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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兵團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2015-12-29 16:21 來源: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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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兵團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新兵辦發〔2015〕88號

各師(市)、院 (校),兵團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加快推進兵團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已經兵團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5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佈)

關於加快推進兵團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意見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國發〔2015〕24號)、《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46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兵團電子商務發展,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 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為指導,堅持“行政推動、市場運作、企業主體、典型示範、推廣應用”的原則,以兵團特色産業為基礎,壯大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完善電子商務支撐體系,強化電子商務政策支持,提高電子商務企業組織化、專業化、規模化程度,在更廣泛的領域推動電子商務應用,帶動傳統産業和實體經濟轉型升級、拓寬就業渠道、增加職工收入,進一步改善民生、搞活流通、擴大消費,努力把電子商務培育成為兵團經濟發展新動力。

(二)發展目標。到2020年,兵團電子商務發展水平顯著提升。電子商務在社會經濟領域廣泛應用,70%以上的大中型企業和50%以上的中小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業務。交易規模持續增加,示範集聚效益更加顯著,支撐體系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制度體系和信用環境基本形成。培育一批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電子商務龍頭企業、電子商務平臺和電子商務産業集聚區,電子商務企業數量、交易規模、就業人數等主要指標達到中西部平均水平。

二、 推動電子商務廣泛應用

(三)開展兵團特色産品網絡銷售。依託全國農産品商務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國內知名的大宗農産品交易平臺和兵團自營電子商務平臺,推廣農産品網絡營銷和訂單農業。加快“特色中國—兵團館”運營發展,加強與國內知名電子商務平臺的合作,組織兵團名特優産品開展網上推介。鼓勵中小企業運用第三方服務平臺,開展在線採購、銷售、結算等電子商務應用。引導和扶持涉農服務平臺與師團産業龍頭企業、團場專業合作組織、農資生産配送企業、種養大戶等開展合作,形成雙向互動的協作機制。支持以景區、酒店、旅行社為主體的兵團特色旅遊業開展電子商務應用,鼓勵重點景區和星級酒店建設旅遊網站並通過第三方旅遊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上銷售服務,推動旅遊在線服務模式創新。(兵團商務局、工信委、農業局、旅遊局、供銷社、各師(市)負責)

(四)引導工業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深化工業與信息化融合,支持工業企業創新發展網絡産銷模式,建立現代流通服務體系。以産業園區為載體,推動電子商務應用發展,鼓勵和引導工業企業不斷加大對電子商務的投入,增強産、供、銷協同運作能力,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在師(市)範圍內完善中小工業企業的公共服務功能,形成輻射周邊地區的電子商務服務網絡,為企業提供便捷的市場信息、物流配送、電子交易等服務。(兵團工信委、發展改革委、各師(市)負責)

(五)推進流通業普及電子商務。支持傳統商貿流通企業通過多種方式、在各個環節全面開展電子商務應用。鼓勵各類商貿流通企業探索開展“網上看樣、實店提貨”、“線上下單、線下消費”等線上線下一體化商業模式應用,引導傳統百貨、連鎖超市等零售網點依託原有實體網點、貨源、配送等商業資源開展網絡零售業務。引導餐飲、娛樂、生活服務類商家加入網絡團購業務,促進傳統零售業與網上零售協同發展。推進大型商品交易市場和重點團場農貿市場推行網絡銷售和服務,引導市場商戶開展網上銷售、諮詢、採購等商務活動,推動傳統行業互聯網化。支持專業化網絡銷售企業承接傳統企業電子商務業務,培育一批網絡銷售領域的總代理、總經銷。(兵團商務局、各師(市)負責)

(六)拓展民生領域開展電子商務。支持面向基層職工群眾需求的公共事業和社區(連隊)服務的信息化建設。依託社區(連隊)的辦公場所、網絡和服務系統,建立社區(連隊)服務網站,為社區(連隊)居民提供公用事業收費、公眾出行、保險費、非處方藥品、圖書、房産信息等各類信息化服務。鼓勵社區便民直銷點和生産、銷售、服務企業通過網站為社區(連隊)居民提供産品和服務。鼓勵餐飲、住宿等服務企業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建立網上訂餐、訂房、商品訂購等便民服務。拓展醫療衛生機構的網絡化應用,支持區域內醫療聯合體開展遠程預約、集中檢驗、報告、網絡諮詢,鼓勵醫療機構提供遠程會診、培訓、在線手術指導、項目管理等業務。發展網絡教育、網上書店等便民服務,不斷擴大電子商務在文化産業領域的應用。(兵團商務局、民政局、交通局、衛生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各師(市)負責)

(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著力培育跨境電子商務主體,扶持企業自建、共建多種類型的跨境電子商務支持系統。引導外貿企業與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在倉儲物流、報關報檢、收結匯等方面開展業務對接,深度參與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支持中小外貿企業、生産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平臺實現企業間全程在線交易,提高對外貿易效率。鼓勵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加強與境外企業合作,設立境外體驗、配送網店,融入境外零售體系。會同海關、商檢、外匯、稅務、郵政等部門,以海關特殊監管區為載體,發展服務於跨境電子商務的公共服務體系,幫助企業解決支付、結匯、倉儲、配送、退稅及售後等問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創業園區,構建外貿發展新支撐。(兵團商務局、工信委、各師(市)負責)

