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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保值增值 社保才能更好保障民生

2016-02-05 09:43 來源: 中國青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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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總理2月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通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草案)》(以下稱條例)。條例規定全國社保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等資金構成,用於補充和調劑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養老保險等社保支出,並明確了基金投資運營和監督、風險管理等制度。

因為社保基金關乎我們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更直接關乎我國超過2億老人的養老問題,自2014年條例(徵求意見稿)發佈以來,關於社保基金如何保值增值這個話題,就一直保持著一定的熱度。一些具體的措施和政策,也引發了不小的爭議。但是,面對越來越大的養老壓力,規範全國社保基金的管理運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這一點早已在全社會範圍內達成共識。

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早在1999年,我國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就佔到了總人口的10%,按照國際通行標準,我國人口年齡結構在那時就已進入老齡化階段。同時,在老齡化速度上,我國也是世界上最快的國家之一。這一點也已經越來越明顯地體現到了社保基金的財務數據上,2015年11月,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對外發佈的報告顯示,2014年全國社保基金17.2%的支出增幅明顯高於12.4%的收入增幅,支出壓力不容忽視。

因此,在風險可控的條件下想盡一切辦法讓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則是當下以及今後很長一段時間各相關政府部門必須要考慮並解決的問題,也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有效應對養老以及各種社會壓力。具體來説,條例中至少明確了以下幾種可以確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具體方法。

首先是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從某個角度而論,社保也是一種稅收,而各項社保基金的發放,也和稅收及財政收入“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沒有二致。因此,拿中央財政預算劃撥到社保基金之中,是公共財政公共性的最基本體現。這一點,也深受廣大公眾所喜歡並點讚。

其次是國有資本劃撥。從名義上講,國有企業的資産歸企業所有,但是全體國人才是所有國有企業的出資人,國有資本的最基本屬性也在於它的公共性。而政府財政收入之中,也有相當的比例來源於國有企業的利潤。因此,國有資本劃撥入社保基金之中,在本質上和財政劃撥沒有本質區別。近年以來,我國多個省份也有了國有企業的利潤劃入到社保基金之中的案例。這一點,也是廣大公眾所樂見的。

最後,關於基金投資收益尤其是投入股市的做法,是頗受爭議的內容。但是,隨著《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在去年8月份發佈,以及去年有多個地方開始了養老金入市的試點,加上公眾加深了對“風險可控”、“多種投資方式”、“只是部分投資”等知識的了解,把社保基金拿出來進行投資理財已經被廣大國人所接受。

需要明確的是,社保基金只有實現保值增值,才能有效應對CPI的上漲以及老齡化速度的加快。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草案)》就是一個確保我國社保基金更加安全、風險更加可控、收益更大的管理制度。相信在此制度的框架內,我們的社保基金越來越值錢,公眾的福利能得到越來越好的保障。(王傳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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