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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進西藏科技長足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意見

2015-12-12 10:21 來源: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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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辦公廳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於推進西藏科技長足發展
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意見》的通知
藏黨辦發〔2015〕41號

各地、市委,各行署、政府,區黨委各部委,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人民團體:

《關於推進西藏科技長足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意見》已經自治區黨委、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辦公廳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2月12日

關於推進西藏科技長足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不斷增強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內生動力,根據《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推進西藏經濟社會發展和長治久安的意見》(中發〔2015〕23號)和《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精神,按照區黨委八屆七次全委會議的部署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治國必治邊、治邊先穩藏重要戰略思想和“加強民族團結、建設美麗西藏”題詞精神,堅持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為統領,堅持黨的治藏方略,堅持依法治藏、富民興藏、長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實基礎的重要原則,積極深化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健全普惠性政策措施,放寬政策、放開市場、放活主體,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著力構建有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的政策環境、制度環境和公共服務體系,充分激發全社會創業創新活力,努力促進全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2.基本原則。堅持政府引導,強化政府的引導作用,促進創業創新與市場需求和社會資本有機結合,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創業創新經驗。堅持深化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積極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扶持政策和激勵措施,解決好創業者面臨的資金需求、市場信息、政策扶持、技術支撐、公共服務等瓶頸問題,最大限度釋放各類市場主體創業創新活力。堅持開放共享,整合利用全區創業創新資源,實現人才等創業創新要素跨地區、跨行業自由流動;同時,依託“互聯網+”、大數據等,推動各行業創新商業模式,建立和完善線上與線下、境內與境外、政府與市場開放合作等創業創新機制。

二、培育創業創新主體

3.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建立健全技術創新的市場導向機制和政府引導機制,引導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重點支持高原特色農牧業、太陽能光伏、天然飲用水等行業龍頭企業和骨幹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建立研發平臺、培養研發團隊。引導企業牽頭、産學研合作建立特色優勢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開展重點特色産業關鍵共性技術、裝備和標準的研發攻關。支持和鼓勵企業設立創業創新流動崗位,吸引科研人員帶著科研項目到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工作或創辦企業。修訂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認定條件和標準,擴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規模和支持範圍。

4.支持科技人員創業創新。探索建立科技人員創業創新的利益保障制度和管理機制,支持區內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和科技型企業改革科研人員薪金和崗位管理制度,完善績效工資制度,健全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絡的分配激勵機制。積極推廣眾包、雲設計等新型研發組織模式,支持科研人員通過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對傳統企業進行升級改造。

5.鼓勵大學生創業創新。把創新精神和創業素質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開展創業創新教育,設置大學生創業創新教育課程,建立創業實訓體系。試行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向應用技術型高等學校轉型。探索創業導師隊伍建設。支持高校設立大學生創業創新社團,開展創業創新實踐。推進各類科研機構科研平臺、科研設備向大學生開放,建立大學生創業見習基地、科技創業實習基地、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創業示範基地。鼓勵社會各類資本投資大學生創業創新項目,支持各類社會化、市場化專業服務機構及社團組織為大學生創業創新提供財務、法律、訓練平臺等專業服務。

6.提高農牧民創業創新技能。支持“三區”人才支持計劃科技人員帶項目、帶資金、帶技術到基層為農牧民開展技術服務和創業服務。實施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計劃,建立農牧民科技特派員創業創新服務平臺,培養一批農牧民科技特派員創業帶頭人。鼓勵有技能的農牧民帶頭建立專業技術合作組織、經濟實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實施青稞、草牧業、特色牲畜、農産品深加工等重大科技專項。

三、打造創業創新載體

7.加快推進科技平臺建設。建立創業創新政策集中發佈平臺,完善專業化、網絡化服務體系。加強和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建設,鼓勵企業建立一批專業化、市場化的技術轉移平臺。加強科技基礎平臺建設,支持建設西藏自治區青稞種質改良和牦牛繁育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在特色優勢領域新建一批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加快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學文獻、科學數據等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組建科技資源統籌中心,整合利用各類科技資源,推進西藏大型科學儀器設備、文獻、數據向各類創業創新主體開放。鼓勵依託三維(3D)打印、網絡製造等先進的技術和發展模式,提供面向創業者社會化服務。研究建立一批西藏特色産業“雙創”基地。

8.推進科技園區和示範基地建設。大力推進西藏(拉薩)科技孵化器、林芝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拉薩國家現代科技服務業文化旅遊創意産業化基地、拉薩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日喀則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加快拉薩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那曲地區畜牧業科技園區升級步伐。把科技園區和産業基地、成果轉化基地等建設成集技術創新、成果推廣、創業培訓為一體的綜合平臺,挑選一批國家及自治區級科技項目成果在園區內進行創業創新示範推廣。

9.發展“互聯網+”創業創新平臺。制定《西藏自治區關於發展眾創空間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指導意見》。大力發展和利用“互聯網+”網絡創新體系,積極發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新模式,探索建成西藏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支撐平臺。搭建各類創業創新對話交流平臺,重點發展特色優勢領域眾創空間和網絡眾創平臺,實現創新與創業、創業與就業、線上與線下互動互補。

