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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

2015-12-01 09:56 來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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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
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
皖政辦秘〔2015207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是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實施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的迫切需要,是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促進高校畢業生更高質量創業就業的重要舉措,對推動我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支撐經濟調結構、轉方式、促升級具有重要作用。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創新引領創業、創業帶動就業,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推進素質教育為主題,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以創新人才培養機制為重點,以完善條件和政策保障為支撐,促進高等教育與科技、經濟、社會緊密結合,加快培養富有創新精神、勇於投身實踐的創新創業人才隊伍,不斷提高高等教育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度、對人力資源強省的貢獻度和人民群眾的滿意度,為我省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建設和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強大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要結合“十三五”規劃制定、結合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結合安徽“調轉促”行動計劃、結合高校綜合改革進行頂層設計、系統安排、整體推進。堅持“育人為本、提高培養質量,問題導向、補齊培養短板,協同推進、匯聚培養合力”的基本原則,全面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優化人才培養結構,分類培養、分類施教、強化實踐,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發展。

(三)總體目標。

2015年起,全面啟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總結經驗、強化宣傳,創設環境、營造氛圍;到2017年,廣泛開展創新創業教育,探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成果和先進經驗,建設一批深入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先進部門(單位)、示範高校和實踐基地;到2020年,基本普及創新創業教育,建立健全課堂教學、實踐教學、自主學習、指導幫扶、文化引領等多位一體的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體系,人才培養質量顯著提升,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明顯增強,投身創業實踐的學生顯著增加,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顯著提高。

二、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一)完善人才培養質量標準。

各高校應根據新的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高職高專專業教學標準、技師學院高級工預備技師國家職業標準及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對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國家職業標準和相關部門、科研院所、行業企業的專業人才評價標準,立足自身辦學定位、辦學特色、服務面向,明確創新創業教育目標要求,將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作為評價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指標。全面修訂人才培養方案,科學制定專業教學質量標準,細化創新創業素質能力要求,突出大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培養。

(二)創新高校人才培養機制。

各高校要科學定位、特色發展,以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為著力點,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整合創新創業教育要素與資源,協同推進、開放合作,形成全力支持創新創業教育和學生創新創業的良好環境,把創新創業教育貫穿於人才培養的全過程。

支持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國際合作的協同育人新機制,積極吸引社會資源和國外優質教育資源投入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探索建立需求導向的學科專業結構和創業就業導向的人才培養類型結構調整新機制,省有關部門應組織行業協會,定期發佈我省重點産業人才需求報告和人力資源市場供需情況,教育部門應建立全省普通高校專業設置公共服務平臺與專業管理狀態數據平臺。完善學科專業預警、退出機制。健全全省高校人才培養質量和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制度。

各高校應積極開拓多學科交叉融合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新途徑,穩步打通一級學科或專業類下相近學科專業的基礎課程,開設跨學科專業的交叉課程,探索建立跨院係、跨學科、跨專業交叉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新機制,促進人才培養由學科專業單一型向多學科融合型轉變。

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和“高等教育能力提升計劃”中,新增一批創新創業教育類綜合改革項目,鼓勵高校在“質量工程”中設立創新創業類項目;鼓勵高校多形式舉辦創新創業教育實驗班;建設一批省級創新創業教育示範高校;鼓勵高校設立創新創業學院。

(三)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

各高校應根據人才培養定位和創新創業教育目標要求,促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有機融合,進一步完善依次遞進、有機銜接、科學合理的創新創業教育專門課程體系和融入創新創業教育內容的專業課程體系。優化調整課程設置,擴充優質教育資源,面向全體學生開發開設研究方法、學科前沿、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通識性課程;充分挖掘各類專業課程中的創新創業教育資源,開設具有行業特點、與創新創業和就業密切相關的專業課程;開設提升學生綜合實踐能力的創新課程和實踐活動課程,納入學分管理。

高度重視創新創業教育教材編寫工作。立足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創新創業需要,組織學科帶頭人,聯合行業企業優秀人才,編寫具有科學性、先進性、適用性、特色性的重點教材。

