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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五項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車 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2016-02-25 10:08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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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車産業的五項措施,以結構優化推動綠色發展。

會議指出,發展新能源汽車,推動産業邁向中高端,有利於保護和改善環境,是培育新動能的重要抓手、發展新經濟的重要內容。

從2014年以來,中國的新能源汽車發展進入快車道,並在2015年出現爆髮式增長,無論是2015年單年銷量還是歷史累計銷量,都已經超越美國達到世界第一。

根據工信部的統計,今年1月,我國新能源汽車生産1.61萬輛,同比增長144%。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第一項支持措施為加快實現動力電池的革命性突破。

“所謂動力電池的革命性突破,主要是從滿足新能源汽車普及應用基本要求的目標出發,動力電池不但亟待降低成本並提高比能量和能量密度等性能指標,還需要解決耐久性、環境適應性和安全性等關鍵問題。” 賽迪顧問汽車産業研究中心分析師汪家紅對21世紀經濟報道分析。

根據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近日發佈的《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發展路線圖》,動力電池技術在2016到2020年處於技術升級階段、2021到2025年處於發展階段、2026-2030年處於成熟階段。

其中,在“十三五”期間,鋰離子電池實現技術升級,新型鋰離子電池單體比能量提高一倍,動力電池實現智慧化製造,續航400公里純電池汽車的經濟性和使用便利性與傳統燃油車基本相當。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推動中小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組建協同攻關、開放共享的動力電池創新平臺。中央財政採取以獎代補方式,根據動力電池性能、銷量等指標對企業給予獎勵。

汪家紅分析,“這意味著國家對電池企業研發的支持,由研發前的專項補貼改為研發後的基於結果的獎勵,體現了結果導向的原則,有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具體而言,明確地方政府、業主、開發商、物業和電網企業等責權利,推動落實住宅小區和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機場景區及其他社會停車場等建設充電設施的要求。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和配電網專項金融債等支持各地充電設施建設,鼓勵地方建立以充電量為基準的獎勵補貼政策,減免充電服務費用。

今年年初,財政部等5部委出臺了《關於“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對充電基礎設施配套較為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模較大的省(區、市)政府的綜合獎補。

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研究諮詢部副主任張娟對21世紀經濟報道介紹,目前包括北京、成都、瀋陽等地在內的一些城市已經出臺了一些充電基礎設施獎勵補貼政策,但大都採取的針對設備和建設成本的補貼方式。

“相比之下,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以充電量為基準的獎勵補貼政策要更為科學合理,這樣可以避免充電基礎設施建而不用或者經營不善倒閉産生的獎勵補貼浪費問題。”張娟解釋,這意味著尚未出臺充電基礎設施獎勵補貼政策的城市,未來將採取新的獎勵補貼方法。

汪家紅指出,“減免充電服務費,有利於降低新能源汽車車主的使用成本,這也對充電設施運營商在商業模式設計和提高使用量降低成本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提出,發展新能源汽車+物聯網。完善財政補貼等扶持政策,督促落實不得對新能源汽車限行限購的要求,破除地方保護,打擊“騙補”行為。

實際上,工信部等四部委已于1月21日啟動了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情況及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核查,要求各地將自查報告于2月5日前提交至四部委,同時四部委帶隊對部分城市和車企進行現場督查。但這一專項核查結果至今尚未對外公佈。

此外,會議還要求,擴大城市公交、出租車、環衛、物流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比例。(王爾德)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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