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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從“差異”到“公平”的轉變

2016-01-20 07:16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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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
實現從“差異”到“公平”的轉變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相關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這一政策對於改革和完善中國基本醫保制度建設、實現人人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障具有重要意義。

2003年和2007年,中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制度。目前,全民醫保體系基本形成,覆蓋人口超過13億,分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醫療救助4項基本醫保制度。

“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城鄉之間的差異逐步縮小,按城、鄉戶籍分割設置的新農合製度和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制度的弊端日益顯現。”衛計委新農合醫療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汪早立指出,群眾就醫時不同的醫保身份及其背後各有差別的報銷政策常令參保人和醫院撓頭,不能“保”隨人走的制度間壁壘設置也與城鄉居民流動性增強的大趨勢不相匹配。而城鄉分割也使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享有的保障待遇存在不同。

汪早立認為,整合城鄉居民醫保應打破參保資格方面的城、鄉區分,使城鄉居民在參保方面不受戶籍性質限制,具有同等的參保資格。對此,《意見》允許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這就向那些就業狀態不穩定、與用工單位沒有建立固定勞動關係、經常變換工作單位或經常遷移的務工農民、個體經營者等敞開了大門,避免了此類人群游離于保障之外。”汪早立説。

“十二五”期間,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的支付比例達到75%。根據《意見》,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要將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同時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汪早立表示,這意味著在一些地方,新農合可能要在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擴大的情況下,保持其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不下降;城鎮居民醫保則要將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再提高5個百分點。

國家衛生計生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研究中心副研究員趙東輝指出,當前各地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確定的藥品目錄、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和定點機構範圍、管理辦法等各不相同,且存在一定的交叉重疊,客觀上造成了城鄉居民之間實際待遇水平的差別。為此,《意見》要求統一城鄉居民醫保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定點機構管理辦法。這些政策規定的落實將使城鄉居民享有同等的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及補償政策。

整合前,因各地的基金統籌層次不同,所以在醫保支付待遇上不盡相同。《意見》提出統一基金管理,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原則上實行市(地)級統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省級統籌。汪早立表示,這有助於減少不同地區之間的保障待遇差異,進而提高不同地區居民獲得的基本醫保待遇的公平性,同時也有利於增強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的抗風險能力。

城鄉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在政策上的差異是其整合的起點,消除差異、逐步統一政策是制度整合在形式上的必然要求。專家強調,整合必須遵循公平原則,確保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資格,確保城鄉居民公平獲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記者 吳佳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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