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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

2015-12-31 11:17 來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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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
皖政〔2015134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7號)精神,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務院決定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涉及省級33項(含省與市縣共有事項7項),省級有對應項目的7項全部取消(見附件1)。

二、國務院決定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涉及市縣36項(含省與市縣共有事項7項),市縣有對應項目的全部取消(見附件2)。

三、涉及政府權責清單的權責事項作相應調整。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部署要求,及時做好國務院、省政府取消事項的落實工作,對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堅決停止審批,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審批。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及時制定監管措施,加強配套改革和制度建設,不斷提高監管和服務水平。要及時完善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加大宣傳力度,接受社會監督。要繼續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動簡政放權向縱深發展,確保“放管服”各個環節工作落實到位,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法治化水平。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1231

 附件:附件1 取消省級實施的權責事項目錄

       附件2 取消市縣兩級實施的權責事項目錄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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