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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庸官 重在加強問責機制

2016-01-07 11:38 來源: 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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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庸官的鼓點聲正越來越密集。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月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根據督查情況完善激勵和問責機制,以獎懲分明促勤政有為。

所謂“庸官”,乃“平庸之官僚”也。有的黨政機關,確實有些官員,在崗卻不在狀態,在位卻不在謀事,“混”字當頭,碌碌無為,尸位素餐,而且衙門習氣嚴重。這種庸官現象,嚴重延誤了黨的事業和社會發展,也使人民利益遭到嚴重損害。

因此,對庸官現象,必須雷厲風行地整治。去年,將治理“庸官懶政”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就體現了中央對改革的高度重視和決心。

昨日的常務會議指出,去年年中以來,國務院持續通過督查推動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實,嚴令整改政策實施中的落地難、不作為等問題。同時,針對不落實、不作為問題,各地依法依紀對包括地廳級在內的900多名幹部分別採取開除、撤職、降職、記過等方式予以問責。國務院相關部門也將對問題比較突出的部分省級政府職能部門和地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開展約談。

毋庸置疑,“開除、撤職、降職”都是相當有效的整治手段。這些在《公務員法》當中都有明確的規定,只是實際當中比較少發生,以至於時有出現竟成為新聞報道的題材(此前常常出現在官員通報結果中的“免職”,通常屬於幹部任用的組織措施範疇,一般不具有懲罰性,與“撤職”含義不同)。

短期踩剎車治標不治本,著眼長期才是關鍵。因此,會議要求,要建立健全正向激勵和整改問責的長效機制,為願幹事、能幹事的幹部提供更大舞臺,督促形成競相發力、主動破難前行的工作勁頭和態勢。

如何做到既監督權力運行防止濫用,又激勵行政系統提高效率,古今中外有不少研究和嘗試。此外,這個問題不只在政府行政系統存在,實際上也廣泛存在於市場經濟中的各種組織。經濟學研究中的“委託—代理”理論就是因此而生,對授權對象的激勵和約束並行。公務員的權力也是受政府委託,而政府的權力是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委託。如何不負所托、規範高效行使權力,我們有很多現成的經驗和學術成果可以借鑒。

整治庸官,要從加強問責機制入手,讓庸官受到應有懲罰,同時也要引入競爭機制,讓庸官在高位上如履薄冰,再者要從完善監督機制入手,讓庸官處於聚光燈下無地自容,而為那些真正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提供更大的舞臺。

今天,時代浩浩蕩蕩、千帆競發,舉國努力的氣氛再也容不得不作為的現象繼續存在。(王培霖)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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