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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新市民”更好融入“新城鎮”創造條件

2016-01-25 09:10 來源: 新華每日財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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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概括成一句話,便是“為‘新市民’更好融入‘新城鎮’創造條件”。

如何讓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外來人口能作為城市的“主人”而非“過客”留在城市?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分別作出明確的制度安排。對於農業轉移人口,要“探索進城落戶農民對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的依法自願有償退出機制”,這在“十三五”規劃建議中已有提及。此舉不僅保護了農民合法的財産權利,有利於拓展其財産性收入的來源,使其能夠無後顧之憂地進城、留城,而且將激活農村各類要素的市場潛能。

會議明確,除極少數超大城市外,全面放開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等落戶限制。這樣一來,以往常因學歷不高而無法跨越“積分落戶”門檻的技術工人,從此不會再因一紙文憑而被擋在城市大門之外。

同時,作為名副其實的“新市民”,關鍵是要能享受到與原有戶籍人口等同的公共服務與社會保障。會議指出,使有別於以往各類暫住證、含金量更高的居住證制度覆蓋全部未落戶的城鎮常住人口,讓他們儘早在居住地享有義務教育、就業、醫療、法律援助等多項基本公共服務。此前戶籍改革過程中,人們所擔心的無法剝離附著在戶口上的福利等問題也迎刃而解。

城市,是要讓生活更美好。城鎮要為“新市民”的融入提供更好環境。一是保底,會議提出了將棚改政策支持範圍擴大到全國重點鎮、以特色城鎮發展帶動脫貧攻堅和新農村建設等扶貧濟困的舉措。

2015年,國務院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制定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計劃(2015—2017年),提出三年間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內的各類棚戶區住房1800萬套的目標。此次會議進一步明確將政策支持範圍擴大到重點鎮,是對三年計劃的落實是有力推動。

二是提升,主要包括擴大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範圍、運用“互聯網+”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提高公共服務和公共安全保障水平等舉措。

去年底,第二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全面啟動,要求到2017年取得階段性成果,到2020年全面推廣成功經驗。此前,試點重點主要在農民工融入城鎮、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城市(鎮)綠色智慧發展、産城融合發展、開發區轉型、城市低效用地再開發利用、城市群協同發展機制、帶動新農村建設等領域,此次提出開展賦予鎮區人口10萬以上的特大鎮部分縣級管理權限試點,是在頗多爭議的強鎮擴權方面邁出的實質性步伐,此舉將逐步解決長期以來特大鎮不能享受與其經濟和人口規模相適應的資源配置地位的問題,進一步釋放特大鎮的經濟活力與人口聚集能力。

此外,會議還提出了鼓勵地方設立城鎮化發展基金、財政轉移支付、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挂鉤等舉措,為“新城鎮”建設提供多渠道的資金支持。(記者 陳誼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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