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讓政策扶持跟上科技企業發展的步伐

2016-01-14 16:28 來源: 光明網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月1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使更多創新型企業得到政策支持。

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的另一議題是,推出一批簡政放權改革措施,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力度,持續為企業鬆綁減負,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清障搭臺,讓市場活力更大釋放。其實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同樣可以算在此列。

這次對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修訂,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放寬認定條件。如調低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人員佔比與研發費的比例,同時鼓勵企業自主研發或轉讓技術。此前的認定標準看起來無疑要求更高,可以確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嚴格性。但隨著研發外包、眾包的發展,那樣一套標準在時下看來,可能就顯得有點不符合當前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新需要了,所以只有改變認定標準才能真正做到對高新技術企業更好的扶持與獎勵。

事實上,讓公共服務政策因服務對象的需要而變,而不是讓服務對象以犧牲發展活力的方式來適應落後的公共服務政策,這應該是當前各個行業的公共服務政策調整的共識。

修訂的第二點是簡化認定流程,縮短公示時間。比如高新技術企業在資格有效期內跨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其資格繼續有效。當前簡政放權,簡化申報流程,已是大勢所趨,對於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同樣應該如此。一般而言,高新技術企業有著更大的流動性,如果在認定上仍恪守行政區劃管理,不僅增加了它們流動的成本,重復認定也給相關部門帶來更多不必要的負擔。而這也才是真正的服務跟著服務對象走,而不是讓服務對象來遷就服務。

第三點是擴充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將製造業中的增材製造與應用等新技術和服務業中的檢驗檢測認證等技術,以及文化創意、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等領域的相關技術納入支持範圍,同時剔除一批落後技術,使政策優惠發揮對科技創新的牽引作用。這其實是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一種“加減法”,將最新的高新技術企業納入到國家認定與扶持的範圍中來,同時也有選擇的將落後技術企業剔除到認定範圍之外。

畢竟,技術在發展,對於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當然也會發生一些變化,如以前的高新技術在現在就不一定再處於“高新”之列。要確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準確性和嚴肅性,讓真正的高新技術得到扶持與引導,當然就得適時做好“加減法”。

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其實是當前我國各領域簡政放權、優化服務力度的一個縮影,它體現的是公共服務政策回應現實的能力。政策扶持與時俱進了,高新技術企業自然會有更大的發展潛力。(方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溫雅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