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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政策業務指南

2016-02-23 18:07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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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政策業務指南 

一、一次性創業補貼

1.補貼申請:創業者向創業地所在的鎮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提出申請,提交資料。

2.材料審核:鎮街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所工作人員對申請者的申請材料進行真實性、合法性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進行整理歸檔;對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申請,並告知其符合條件的材料。

3.實地考察:對符合條件的創業者進行創業實地考察,進一步檢查其創業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正常經營情況。

4.公示: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按照本地公示程序,進行張貼或網上公示。

5.申請上報:鎮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工作人員將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及附帶資料整理後,向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上報。

6.審核確認: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核,並及時出具審核意見。

7.批准發放:經審核確認後,以合法程序及時發放補貼。

二、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1.申請:創業者向創業地所在的鎮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提出申請,提交資料。

2.材料審核:鎮街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所工作人員對申請者的申請材料進行真實性、合法性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進行整理歸檔;對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申請,並告知其符合條件的材料。

3.實地考察:對符合條件的創業者進行創業實地考察,進一步檢查其創業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正常經營情況。

4.公示: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按照本地公示程序,進行張貼或網上公示。

5.申請上報:鎮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工作人員將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及附帶資料整理後,向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上報。

6審核確認: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核,並及時出具審核意見。

7.批准發放:經審核確認後,以合法程序及時發放補貼。

三、創業擔保貸款

1.貸款申請:創業者向創業地所在的鎮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提出申請,提交資料。

2.材料審核:鎮街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所工作人員對申請者的申請材料進行真實性、合法性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進行整理歸檔;對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申請,並告知其符合條件的材料。

3.申請上報:鎮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工作人員將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及附帶資料整理後,向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上報。

4.審核確認: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核,重點審查政策受益人資格、貸款擔保額度、期限等,並及時出具審核意見。

5.擔保考察:擔保公司對申請人的項目進行考察論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是否提供擔保的意見及擔保額度。同意擔保的,將申請材料報財政部門審批。

6.貼息審批:財政部門對申請貸款貼息進行審核審批,同意貼息的,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移交經辦銀行。

7.貸款發放:經辦銀行按照市場化的貸款方式,經審核同意貸款的,在規定時間內將貸款發放到位。

8.貼息撥付:經辦銀行在貸款償還後,向所屬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貼息申請,經審核確認後,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以合法程序及時發放貼息資金。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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