劃

(一)提升基層創業服務能力行動計劃。加強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提升專業化創業服務能力。依託基層公共平臺集聚政府公共資源和社會資源,組織開展專項活動,為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提供服務。對縣、鄉兩級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情況進行摸底,掌握建設現狀及資金缺口,指導其有針對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加大省、市、縣資金支持力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力爭到2017年基本實現主要輸出地縣級服務設施全覆蓋。鼓勵各地依託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整合各職能部門服務返鄉創業的相關職能,建立融資、融智、融商一體化創業服務中心。(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負責)

(二)整合發展農民工返鄉創業園行動計劃。鼓勵各地依託現有開發區和農業産業園等各類園區、閒置土地、廠房、校舍、批發市場、樓宇、商業街和科研培訓設施,整合發展一批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和孵化基地,發揮聚集效應,打造品牌優勢,降低創業成本。各地可根據創業園和孵化基地為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提供的創業服務內容、工作實效和費用減免情況,給予適當的房租和物業費、水電費補貼。各市、縣政府要對返鄉創業園及相關基礎設施優先保障供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基礎上,開展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加大對返鄉創業園基地設施建設和産業集群發展等方面的金融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農業廳、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負責)

(三)開發農業農村資源支持返鄉創業行動計劃。培育一批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發特色産業,保護與發展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促進創業。利用太行山沿線和張承環京津生態區的區位優勢,積極開發休閒農業、鄉村旅遊、農村服務業等産業項目,發展休閒度假和健康養老業,打造具有區域特色的産業集群。大力發展設施錯季果品和城郊時令果品,加快觀光采摘果園建設,打造果品産業新的增長點。引導創業企業與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發展果品深加工項目。延長京津創業鏈條,積極推進創業資源跨地區整合,促進我省與京津在政策、服務、市場等方面的聯動對接,擴大返鄉創業市場空間,延長返鄉創業産業鏈條。制定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保護與發展工作規劃,選擇民族特色濃郁的少數民族聚集地開展“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保護與發展”試點,爭取國家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保護與發展試點資金,發揮少數民族發展資金作用,積極探索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保護與發展的途徑和辦法。堅持市場導向,依託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傳承基地、傳承人、相關合作社等,開展培訓和技術推廣,加強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的挖掘、升級、品牌化建設。深化農村社區建設試點,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社區服務設施和服務體系,提升農村社區支持返鄉創業和吸納就業的能力,逐步建立城鄉社區農民工服務銜接機制。(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民族宗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扶貧辦負責)

(四)完善基礎設施支持返鄉創業行動計劃。改善信息、交通、物流等基礎設施條件。利用我省物流基礎設施條件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加大交通物流等基礎設施投入,支持鄉(鎮)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社會資本合作共建智慧電商物流倉儲基地,健全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基礎設施網絡,推動省內32個省級物流聚集區建設,鼓勵物流企業完善物流下鄉體系,提升冷鏈物流等基礎配送能力。支持貨運企業將運輸服務延伸至農村,打通農村物流“下鄉與進城”的雙向快捷通道。推行定時、定點、定線的農村物流“貨運班線”模式,開展縣城至鄉(鎮)、沿途建制村間的雙向貨物運輸配送服務。到2017年,30%的縣城建成貨運分撥中心,20%以上的中心鄉(鎮)建成貨運配送站。加強互聯網創業線上線下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配套政策,支持電信企業加大寬帶設施建設力度,改善縣、鄉互聯網服務,建設高速暢通、覆蓋城鄉、質優價廉、服務便捷的寬帶網絡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到2016年行政村網絡覆蓋率達到60%,2017年底實現行政村網絡全覆蓋。通過“互聯網+”提高農業信息透明化,增強消費者對農産品的認知度和信任度,暢通農産品銷售渠道。結合國家小微企業創業示範基地建設要求,提升中小企業創業輔導基地管理水平和創業輔導能力,為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辦中小微企業提供服務。發揮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作用,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線上線下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

