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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創業池州”行動推進大眾創業的實施意見

2015-12-07 16:57 來源: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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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
“創業池州”行動推進大眾創業的實施意見
池政辦〔2015〕60號

江南産業集中區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九華山風景區、開發區、站前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創業江淮”行動計劃(2015-2017年)的通知》(皖政辦〔2015〕39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開展“創業池州”行動推進我市大眾創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整合創業資源,完善扶持政策,優化創業環境,構建新型創業服務平臺,激發各類群體創業創新熱情,為推動我市“三區”發展,建設幸福池州奠定堅實基礎。2015—2017年,全市新增註冊企業4500戶以上,新增個體工商戶15000戶以上,帶動就業5萬人以上。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創業服務體系基本健全,創業扶持政策和環境全面優化,創業創新氛圍日益濃厚,創業創新帶動就業、催生經濟發展新動力效應愈加彰顯。

二、設立創業扶持資金

(一)設立創業扶持資金。加強財政資金引導,多渠道籌集,建立總規模達2000萬元的市級創業扶持資金,其中市本級財政每年安排不少於500萬元,統一納入市産業發展基金管理使用。採取貼息、補貼、風險補償等方式引導勞動者創新創業,實行創業初始信用貸、創業發展信用貸以及給予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創業孵化基地(園區)運行補貼等。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各縣區、管委會也要依法設立創業扶持資金。(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金融辦,排在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三、實施四大創業保障工程

(二)創客逐夢工程。主要任務:為大眾創業創新活動提供良好的工作、網絡、社交和資源共享空間,推動創新創意成果轉化及與社會資本進行對接。

具體措施:通過推廣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加快構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採取與國內、省內知名創業投資機構、專業化創業服務機構合作共建、委託管理等模式,在江南産業集中區、開發區、站前區等中心園區建成2-3個市場化、專業化、集成化、網絡化、示範性眾創空間。出臺眾創空間房租、寬帶網絡補貼政策。對小微企業、孵化機構和投向創新活動的天使投資等依法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貫徹落實科技企業轉增股本、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規定。(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等)

(三)創業領航工程。主要任務:加大創業教育培訓力度,創新教育培訓方式,改善培訓質量,打造全鏈條創新創業人才培養載體,激發大眾創業熱情,提升勞動者創業能力和素質。

具體措施:推進高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提高創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建設,健全完善創業測評、創業實訓、創業孵化、創業融資等綜合創業服務。按照政府部門和高等學校、企業共建方式,在池州學院、池州職業技術學院掛牌建設創業學院,開展創業沙龍、創業大講堂、創業訓練營等新型培訓活動,培育創業精神和創新文化。每年開展創業教育培訓不少於2000人。(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經信委、市教體局、市財政局、池州學院、池州職業技術學院等)

(四)創業築巢工程。主要任務:整合利用現有閒置資源,提高現有青年創業園、小微企業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農民工創業園等利用率,新建電商孵化基地,為創業者提供場地支持。

具體措施:整合現有的青年創業園、農民工創業園、小微企業孵化基地等公共創業孵化資源,建設集培訓指導、項目對接、孵化融資等服務功能為一體的創業孵化基地。開展青年創業園、小微企業孵化基地申報認定,力爭建設市級示範創業基地5個,省級以上示範創業基地1個以上。引導閒置商鋪、寫字樓改建成民營創業孵化基地,落實孵化政策。支持建立電商孵化基地,按政策規定為電商企業及其初始創業大學生提供辦公、公租房等配套場所。(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等)

(五)創業融資工程。主要任務:發揮就業專項資金、産業培育發展引導基金、創業扶持資金等促進創新創業的杠桿作用,提高重點群體和困難人員創業金融服務可獲得性,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持創業活動,壯大創業投資規模,破解創業融資難題。

具體措施:全面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政策,提高貸款額度,降低貸款門檻,簡化程序,建立多種反擔保方式,允許借款人自主選擇。爭取省級青年創業引導資金支持,在市級創業扶持專項資金中專項設立青年創業引導資金,採取初始創業貸款、創業發展貸款等方式,為城鄉青年創業者和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統籌使用創業扶持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及其他産業引導資金,提高其投資小微初創企業比例。引導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等社會資金進入創業風險投資領域,為創業者提供更為便捷的融資服務。鼓勵創業企業直接面向市場融資,按規定給予經費補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金融辦、人行池州中心支行等)

四、推進重點群體創業

(六)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創業。深入實施青年創業計劃,從加強創業教育培訓、提供資金和創業場所支持、加強創業公共服務等方面綜合施策,為青年和大學生創業提供有效支持和服務。培育符合青年創業特點和産業發展方向的“互聯網+”和現代服務業等高成長性項目,打造一批青年創業精品項目。(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體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工商質監局、池州學院、池州職業技術學院等)

(七)鼓勵高端人才創新創業。緊緊抓住“三區”發展和長江經濟帶建設的戰略機遇,將吸引高端人才來池創新創業納入促進就業創業的總體規劃。加大吸引國內外、省內外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及留學歸國人才來池創新創業力度。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在創業資金、創業服務、場地支持、融資渠道上提供支持。(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

(八)引導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將農民工、復退軍人返鄉創業與發展縣域經濟結合起來,緊密結合當地優勢産業和特色經濟,指導和幫助返鄉人員選準選好創業項目。鼓勵返鄉人員發展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力發展“互聯網+”和農村電子商務,支持返鄉人員網上創業。在符合村鎮建設總體規劃前提下,鼓勵盤活農村存量非農建設用地優先用於外出務工農民、復退軍人返鄉創業。積極組織返鄉創業人員與企業、市場和園區對接。落實各項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機制,加大對農民工等返鄉創業人員的創業擔保貸款等信貸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農委、市經信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國土資源局、人行池州中心支行等)

