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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人人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障

2016-01-15 07:18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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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城鄉差異日漸縮小,按城、鄉戶籍分割設置的新農合製度和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制度的弊端日益顯現,群眾就醫時不同的醫保身份及其背後各有差別的報銷政策常常令參保人和醫院撓頭,不能“保”隨人走的制度壁壘也與城鄉居民流動性增強的大趨勢不相匹配。

對此,國務院日前發佈的《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整合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制度提出了明確要求,是在基本醫保制度精準把脈的基礎上提出的一劑良方,對於改革和完善我國基本醫保制度建設、實現人人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障具有重要意義。其中,“六統一”是其中最為突出的亮點:

在統一覆蓋範圍方面,當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分別覆蓋農村人口和城鎮非就業人口,覆蓋人群呈現明顯的城鄉分割特徵。《意見》規定,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現有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所有應參保(合)人員,這就打破了參保資格方面的城、鄉區分,使城鄉居民在參保方面不受戶籍性質限制,具有了同等的參保資格。同時,《意見》還允許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避免此類人群游離于保障之外。

在統一籌資政策方面,城鎮居民醫保與新農合實行固定額度籌資的辦法,一定程度上難以體現籌資公平性。對此,《意見》明確提出了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籌資標準,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上述要求明確了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機制的發展方向,提出建立與收入挂鉤的籌資機制,也切合當前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較大、家庭收入缺乏有效調查手段的現實情況。

在統一保障待遇方面,當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的保障範圍均同時包括住院費用和門診費用,“十二五”期間,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的支付比例分別達到了70%和75%,在籌資水平相對較低的情況下已實屬不易。《意見》規定,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要將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同時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這意味著在一些地方新農合可能要在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擴大的情況下,保持其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不下降,城鎮居民醫保則要將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再提高5個百分點,這對於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將産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在統一醫保目錄和統一定點管理方面,當前各地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確定的藥品目錄、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和定點機構範圍、管理辦法等各不相同,且存在一定的交叉重疊,客觀上造成了城鄉居民之間實際待遇水平的差別。為此,《意見》要求統一城鄉居民醫保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定點機構管理辦法。

在統一基金管理方面,當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均建立了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並將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但各地基金統籌層次不同,基金統籌方式也存在統收統支和調劑金等不同形式。《意見》提出,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原則上實行市(地)級統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省級統籌。這有助於減少不同地區之間的保障待遇差異,進而提高不同地區居民獲得的基本醫保待遇的公平性,同時也有利於增強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的抗風險能力。

城鄉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在政策上的差異是其整合的起點,消除差異、逐步統一政策是制度整合在形式上的必然要求,也是判斷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是否真正實現整合的關鍵所在。各地應推動醫保、醫療、醫藥領域的改革措施協同推進,切實實現推動醫保制度可持續發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改革目標。(國家衛生計生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研究員 汪早立,國家衛生計生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趙東輝)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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