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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蚌埠市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6-01-14 16:38 來源: 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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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蚌埠市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
實施方案的通知
蚌政辦〔2016〕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單位:

《蚌埠市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6年1月14日


蚌埠市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49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辦〔2015〕35號)精神,著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努力提升科技服務業對我市科技創新和産業發展的支撐能力,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安徽省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的整體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以支撐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為目標,以激發各類科技主體活力、滿足科技創新需求和提升産業創新能力為導向,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統籌科技資源,完善政策環境,培育和壯大科技服務市場主體,創新科技服務模式,延伸科技創新服務鏈,促進科技服務業專業化、網絡化、規模化發展,為我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蓋科技創新全鏈條的科技服務體系,科技服務業從業人數和專業人才素質進一步提高,科技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培育5家科技服務業骨幹企業、服務機構,初步形成佈局合理、協同發展、功能完備的科技服務體系,全市科技服務業産業規模達到100億元。

二、主要任務

(一)研究開發服務。

依託骨幹企業自建或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一批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圍繞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建設一批工業設計中心、協同創新中心、産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組建若干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支持現有研發機構科研條件和創新團隊建設,不斷提升創新水平和服務能力。鼓勵有條件的研發機構向社會開放服務,將科研設施和儀器設備納入大型儀器設備共享平臺,對設備的擁有單位和租用單位均給予年度收入或支出的20%補貼(最高分別不超過500萬元和200萬元),提高科技設備資源的使用效率。鼓勵基於互聯網的新型研發服務業態發展,培育集聚一批社會化投資、專業化服務的第三方研發機構,加快形成研發服務集群。到2020年,全市省級以上研發平臺達200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教育局等)

(二)技術轉移轉化服務。

大力發展技術(産權)交易市場,加快推進國家專利技術(蚌埠)展示交易中心、中國創新驛站蚌埠基層站點、科技路路通等平臺建設,進一步完善平臺展示、交易、轉化、服務等功能。大力發展技術評估、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轉移、專利代理、科技信息等知識密集型科技服務機構,逐步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技術市場體系,鼓勵技術交易機構探索基於互聯網的在線技術交易模式。建立企業、高校、科研機構良性互動機制,促進信息傳遞、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轉化。支持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面向軍民科技融合開展綜合服務,推進“軍技民用、民品進軍”。充分發揮技術進出口交易會、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等展會在推動技術轉移中的作用。到2020年,全市技術合同交易額達30億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委、市商務外事局等)

(三)檢驗檢測認證服務。

支持具備條件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與行政部門脫鉤、轉企改制,加快推進跨部門、跨行業、跨層級整合與並購重組,統籌檢驗檢測資源,建設一批技術能力強、服務水平高、規模效益好的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機構。加快培育第三方的質量、標準和安全檢驗、檢測、檢疫、計量、認證服務,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培育和壯大一批與我市重點産業關聯緊密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對以企業為主體新建的國家級質檢中心給予一次性支持200萬元。統籌特種設備、建材行業、食品檢驗、産品質量等檢驗檢測資源,建設檢驗檢測科技服務平臺。加強計量、檢測技術、檢測裝備研發等基礎能力建設,發展面向設計開發、生産製造、售後服務全過程的觀測、分析、測試、檢驗、標準、認證等服務。支持標準研發、信息諮詢等服務發展,構建技術標準全程服務體系。到2020年,全市依法取得計量認證或資質認定的各類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機構達70家。(責任單位:市工商質監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林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編辦等)

(四)創新創業孵化服務。

充分發揮蚌埠大學科技園、上海理工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蚌埠基地、科技創業服務中心等載體作用,加速推動清華科技園啟迪之星蚌埠孵化基地等實體建設,著力促進創新成果儘快向現實生産力轉化,催生更多科技型企業和創新創業實體。整合創新創業服務資源,支持建設“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創業孵化服務鏈,吸引社會力量,採取混合所有制形式加快建設一批眾創空間、專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為大眾創業提供支撐。進一步擴大風險投資和天使投資規模,加快創業導師隊伍建設,積極探索“專業孵化+創業導師+天使投資+仲介服務”的孵化模式,推動持股孵化及市場化運行機制,提升內生發展能力;對創業企業開展專業化、特色化、集成化、網絡化的全方位增值服務。到2020年,全市建成各類科技企業孵化器10個、在孵企業500家、眾創空間4個。(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經信委等)

(五)知識産權服務。

加強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工作,不斷推進國家知識産權試點市建設。以科技創新需求為導向,加快發展知識産權代理、法律、信息、諮詢、培訓等服務,培養産業急需、實務能力強的複合型知識産權人才,提升知識産權分析評議、運營實施、評估交易、保護維權、投融資等服務水平,構建全鏈條的知識産權服務體系。推進聯絡重點企業制度和企業專利聯絡員制度建設,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質量,培育一批知識産權管理規範達標企業。加快專利信息服務平臺建設,提供重點領域專利數據庫檢索和分析服務。到2020年,全市專利代理機構達5家,專利代理人員達20名。(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等)