(五)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行動計劃。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政策,深入推進國家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工作,嚴格按要求建設17個國家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縣(市)。開展我省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工作,在全省篩選51個縣(市)作為省級綜合示範縣,並以此為基礎向全省推廣,力爭到2016年實現電子商務應用在我省農村全覆蓋,進一步改善農村流通環境,提高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依託電商培訓機構,對農村電商服務中心負責人、“一村一店”負責人等進行專業培訓。鼓勵各地與阿裏巴巴、騰訊等企業合作培養“農村創業合夥人”,進一步提升農村電商的運營效率和創業就業成功率。依託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信息進村入戶和供銷、郵政等網絡體系完善農村網點建設,整合利用現有配送中心、快遞、郵政、供銷社等資源,建設縣、鄉農村電商物流配送中心,搭建農村電商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和我省特色農産品電子商務平臺,打造我省農特産品網絡品牌。支持農林産品品牌培育和質量保障體系及農林産品標準化、分級包裝、初加工配送等設施建設。(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負責)

(六)創業培訓專項行動計劃。推進優質創業培訓資源下基層。制定實施專項培訓計劃,開發有針對性的培訓項目,加強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採取培訓機構面授、遠程網絡互動等方式,對有培訓需求的返鄉創業人員開展創業培訓,並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組織企業家、職業經理人和行業專家帶著有良好市場前景、運作簡便易行和“短平快”創業項目到縣、鄉進行創業指導。加強創業導師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創業指導專家庫。開展“基層青年服務人員引創實踐活動”,組織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大學生引領帶動返鄉青年開展“互聯網+”和“農村電子商務”創業。將創業教育和創業實訓融入農民工技能提升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加強返鄉創業培訓實習基地建設,動員知名鄉(鎮)企業、農産品加工企業、休閒農業企業和專業市場等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創業見習、實習和實訓服務。發揮群團組織作用,面向農村婦女、青年開展創業培訓。通過創辦鄉村學校,組織婦女、青年就地就近學習技能。創建實踐基地,幫助婦女、青年實際操作練就本領。深化教研結合,推動手工業技能培訓進職業院校。實施婦女職業技能培訓工程,分層分類分項目組織婦女參加培訓。引導高校、職業院校加大對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培訓力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廳等有關部門和團省委、省婦聯負責)

(七)返鄉創業與萬眾創新有序對接行動計劃。引導和推動建設一批市場化、專業化的眾創空間。加快發展市場化、專業化、集成化、網絡化的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創業服務機構,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的房租、寬帶網絡和公共軟體補貼。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推動農村科技創新創業,充分發揮農業科技園區和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基地資本、人才、政策、服務等有利條件,爭創一批“星創天地”試點,構建新型農村科技創新創業開放型綜合服務平臺,利用高校科技園等資源,建設一批眾創空間,鼓勵其面向農民工等返鄉人員開放,推進農村科技創新創業的低成本化、便利化和信息化。(省科技廳、省教育廳負責)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強化督導檢查。結合産業轉移和推進新型城鎮化的實際需要,堅持政府引導和市場主導協同,不斷改進服務管理,加大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扶持力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負責)

(二)細化配套措施。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抓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行動計劃的落實,明確時間進度,制定實施細則,跟蹤工作進展,確保工作實效。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負責)

(三)強化示範帶動。探索優化鼓勵創業創新的體制機制環境,營造良好創業生態系統。打造一批民族傳統産業創業示範基地、一批縣級互聯網創業示範基地,發揮示範帶動作用。鼓勵農民工在農業科技園區創新創業,創辦現代農業科技型企業。(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民族宗教廳、省科技廳負責)

(四)抓好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種傳統媒體和新興傳播平臺,組織公益性創業大賽和創業項目展示等活動,發揮凝聚返鄉創業人員和交流創業信息、分享創業經驗、傳播創業商機的作用。大力宣傳優秀返鄉創業典型事跡,引導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工作,積極營造創業、興業、樂業的良好環境。(省委宣傳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負責)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1月27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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