加快創新創業教育課程信息化建設進程,探索建立在線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制度,引進和建設一批資源共享的創新創業教育在線課程。

2020年,建設一批創新創業基礎類精品開放課程、融入創新創業教育的專業類精品開放課程和創新創業教育重點規劃教材。

(四)改革教育教學方法和學生評價方式。

以學生為主體,廣泛開展啟髮式、討論式、參與式和項目化教學,創造條件擴大小班化教學覆蓋面,注重培養學生的批判性和創造性思維,鼓勵教師把學術前沿發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創新實踐經驗融入課堂教學,激發學生創新創業靈感。各高校應積極運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分析不同學生學習需求和規律,提供更加豐富多樣的教育資源,支持學生根據自身特點和發展志趣,自主選擇創新創業路徑。

各高校應深入改革考試考核內容和方法,注重考查學生運用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探索非標準答案考試,促進結果考核向過程考核、知識考核向能力考核、單一考核方式向多種考核方式轉變。

(五)強化創新創業實踐教育。

各高校應加強專業實驗室、虛擬倣真實驗教學中心、創業實驗室和訓練中心建設。以優勢學科為支撐,聯合骨幹企業或以企業為主體,以高校為技術支撐,共同建設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促進創新創業實踐教學平臺共建共享。建設跨學科、跨專業、跨年級的創新創業教育實訓平臺。各地區、各高校科技創新資源原則上向全體在校學生開放,開放情況納入各類研究基地、重點實驗室、科技園評估標準。

鼓勵各地區、各高校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建設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和小微企業創業基地,作為創業教育實踐平臺。建設一批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創業示範基地、科技創業實習基地和職業院校實訓基地。建設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選育基地,使創新創業教育與創業孵化環節緊密銜接。引導大學生在取得創新和創業初步成果的基礎上,把握創業機會、捕捉創業商機,實現創新創業實訓項目向實際應用轉換。

完善國家、地方、高校三級創新創業實訓教學體系,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擴大覆蓋面,促進項目落地轉化。支持舉辦各類科技創新、創意設計、創業計劃等專題競賽。支持高校學生成立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舉辦創新創業講座論壇,開展創新創業實踐。支持省內高校聯合行業企業,舉辦各類科技創新、創意設計、創業計劃等大學生競賽,積極組織省內高職高專學生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

2017年底前,力爭在所有立項地方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和具備條件的高校建立以學校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企業、金融機構、風險投資機構和創業導師等多方參與的大學生創客實驗室,確保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有機構、有師資、有經費、有場地、有制度、有活動。到2020年,力爭在全省高校建立創業實驗室和訓練中心,建成全省高校實踐教學資源共享平臺。

(六)改革教學和學籍管理制度。

各高校應大力推行學分制教學改革,在人才培養方案中設置合理的創新創業學分,建立健全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探索將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項目實驗等活動認定為課堂學習。為有意願、有潛質的學生制定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建立學生個人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客觀記錄並量化評價學生開展的創新創業活動情況。優先支持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根據創新創業興趣、意願和需求跨學科門類轉入相關專業學習。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創業學生可根據創業需要與高校協商確定休學年限,辦理相關休學手續。支持創新創業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並在現有相關評優評先項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用於表彰優秀創新創業學生。

(七)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

各高校要明確全體教師創新創業教育責任,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教師教育教學全過程;加強創新創業教育的考核評價,將教師從事創新創業教育情況作為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 

加強創新創業教育與創業就業指導專職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配齊配強創新創業教育與創業就業指導專職教師隊伍,支持符合條件的兼職教師申報高校特設崗位教師職稱。加強對專職教師的培養培訓,將提高高校教師創新創業教育的意識和能力作為崗前培訓、課程輪訓、骨幹研修的重要內容,建立相關專業教師、創新創業教育專職教師定期到行業企業挂職鍛鍊制度,相關行業企業應認真落實。建立健全兼職教師管理制度,允許高等學校設立一定比例流動崗位,聘請知名科學家、創業成功者、企業家、風險投資人等各行業優秀人才,擔任專業課、創新創業課授課或指導教師,並制定兼職教師管理規範。建立優秀創新創業導師人才庫。到2020年,評選一批省級創新創業教育教學名師和省級創新創業教育教學團隊;遴選一批大學生創業導師,建立涵蓋創業教育專家、成功企業家、行業專家、風險投資人等多個層面的創業導師聯盟。