(八)壯大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推動兵團優勢行業的骨幹企業加快應用電子商務,培育一批專業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引導有條件的企業和金融機構提供電子商務交易服務和互聯網金融、電子商務代運營等衍生服務,支持企業信息平臺向交易平臺轉變。加大引進電子商務企業的招商力度,借助支援省市力量,吸引國內知名企業的區域總部、營銷中心、數據中心、研發中心等落戶兵團,壯大電子商務經營主體規模。加強與高校合作,促進兵團服務業轉型升級,提升企業電子商務水平和能力。鼓勵個體工商戶、團場致富帶頭人、大學生等開設網店,實現創業就業。支持兵團傳統商貿企業、電子商務企業和相關機構採取不同方式整合社會資源,合作建立電子商務經營機構。(兵團商務局、工信委、經協辦、各師(市)負責)

三、 建設電子商務支撐體系

(九)培育電子商務自營平臺。推動電子政務與電子商務融合發展,探索由行業主管部門和龍頭企業共同開發建設“智慧旅遊、交通出行、産業園區、內外貿、物流、特色農産品”等公共服務平臺。大力推進商務部實施的電子商務進農村工程,支持面向團場、連隊、職工的電子商務服務平臺建設。加快推進兵團農産品電子商務(互聯網+)平臺建設。支持龍頭企業依託師團優勢和産品市場,在特色農産品、能源化工等重點發展領域搭建一批行業電子商務平臺。鼓勵有條件的師團建設電子商務農産品交易平臺,發展網上購銷、交易撮合、期現貨交易等業務。鼓勵拍賣交易等領域的電子商務應用,實現實體購銷渠道和網絡購銷渠道互動發展。(兵團發展改革委、工信委、農業局、商務局、旅遊局、交通局、供銷社、各師(市)負責)

(十)發展電子商務物流服務。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引進品牌快遞物流企業,探索設立區域性倉儲配送中心,提高物流配送的組織化和信息化水平,為網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撐。推動建立跨師域、跨區域的分撥中心、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三級網絡體系,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參與農産品流通和師團物流體系建設,鼓勵多站合一,資源共享,支持社區物業、連隊信息服務點、便利店、學校、客運站開設網絡購物投遞場所,促進快遞服務網絡向基層延伸,打通墾區團場電子商務“最後一公里”。(兵團發展改革委、商務局、交通局、各師(市)負責)

(十一)完善電子商務基礎設施。實施“寬帶兵團”工程,加快推進光纖寬帶網絡建設,加快互聯互通、資源共享,為兵團電子商務企業提供網絡支撐。加大對電子商務園區網絡資源的建設投入,全面提高園區通信服務能力和信息化服務水平,以便捷、通暢的網絡服務支持園區電子商務平臺建設。全面推進光纖進樓宇、入連隊,提高團場、連隊寬帶網絡普及和接入能力,改善上網條件,促進基層電子商務發展。(兵團工信委、科技局、建設局、各師(市)負責)

(十二)推進電子商務園區建設。鼓勵各師按照産業鏈的要求建設電子商務産業(創業)園,加大産業聚集,形成集商品貿易、平臺建設、物流配送、融資支持等多功能、多業態的電子商務聚集區。支持已建的電子商務園區加快發展,採取有效措施吸引國內外電子商務企業和相關配套企業入駐。支持有條件的批發市場強化倉儲、配送、採購等功能,廣泛實現實體交易和網上交易的結合,發展一批以商品市場為依託的網商集聚區,促進兵團電子商務産業集聚發展。(兵團商務局、科技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師(市)負責)

(十三)強化電子商務人才隊伍。鼓勵兵團高等學校、職業院校等開設電子商務、物流管理等相關專業,培養多層次的電子商務人才。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開展職工培訓,辦好淘寶大學(兵團)等專業培訓機構,支持行業協會間組織交流活動。支持有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與兵團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合作建立教育實踐和培訓基地,推進實用型電子商務人才培養。鼓勵和動員社會力量組織開展面向下崗職工、待業人員的電子商務職業技能培訓,利用社會力量探索建立電子商務網絡學校,開展網上培訓。加大電子商務複合型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力度,對電子商務領軍型人才和創新科研團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相關人才計劃,給予相應支持。(兵團教育局、科技局、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師(市)負責)

(十四)實施電子商務示範工程。積極參與國家級電子商務示範工程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兵團城市爭創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鼓勵已建的電子商務園區申報國家級示範基地,培育一批兵團電子商務企業創建國家級示範企業。開展兵團級電子商務示範工作,建設和培育一批兵團級電子商務示範園區、示範企業,充分發揮電子商務示範帶動作用,壯大兵團電子商務骨幹企業隊伍。(兵團商務局、各師(市)負責)