(六)科技諮詢服務。

結合科技體制改革,鼓勵發展科技戰略研究、科技評估、科技招投標、管理諮詢等科技諮詢服務業,積極培育管理服務外包、項目管理外包等新業態。引導、支持生産力促進中心等科技諮詢機構應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創新服務模式,開展網絡化、集成化、個性化的科技諮詢和知識服務。加強科技信息資源的市場化開發利用,支持發展決策諮詢、科技發展戰略研究、産業競爭情報分析、科技查新和文獻檢索等科技信息服務。發展工程技術諮詢服務,為企業提供集成化、系統化的工程技術解決方案。(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等) 

(七)科技金融服務。

探索發展新型科技金融服務組織和服務模式,建立科技投融資綜合服務平臺,深入推進科技擔保、知識産權質押、科技保險等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工作。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帶動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科技創新,支持高新技術産業投資、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機構對科技企業進行投資和增值服務,探索投貸結合的融資模式。推動發展科技融資擔保、科技保險等金融服務,探索建立科技貸款風險補償和獎勵制度、科技擔保風險補償和再擔保制度。利用互聯網金融平臺服務科技創新,完善融資擔保機制,拓寬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進一步增加金融對科技的信貸投入,不斷優化科技投入的結構,在有效提高貸款增量的基礎上,努力實現科技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科技企業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戶數。到2020年,全市專利權質押貸款額達10億元,科技保險額達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商務外事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銀監會蚌埠監管分局等)

(八)科普服務。

加強科普能力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科技館、博物館、圖書館等公共場所免費開放,開展公益性科普服務。引導科普服務機構採取市場化運作方式,把握公眾科普需求,加強科普産品研發,拓展傳播渠道,開展增值服務,帶動模型、教具、展品等相關衍生産業發展。充分發揮科普日、科技活動周、專利周、知識産權日等主題活動作用,依託互聯網建設科普教育平臺體系,實現科普宣傳數字化、網絡化、智慧化。推動高校、科研機構向社會開放非涉密科研設施,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捐助或投資建設科普設施。支持各類出版機構、新聞媒體開展科普服務,積極開展青少年科普閱讀活動,加大科技傳播力度,提供科普服務新平臺。到2020年,公民具備基本科學素質的比例達10%。(責任單位:市科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廣新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政府分管負責人牽頭,市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全市科技服務業發展重大問題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點項目推進的統籌指導。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健全工作機制,細化政策措施,落實責任分工,科學組織推進;市直相關部門要明確工作職能,加強工作部署,確保按時序進度落實到位。市科技局要會同相關部門,抓好對本方案落實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高新區管委會、市經開區管委會,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工商質監局、市科協、市統計局等)

(二)營造市場環境。充分發揮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決定性作用,調動各類科技服務主體的積極性,著力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努力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引導、支持各類科技服務機構制定服務標準,加強分類指導,促進科技服務業規範化發展。進一步完善科技服務業市場法規和監管體制,有序開放科技服務市場準入,規範市場秩序,加強科技服務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推進具備條件的科技服務事業單位轉制,開展市場化經營;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充分發揮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在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中的作用。(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工商質監局、市科協、市民政局等)

(三)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在現有政策的基礎上,不斷優化完善科技服務業扶持政策體系;創新財政支持方式,積極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後補助”等方式支持企業共性技術平臺和服務體系建設。用好省“1+6+2”和市“1+2+N”扶持政策,加大對科技服務業項目的支持力度,推動平臺類重點示範項目建設。採取貸款風險補償、“後補助”等方式,引導金融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支持科技服務新型業態發展。(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金融辦等)

(四)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其科研人員通過科技成果轉化取得股權獎勵收入時,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款確有困難的,可最長5年內分期繳納;對其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持,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科技服務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落實國家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其自用以及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産、土地,免徵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徵營業稅。(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等)

(五)拓寬融資渠道。引導銀行信貸、創業投資、資本市場等加大對科技服務企業的支持,支持科技服務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以及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新四板”)掛牌,積極擴大科技創新型直接融資後備企業資源庫,鼓勵境外資本投入我市科技服務業。積極探索通過科技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等方式,支持科技服務機構提升專業服務能力、搭建公共服務平臺、創新服務模式等,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銀監會蚌埠監管分局等)

(六)加強人才培養。充分利用國家、省、市各類人才政策,積極扶持高層次科技服務業人才團隊創新創業,引進和培養一批懂技術、懂市場、懂管理的複合型科技服務高端人才。依託教育培訓機構、學術諮詢機構、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開展科技服務人才專業技術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能力水平。科技服務企業開展本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和在崗職工技能提升培訓的,可按規定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領企業職工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人才辦、市教育局、市科協、市科技局、市經信委等)

(七)深化開放合作。鼓勵、支持有一定實力的科技服務企業“走出去”,通過並購、聯合經營、設立分支機構等方式開拓市場。推動科技服務企業牽頭組建以技術、專利、標準為紐帶的科技服務聯盟,開展協同創新。支持科技服務機構開展技術、人才等方面的國際、國內交流合作。支持國內外知名科技服務機構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或開展科技服務合作。(責任單位:市商務外事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質監局)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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