加快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處置和收益分配機制,支持教師以對外轉讓、合作轉化、作價入股、自主創業等形式將科技成果産業化,鼓勵高校教師帶領學生創新創業。

(八)改進學生創新創業指導服務。

充分整合政府、社會、高校的政策、項目、資金和專家等資源,形成政府統籌、高校引領、社會支持,資源整合、優勢互補、各司其職、協同推進的新機制,全力促進大學生創新創業。加強國家、省各項創新創業優惠扶持政策的宣傳和落實工作,引導大學生熟悉並用好政策。建立健全省級和高校學生創業指導服務專門機構和信息化公共服務體系,搭建交流互動平臺,做到“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基地”五到位,對自主創業學生實行持續幫扶、全程指導、一站式服務。充分利用“互聯網+”新技術、新模式,加快建設安徽省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網,開展網絡創新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各地區和具備條件的行業協會要針對區域需求、行業發展,發佈創業項目指南,引導高校學生識別創業機會、捕捉創業商機。

鼓勵高校結合年度教學計劃,合理安排時間,自主編制覆蓋全體學生的創新創業能力專項培訓提升計劃,或與有條件的教育培訓機構、行業協會、群團組織、企業聯合開發創業培訓項目,通過學校創新創業實踐訓練、社會專業培訓機構專題培訓、用人單位現場實踐等多種方式,培養大學生創新創業意識、能力和綜合素質。

(九)完善創新創業資金支持和政策保障體系。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整合財政和社會資金,支持高校學生創新創業活動。各高校要優化經費支出結構,根據各項目實際需要,多渠道統籌安排資金,支持創新創業教育工作和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省級財政在高等教育經費中統籌安排資金支持創新創業教育工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要制訂相應政策,鼓勵教師從事創新創業教育工作,取得成果的可作為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條件。

全面落實國家、省關於大學生創業和小微企業稅費減免優惠政策。鼓勵社會組織、公益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設立大學生創業風險基金,以多種形式向自主創業大學生提供資金支持,提高扶持資金使用效益。

三、實施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安徽省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工作統籌指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廳,負責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門要主動探索統籌協調、分工負責、協同推進的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工作體系,建立健全推進高校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體制機制。各高校要落實創新創業教育主體責任,把創新創業教育納入改革發展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創新創業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教務部門牽頭,學生工作、團委等部門齊抓共管的創新創業教育工作機制。

(二)細化實施方案。

各地、各高校要結合實際,堅持以開放合作為前提,以教育思想觀念改革為先導,以評價機制改革為突破口,以體制改革為關鍵,以教學改革為核心,以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為保障,深化高校綜合改革,破解創新創業教育難題,制定深化本地本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方案,並在“十三五”規劃和深化綜合改革方案中,將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作為重點,提出明確的目標、政策和舉措,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各高校實施方案報省教育廳和主管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佈。 

(三)強化監督考核。

教育部門要把創新創業教育質量作為衡量辦學水平、考核領導班子的重要指標,納入高校教育教學評估指標體系和學科評估指標體系,引入第三方評估,併發布大學生創新創業狀況年度藍皮書。把創新創業教育相關情況列入本科、高職高專、研究生教學質量年度報告和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重點內容,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加強績效考核,把大學生創業數量和質量情況納入學校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嚴格考核。

(四)加強宣傳引導。

各地區、各部門、各高校要加大對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相關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積極探索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大力宣傳加強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必要性、緊迫性、重要性,使創新創業成為管理者辦學、教師教學、學生求學的理性認知與行動自覺。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各高校的好經驗、好做法,選樹學生創新創業成功典型,豐富宣傳形式,培育創客文化,努力營造敢為人先、敢冒風險、寬容失敗的良好社會氛圍和學生創新創業的良好環境。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121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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