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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再推一批簡政放權改革措施

2016-01-14 14:19 來源: 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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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減負迎來2016年第一個政策禮包。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月1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推出一批簡政放權改革措施,更大釋放市場活力。

會議指出,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力度,持續為企業鬆綁減負,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清障搭臺,是繼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擴大有效需求的重要舉措。

會議決定,一是按照國務院確定的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實施審批事項的要求,在去年已取消一批審批事項基礎上,再取消納稅人申報方式核準、地方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部門預審等150多項審批事項,便利企業投資和生産經營、促進就業、方便群眾辦事。二是再取消10余項束縛創業創新的部門行政許可。三是採取取消或改由審批部門委託開展技術服務並承擔費用等方式,再清理規範192項仲介服務事項。此次清理後,原作為審批必要條件的仲介服務事項已取消70%。對保留的仲介服務事項,有關部門將制定清單並向社會公佈。四是整合飯館、咖啡館、酒吧、茶座4類餐飲服務公共場所的衛生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一家許可、統一監管,並承擔相應行政責任,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機制。五是在此前已取消4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基礎上,再取消汽車營銷師、咖啡師、註冊人力資源管理師等61個事項。儘快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目錄之外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同時,為強化對改革的法治保障,把審批項目取消和下放、普遍性降費等改革成果及時用法律形式確定和鞏固下來,會議決定對66部行政法規相關條款進行一攬子修改,並增加厘清部門監管職責、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的規定。以更有力有效的“放”與“管”釋放企業發展和創新潛能。

據了解,本屆政府成立以來,經過兩年多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國務院部門已經取消或下放超過1/3的審批事項。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各方面反映地方政府實施的審批事項很大一部分是由中央指定,地方無權調整。因此,為進一步打開地方改革空間,國務院決定對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清理。第一批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已在去年十月正式取消,而此次常務會議進一步擴大了取消審批事項的範圍。

“減輕企業負擔是推進簡政放權的重要環節。”針對簡政放權對企業的影響,工信部部長苗圩不久前撰文表示,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新一屆政府成立伊始,就將推進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作為“先手棋”,兩年來中央層面取消、停徵、減免超過4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每年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近千億元。(記者 林遠 趙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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