10.加強創業創新服務。加快發展創業創新孵化服務,優化創業創新空間佈局,培育創業創新發展形態,依託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等載體,孵化培育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培養一批具有創業創新素質和現代管理能力的企業家。大力發展第三方服務。加大基層創業支撐服務,健全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引導金融機構為基層創業創新提供金融産品。

四、強化智力支撐

11.實施人才興藏戰略。依託“國家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培養“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和“重點領域創新團隊”。依託“西部之光”“西藏特培”等平臺有重點地培養一批中青年科技骨幹。加大人才引進力度,以調入引進、創業創新引進、柔性引進等方式引進不同層次的急需人才,全面落實《西藏自治區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試行)》,落實好引進人才科研補助費、薪酬待遇、職務待遇等優惠政策,吸引更多高層次人才到我區創業創新。

12.深化科技援藏。協調推動規劃“十三五”時期全國科技援藏工作,進一步完善部區會商、區院合作、對口支援等機制,建立健全科技援藏新模式、新佈局。充分發揮和有效利用國家部委和全國科技系統的技術、人才和資金優勢,拓寬科技援藏新領域、激發科技援藏新活力。

13.促進科技交流合作。在特色資源開發、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加強與全國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建立重大項目合作協同機制,實現創新資源共享雙贏。支持鼓勵與我區特色資源開發緊密關聯的國內外科技人才來我區創業創新,在政策、資金方面給予扶持。

14.完善激勵引導措施。進一步深化科技獎勵,把成果效益作為重要參考指標,加大科技獎勵力度。推進職稱制度改革,促進職稱評價結果和科技人才崗位聘用有效銜接。實行科技人員分類評價,建立以能力和貢獻為導向的評價和激勵機制。試行推進科研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貢獻突出的人員傾斜。

五、優化政策服務

15.推進科技體制機制創新。發揮政府在創業創新投入中的引導作用,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創造有利於創業創新的行政管理機制和社會環境。根據科技體制改革要求,調整科技管理機構職能和編制,大力培育科技仲介服務機構。穩步推進科研院所分類改革,完善和加強高等學校科研體系,充分發揮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在科技創新中的主力軍作用。

16.優化財稅扶持政策。加快自治區財政科技計劃體系和科技項目資金管理體制改革,加大自治區財政對創業創新的投入。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於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的各項結構性減稅政策,落實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逐步將財政對企業的技術創新投入轉變為以普惠性財稅政策為主。嚴格落實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和企業産品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方面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安排各類支持小微企業和創業創新的資金,探索完善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發展的優惠政策。完善落實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加大創新産品和服務的採購力度。研究設立自治區創業基金,扶持創業創新發展。探索創業券、創新券等創業創新公共服務新模式。

17.優化金融扶持政策。積極發揮金融資本的杠桿作用,激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逐步完善以國家投入為主,企業、金融共同參與的多元化創業創新投入體系。完善創業創新擔保貸款政策。出臺小微金融服務考核辦法,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入力度。建立政府引導資金和社會資本共同支持初創科技型企業發展的風險投資機制。鼓勵支持區內外投資機構共同發起設立風險投資機構,建立階段參股、風險補助和投資保障等扶持機制。探索制定促進西藏科技金融發展的措施和辦法,建立科技風險投資保證基金、財政擔保基金等,研究試點科技保險制度。

18.完善知識産權政策。研究商業模式等新形態知識産權的保護辦法。積極推進知識産權交易。完善知識産權快速維權與援助機制。完善科技成果、知識産權和利益分享機制,提高骨幹團隊、主要發明人受益比例。建立知識産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引導金融機構開展專利權、商標權、版權等知識産權質押貸款業務。

19.深化商事改革制度。加快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先照後證”。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放寬新註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群註冊等住所登記改革,為創業創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記服務,建立市場準入等負面清單、建立市場退出機制。

20.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修訂《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辦法》,實施自治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程,培育建設成果轉化基地。探索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管理權,推動創新鏈與産業鏈互動。支持科研院所和大學的技術成果産業化。

六、強化組織保障

21.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自治區加強科技創新、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創業創新工作的組織指導,加強對科技創新等重大問題的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梳理各項政策措施,推動對初創企業的扶持方式從選拔式、分配式向普惠式、引領式轉變。建立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有關普惠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督導機制,建立完善眾創工作考核制度,將創業創新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考核,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22.強化協調配合。各地市各部門要轉變觀念,創新管理和服務,加大對創業創新工作支持力度。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工作聯動,形成合力。探索建立鄉鎮、社區創業服務機構,提高“草根”創業的成功率。

23.做好示範引導。建立科技創新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引導示範機制,積極開展各種獎勵和成果轉化、創業創新評選表彰等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創業創新試點。

24.營造良好氛圍。大力弘揚“老西藏精神”和“兩路精神”,培育特別能創新、特別能創業的理念,培育具有創新意識、創新精神和創新勇氣的價值觀,在全社會形成尊重創造、注重開放、敢冒風險、寬容失敗的創業創新文化。大力宣傳創業創新成果、成效和經驗,大力宣傳創業創新的先進人物、典型事跡,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濃厚氛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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