(十五)加強電子商務信用管理。重視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信用評估機制,推動實現各監管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構建電子商務交易保障體系。加強信息安全防範,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完善數字認證、密鑰管理、數字加密等安全措施,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與評估機制。建立電子商務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動電子商務企業信用信息公開,研究開發兵團電子商務信用管理公共服務平臺,強化身份認證、信息透明、數據共享、網絡監督,鼓勵符合條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開展商務信用評估,建立健全電子商務領域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兵團商務局、質監局、金融辦、工信委負責)

四、 強化電子商務綜合保障

(十六)加大資金支持。增加現有服務業發展、商貿流通等相關專項資金,支持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傳統企業電子商務化轉型升級,扶持中小企業利用電子商務拓展市場,培育跨境電子商務、移動電子商務等新型業態。統籌科技、教育、人力資源等方面的支持資金,向科研創新、産學研成果轉化、創業就業、産業園建設、公共服務等提供政策扶持。對評定為國家級和兵團級的電子商務示範基地、企業給予獎補。鼓勵各級安排專項資金,扶持電子商務發展。(兵團發展改革委、商務局、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師(市)負責)

(十七)落實優惠政策。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協調電子商務企業、機構、從業人員申請、落實各類優惠政策。電子商務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發生的符合稅法規定的研究開發費用,開發電子商務平臺、信息系統等發生的研發費用,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軟體企業的可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政策。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減免企業所得稅。對電子商務企業交易平臺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産計入當期損益的,按國家規定予以補貼。登記註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樣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登記註冊的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兵團財務局、科技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信委、民政局、商務局、各師(市)負責)

(十八)降低準入門檻。電子商務企業登記註冊時,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性審批事項一律取消。進一步簡化註冊資本登記,推進電子商務領域的“先照後證”改革。允許無實體店舖的網絡商品交易,允許電子商務服務主體用其居住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註冊。允許傳統企業先行探索電子商務運營模式再補辦註冊手續。對符合經濟社會及行業發展規劃的電子商務發展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安排。(各師(市)負責)

(十九)保障勞動權益。規範電子商務企業特別是網絡商戶勞動用工,經工商登記註冊取得營業執照的,應與招用的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未進行工商登記註冊的,也可參照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民事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按規定將網絡從業人員納入各項社會保險,對未進行工商登記註冊的網絡商戶,其從業人員可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辦法參加社會保險。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可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長期雇用5人及以上的網絡商戶,可在工商註冊地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參加企業職工的各項社會保險。滿足統籌地區社會保險優惠政策條件的網絡商戶,可享受社會保險優惠政策。(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師(市)負責)

(二十)加大用地支持。統籌安排電子商務園區用地空間佈局,優先保障重大電子商務項目用地。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重點電子商務項目,師(市)應優先安排用地指標。鼓勵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房等存量土地發展電子商務産業,開辦電子商務企業和園區,其土地用途可暫不變更。(兵團國土資源局、各師(市)負責)

(二十一)創新金融扶持。推進金融便利化和服務便捷化。鼓勵金融機構在利用傳統信貸業務支持電子商務企業發展的基礎上,積極探索無形資産和動産質押等多種形式的融資服務,鼓勵電子商務企業提供信用擔保,鼓勵開展供應鏈金融、商業保險服務,建立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投融資機制。積極發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緩解電子商務企業抵押擔保困難;積極探索網絡聯貸聯保等中小企業網絡融資産品,提高中小企業信貸審批和發放效率。鼓勵電子商務企業以各種方式引入風險投資、戰略投資,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加快企業發展。(兵團發展改革委、財務局、商務局、各師(市)負責)

(二十二)依法規範發展。完善電子商務交易、物流配送、網絡拍賣等領域電子商務應用的相關政策、管理制度及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動防範機制,做好執法檢查和日常監管,依法打擊依託網絡的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産權、騙買騙賣等違法行為,優化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建立完善各級電子商務行業協會,發揮行業組織的橋梁作用,開展政策引導和技術信息諮詢服務,強化行業自律,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兵團發展改革委、工信委、商務局、知識産權局、食藥局、各師(市)負責)

(二十三)擴大輿論宣傳。利用各類主流媒體,大力宣傳電子商務的相關法規政策、主要作用和發展趨勢,普及電子商務知識,提高社會各界對發展電子商務重要性的認識,形成有利於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導向和輿論氛圍。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作用,開闢專題、專欄,宣傳電子商務應用示範企業、優秀網站和典型案例,不斷擴大示範效應,形成良好的政策導向和創業氛圍。加強對電子商務企業誠信經營情況、網絡交易及風險防範知識的宣傳,引導社會各界樹立電子商務應用意識、信用意識、安全意識、節約意識和兵地融合意識,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利用報紙、雜誌、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各類媒體宣傳兵團特色産品,提升兵團知名度和對外影響力,宣傳兵團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的各項舉措,增強企業投資和應用電子商務的信心。(兵團黨委宣傳部、商務局、各師(市)負責)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厘清推進思路,明確工作重點,更好發揮統籌規劃、政策制定和綜合協調作用,形成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的強大合力,全面推進兵團電子商務快速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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