(九)支持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落實針對大學生村官創業的各項扶持優惠政策,建立創業實踐示範基地。加強針對大學生村官的創業培訓和指導服務,激發大學生村官創業熱情,提高大學生村官創業能力。積極做好創業項目推介對接工作,推動大學生村官創業項目與農業、科技推廣項目有效結合。鼓勵大學生村官領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從事農産品加工、休閒農業、鄉村旅遊、農村服務業、農村電子商務等産業項目。為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提供借貸、融資和補助等支持。(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農委、市林業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五、打造兩大服務平臺

(十)打造創業服務平臺。全面推廣全省互聯網融合創新服務平臺、公共技術服務平臺、中小企業信息化服務平臺建設應用。融入安徽創業服務門戶網站及移動客戶端。加強市縣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建設,建立高水平、專兼職的創業導師隊伍,吸納有實踐經驗的創業者、職業經理人和其他專業人員加入,為創業者提供“一條龍”創業服務。(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質監局、市地稅局等)

(十一)搭建創新創業競賽平臺。按照“政府引導、公益支持、市場運作”模式,支持相關部門、社會團體針對不同群體定期組織開展創新創業項目競賽,搭建創業者交流平臺。市科技局牽頭辦好創新創業大賽,市經信委牽頭辦好工業設計大賽,團市委牽頭辦好青年、大學生村官創業大賽,市人社局牽頭辦好“贏在池州”創業大賽,各高校負責辦好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扶持創業大賽項目落地轉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體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工商質監局、市文廣新局、池州學院、池州職業技術學院等)

六、政策措施

(十二)支持青年創業園、農民工創業園建設。鼓勵各級政府、管委會投資興建青年創業園、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等創業孵化基地。定期開展市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對被認定為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的,一次性給予15萬元的運行經費補貼。

(十三)支持民營創業孵化基地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的建設,經認定為民營創業孵化基地的,在三年孵化期內,按照吸納企業戶數(帶動3人以上就業)3000元/戶•年的標準給予民營孵化基地創業服務補貼。對被認定為市級民營創業孵化基地的,一次性給予建設主體5萬元的運行經費補貼。

(十四)支持發展創業擔保貸款。全面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政策,將個人創業貸款額度調整為10萬元,合夥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的創業實體、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創業貸款最高額度分別可達50萬元、400萬元。在網絡平臺實名註冊、穩定經營且信譽良好的網絡商戶創業者,可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對沒有領取營業執照的農村種養殖經營者,可憑承包(土地流轉)協議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對創業者家庭雖有其他商業銀行貸款記錄,但無貸款餘額且未享受過財政貼息的,可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對未納入國家財政貼息範圍的,由市、縣區級創業扶持資金給予貼息。擔保人資格條件擴大到具有我市戶籍並在我市參加5年以上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職工,建立擔保人擔保、三戶聯保、財産質押等多種反擔保方式。

(十五)支持創業信用擔保貸款。利用青年創業引導資金支持高校畢業生、復退軍人等青年群體申請額度不超過30萬元,期限2年的免擔保、免抵押的信用貸款;支持高校畢業生、復退軍人等青年群體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申請額度不超過30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抵押放大2倍的貸款。

(十六)支持創業教育培訓。面向全市各類有創業意願,免費提供多層次、全過程、階梯式的創業教育培訓。對開展創業培訓的定點機構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其中創業意識培訓100元/人、創辦企業培訓1000元/人、改善企業培訓和創業模擬實訓1300元/人。

(十七)支持初始創業。對畢業5年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退役3年內的復退轉業軍人在我市初始創辦科技型、現代服務型小微型企業,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且吸納就業3人以上、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次性5000-10000元的創業補助。

(十八)支持創業大賽項目轉化。對各類創業大賽入圍項目在我市落地轉化提供啟動資金資助,獲得國家級一等項目5萬元,二等項目4萬元,三等項目3萬元;省級一等項目4萬元,二等項目3萬元,三等項目2萬元;市級一等項目3萬元,二等項目1.5萬元,三等項目0.8萬元。入圍創業大賽3個月內,由市級創業大賽主辦部門向市人社局、市財政局提出轉化資金申請,所需資金從市級創業扶持資金中列支。同一項目重復獲得啟動資金資助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十九)支持各類人才來池創業。對到我市科技創業的領軍人才和領軍團隊,按規定給予安家補貼、提供創業場所、協調開拓市場。對建立國家級、省級院士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技能大師工作室的創業企業,按有關規定給予資助;對獲得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創業企業,給予5萬元資助。支持高校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經批准同意的,3年內保留其人事關係。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上、技師職業資格以上在我市落戶創業的個人,在主城區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按規定給予購房補貼。

七、組織保障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推進“創業池州”行動,定期研究解決行動中遇到的問題,負責審查、規範、監督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和兌現落實。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組織、協調、督查、調度等工作。

(二十一)營造良好氛圍。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創新創業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先進經驗,大力營造開展“創業池州”行動的良好氛圍,引導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和投身創新創業活動。

(二十二)強化督促指導。各縣、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督促檢查和工作指導,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加強示範引導,建立“創業池州”行動推進落實情況評估通報制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確保取得實效。

本意見對培育引導主體同一事項涉及多項補助的,按“從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

本意見在適用過程中若國家、省有新政策規定,按國家、省新政策規定執行。

本意見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015年12月7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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