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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工作的通知

2016-01-12 09:51 來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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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省政府部門
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工作的通知
皖政辦〔20162

 

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根據《國務院關於規範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國發〔2015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規範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規範行政審批行為

(一)全面實行“一個窗口”受理。承擔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要將行政審批事項集中到政務服務中心“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審批、信息共享,簡化流程、精準服務;全面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等審批的改革創新,做到一份清單管邊界、一枚印章管審批、一個部門管市場。(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中心、省工商局、省編辦;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二)執行受理單制度。對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政務服務中心“窗口”予以受理,並出具統一格式、加蓋本部門專用印章、註明承諾辦理時限的審批受理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5日內應當書面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不予受理的,要出具加蓋本部門專用印章和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依法應當先經下級部門審查後報部門決定的行政審批,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申請材料。嚴禁部門“兩頭受理”。(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三)實行辦理時限承諾制。各部門要依法依規明確辦理時限,在法定期限內對申請事項作出決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長審批時限;依法可延長審批時限的,要按程序辦理;明確承諾時限的,在承諾期限內辦結。建立審批時限預警制,針對行政審批事項辦理進度,實行分級預警提醒。對批准的事項,要在法定期限內向申請人送達批准文書;不予批准的,要在法定期限內出具書面決定並告知理由和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對政府鼓勵的事項,建立“綠色通道”,實行特事特辦。(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四)推行跨部門協同審批。依託“互聯網+”,進一步完善部門協同審批機制,對確需實行聯合審批的事項,不得互為前置條件,明確由一個部門牽頭受理,並轉相關部門分別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審核意見後統一辦理,實行一口受理、抄告相關、同時辦理、限時辦結;落實聯合審批超時和缺席“責任追究制”;全面推行“先照後證”改革,實行投資項目網上並聯核準制度,建立投資項目縱橫聯動協同監管機制,促進辦事部門相互銜接,“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最大限度便利群眾。(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中心、省工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編辦;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二、創新行政審批服務方式

(一)編制細化服務指南。各部門要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流程再造,並有效優化程序、簡化環節,逐項編制服務指南,列明流程及設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基本流程、審批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決定證件、年檢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並附示範文本以及常見錯誤示例,做到具體翔實、一目了然,內容發生變更時要及時修訂。服務指南要在各級電子政務服務大廳、部門網站顯著位置公佈,提供電子文檔下載和查詢服務,同時印製紙質服務指南,方便群眾獲取。(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二)制定審查工作細則。各部門要制定並完善行政審批事項審查工作細則,明確審查環節、審查內容、審查標準、審查要點、注意事項等,嚴格規範行政裁量權。審查人員要遵守行政審批規定,嚴格按細則辦事,不得擅自增設或減少審批條件、隨意抬高或降低審批門檻,嚴禁“暗箱”操作。(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三)推進審批網上辦理。各部門要積極實行網上諮詢、申報、受理和辦復,不斷擴大網上審批覆蓋面和辦理率。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信息化手段,推進平臺數據開放,加快部門之間、上下級之間信息資源的開放共享、互聯互通,打破“信息孤島”,逐步形成網上服務與實體大廳服務、線上服務與線下服務相結合的一體化新型政府服務模式。建立完善省電子監察平臺功能,對行政審批權力網上運行情況實現全過程監察,做到網上監察無盲區。(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中心、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監察廳;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三、健全行政審批監督機制

(一)主動公開行政審批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外,行政審批事項以及行政審批的受理、辦理進展情況和結果等相關信息均應及時、準確公開,實行“陽光審批”。(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二)依法保障申請人知情權。各部門要切實履行告知義務,通過政策諮詢、在線應詢、熱線電話、電子郵箱等方式,及時提供全程諮詢服務,確保申請人知情權。對申請人提出的是否受理、進展情況、未予批准原因等問題,要有問必答、耐心説明,難以即時答覆的,要明確答覆期限。(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三)強化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明確監督責任,重點檢查申請人知情權落實情況、審批時限執行情況、違規操作及不當行為情況等。建立健全申請人評議制度,向社會公佈本部門舉報投訴電話、電子郵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四)完善考評機制。加強對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改進審批工作的考核評價,探索實行行政審批績效管理,健全規範審批行為相關考核制度,細化量化考評指標,定期對經辦人員進行培訓、考核、檢查和評定,將績效評價結果納入機關效能建設考核和政府目標考核內容。(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中心、省編辦;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五)嚴格責任追究。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行政審批亂作為、不作為、慢作為等現象,堅決制止和糾正變相審批。對違反行政審批相關規定、失職瀆職的經辦人員,依法依紀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造成重大損失或影響的,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查處。(牽頭單位:省編辦、省監察廳、省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四、加強行政審批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工作,是簡政放權、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內容,是轉變政風、密切聯絡群眾的重要舉措。各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親自負責、專題研究,精心組織、紮實推進,以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讓人民群眾有獲得感、取信於民。(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二)建立機制。省政府設立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行政審批改革組(設在省編辦,對外使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印章),負責牽頭推進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協調指導、督促檢查有關政策措施落實工作。行政審批改革組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絡,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統籌推進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機制。(牽頭單位:省編辦;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三)狠抓落實。各部門要在20164月底前將本部門制定的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指南、審查工作細則及受理通知單樣表等送省編辦、省政務服務中心備案。每年1月底前,各部門要將上一年度開展行政審批工作情況送省編辦、省政務服務中心。省政府將適時對各部門落實本通知情況組織專項督查。(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

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參照本通知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工作的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112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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