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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特困人員氛圍

2016-03-21 07:57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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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在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國城鄉特困人員保障工作已經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著城鄉發展不平衡、相關政策不完善、工作機制不健全、資金渠道不通暢、供養水平不高、管理服務不規範等問題,救助工作機制迫切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

不久前,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此,民政部召開新聞發佈會,民政部副部長宮蒲光、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司長劉喜堂對《意見》進行了解讀。

規範標準體現精準救助

宮蒲光表示,要從當前經濟新常態和與整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實際出發來建立保障制度,確定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標準。《意見》提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兩大類,基本生活標準要滿足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照料護理標準要根據特困人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務需求分類制定。“以往的標準主要突出在基本生活標準上,這次《意見》更加強調特困人員的生活服務和照料護理方面。”他説。

劉喜堂介紹説:“過去,農村實行五保供養政策,城市的‘三無’人員則是納入低保政策進行保障的。《意見》則體現了城鄉統籌的原則。”《意見》提出,在對象方面,無論是城鄉,凡是符合“三無”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都可以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範圍,要做到應救盡救、應養盡養。同時,建立統一的資金保障渠道,提供一體化服務。“通過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把城鄉人員統籌到一個制度裏面去。”他説。

據悉,《意見》明確,縣級以上政府要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並向供養任務重、財政困難、工作績效突出的地方傾斜。“同時,對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申請、審核、審批、終止等辦公程序進行了全面的規範,明確了各個環節的主體責任和工作要求。”宮蒲光説:“這體現了中央對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的高度重視,也對組織領導、監督管理、政策宣傳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制度銜接提升保障合力

近年來,黨和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涉及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的民生保障政策。“這就産生了一個制度銜接問題。”劉喜堂説:“《意見》強調普惠性的政策待遇同等享受。比如基本的養老保險、基本的醫療保險、高齡津貼等,對特困人員是疊加的。而對相同性質的社會救助政策就不再重復享受。如最低生活保障是保基本生活的,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也是保基本生活的,所以納入了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就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2006年新修訂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規定,省一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政府都有權來制定特困人員的供養標準;2014年出臺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規定,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省級政府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確定、公佈。《意見》採用《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規定。宮蒲光説:“《意見》從提升托底保障合力、防止福利疊加出發,對加強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與相關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及其他社會救助制度銜接作出了具體規定,厘清了制度邊界。”

《意見》規定,納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不再享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據悉,依據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現行規定,散居不低於每月600元,集中不低於每月1000元。對此,劉喜堂表示:“這表明孤兒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要高於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水平,體現了兒童優先和待遇就高的原則。”同時,《意見》規定,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殘疾人,不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這強化了與殘疾人福利保障政策的銜接。”他説。

多重力量優化救助服務

據悉,截至2015年年底,全國共有城鄉特困人員591.4萬人,其中在機構集中供養183.8萬人,受資金等影響,現有供養服務能力仍然不足。對此,宮蒲光表示,《意見》強調政府主導,堅持屬地管理原則,要求落實各級政府托底保障職責,做到應救盡救、應養盡養。“下一步,民政部將在規範對象認定、嚴格審批程序、制定和調整救助供養標準等關鍵環節上,加強對各地的指導,還將開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特困人員分類管理檔案。”他説。

劉喜堂介紹説,對於分散供養的“三無”人員,要求街道和鄉鎮可以委託親友和村居委會還有一些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提供服務,包括日常的生活照料、住院陪護、日常看護等;鼓勵運用PPP的模式,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方式,來推進救助供養服務機構建設,比如説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的方式。“通過這些層面來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地參與到社會救助工作中來,共同做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服務工作。”他説。

劉喜堂認為:“《意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合作的方式來鼓勵社會力量的參與。同時,採用財政補貼、稅費優惠,還有費用減免的方式,來鼓勵社會組織、公益組織,還有民辦的老年服務機構,來共同承擔供養服務。”對此,宮蒲光表示:“《意見》堅持社會參與原則,鼓勵、引導、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多種方式,為特困人員提供服務和幫扶,有助於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的良好氛圍。”(任歡)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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