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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若干意見

2015-08-31 11:17 來源: 漳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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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的若干意見

漳政綜〔2015〕14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漳州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閩南師大:

為加快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創業創新的活力漳州”,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快構建眾創空間

支持和鼓勵企業、投資機構、行業組織、專業團隊等投資建設或管理運營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載體。結合“互聯網+”行動計劃,支持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技術和APP、微博、微信、社交網絡等創新模式,提供專業化配套服務,在雲媒體、3D打印、未來網絡、文化創意、數字教育等新興業態開展創業創新活動。

整合科技園區、傳統孵化器、老舊廠房、閒置房屋、商業街區等資源,改造提升成為有特色、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改建或新建的眾創空間用地原屬劃撥國有土地,改變用途後符合規劃但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除經營性商品住宅外,可經評估後補交土地出讓金,補辦出讓手續;利用工業用地建設的,在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可按幢、層、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並依法出租或轉讓。眾創空間面積500平方米以上、吸納創客10戶以上,同級財政可按照新建每平方米50元、上限50萬元,改擴建每平方米30元、上限30萬元給予補助,配套創客公寓面積可一併計入總面積給予補助;對其購置用於創業服務的公共軟體、開發工具和單臺(套)價格3萬元以上的公用設備,同級財政可給予5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每成功孵化一家企業,且企業在本市實際註冊運營一年以上的,同級財政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獎勵眾創空間2萬元,企業存活期超過2年的,再追加獎勵3萬元。對獲得認定的市級眾創空間,市科技專項資金給予每家50萬元的獎勵。

爭取全市到2016年底投入運營10家以上、2020年前建成25家以上眾創空間,形成以點帶面的眾創空間發展格局。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發改委、經信委、國資委、財政局、住建局、國土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投資區、高新區)管委會

二、降低創業創新門檻

簡化商事註冊審批手續,推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允許“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按眾創空間工位註冊企業,採取業務代辦、“一站式”窗口、網上申報、多證聯辦、快捷登記取照等措施,為創客註冊企業提供便利。放寬企業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允許以專利權、版權、軟體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産權評估作價進行註冊資本登記。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知識産權局、版權局

對創客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事業單位開展各類行政審批前置性、強制性評估、檢測、論證等收費服務的,對創客按不高於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的50%收取。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物價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投資區、高新區)管委會

政府投建的眾創空間,同級政府免費提供網絡寬帶設施、公共軟體、開發工具、公共會議室、開放實驗室(工作臺)、休閒運動設施等,入駐創客可享受前2年免租金、第3-5年租金減半優惠。孵化期間(5年內)獲得創投機構投資的科技項目直接列入市中小企業創新資金給予支持,符合《漳州市創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漳政辦〔2014〕83號)的項目經基金理事會同意後,市創業投資基金跟進投資。孵化成功的企業納入省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非政府投建的眾創空間,經認定後可由同級財政按照每平方米每月不超過20元給予創客租金等補貼,最長期限3年,累計最高金額5萬元。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投資區、高新區)管委會,市經信委、金融辦、科技局

三、拓展眾創服務領域

依託眾創空間培育一批創業創新服務仲介機構,為創客提供辦公配套、政策諮詢、市場營銷、法律事務、會計事務、投融資對接、知識産權事務、認證檢測、人才培訓等“一站式”服務,促進創新與創業、線上與線下、孵化與投資深度融合。

建立創業導師制度,支持各類創業服務平臺聘請創業成功者、天使投資人、優秀企業家、知名專家學者等組建高端化的創業導師團隊,提供創業培訓、技術輔導、創投對接等服務。

引導和支持高校、科研所、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利用現有科研設施、儀器設備、科技文獻等資源以成本價向創客開放,或進駐眾創空間設立應用研究和技術轉移機構等公共服務平臺。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投資區、高新區)管委會,市科技局、發改委、經信委

四、支持各類人群創業

鼓勵科技人員創業創新。高校、科研所要將從事創業創新活動的業績作為職稱評定、崗位聘用、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轉化職務科技成果收益可由重要貢獻人員、所屬單位約定分配,未約定的按不低於50%比例提取轉化收益用於獎勵重要貢獻人員及團隊。高校、科研所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個人獎勵,經確認後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待其轉讓該股權時再計徵。

建立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加快落實國有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政策,經同意離崗的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並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待遇,3年內要求返回原單位的,按原職級待遇安排工作。高校科研所科研人員創業,經同意的可參照執行。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國資委、國稅局、地稅局

培育大學生、留學生等青年創業創新主體。鼓勵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開設創業創新培訓課程,建立健全彈性學制管理辦法,將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扶持政策範圍延伸至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在校大學生利用彈性學制休學創業的視為參加實踐教育,並計入實踐學分;教師帶領或輔導學生創業,在績效考核上給予加分,在職稱評定、崗位聘用時同等情況下優先考慮。同等情況下,大學生、留學生優先安排入駐政府投建的眾創空間,優先享受各類資金扶持。教育部門要多渠道籌措經費,支持大學生創業創新教育與指導。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團市委

創建對臺特色創業基地。鼓勵台灣青年、科技人員、創業導師及專業服務機構來漳創業,對台灣來漳創辦的眾創空間或吸納台灣籍創客5戶以上的眾創空間,申請市級眾創空間認定可適當放寬標準。符合台灣青年創業基地扶持條件的,可享受其優惠措施。

責任單位:市臺辦、科技局、團市委

支持婦女、農村創業。結合地域經濟特色及其創業特點,通過政策扶持、培訓促進、互幫互助,拓展婦女、農村等創業領域、平臺和途徑。鼓勵建設返鄉創業園、農村互聯網創業園,以土地租賃方式建設的,形成的固定資産歸建設方所有。

責任單位:市婦聯、農業局、住建局、國土局、商務局

支持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等再創業,鼓勵其為內部員工和外部創業者提供資金、技術和平臺。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五、加大財稅金融扶持

對符合《漳州市創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的創業創新項目,市創業投資基金按比例參股、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引導眾創空間設立不少於300萬元的種子基金。對符合條件的初創項目給予額度不超過1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投資。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金融辦、科技局

落實企業研發投入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等稅收優惠政策;推進企業轉增股本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推行小微企業按季度申報納稅。發揮政府採購支持作用,不得以註冊資本金、資産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人數、利潤、納稅額等規模條件設置政府採購準入條件。

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地稅局、財政局、科技局、發改委、經信委、國資委

鼓勵社會資本發起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等基金,建立創業創新眾籌平臺,探索開展互聯網股權眾籌融資、創新産品網絡眾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小微企業應急互助基金。支持眾創空間在孵企業上市融資、掛牌交易,同級財政企業上市專項資金對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和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的創客,在現有獎勵標準的基礎上追加不超過30萬元獎勵,同時給予增信支持。政府主導的融資擔保公司要積極為有融資需求但缺少抵質押、擔保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提供增信支持和風險保障,對符合擔保條件且創投、風投機構投資的初創期、成長期科技企業,按其獲得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標準給予貸款擔保,並由同級財政給予擔保費補貼。發揮科技金融服務中心作用,入駐市級眾創空間的創客需貸款的,可綜合打包以眾創空間為單位視同科技型企業給予貸款利率優惠。加強知識産權保護,鼓勵創客發明創造,對獲得專利權的由同級財政給予獎勵,發明專利每件5000~50000元、實用新型專利每件1000~5000元、外觀設計專利每件500~2000元。支持使用專利技術進行質押貸款、入股、轉讓,同時納入我市專利産業化扶持項目給予支持。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金融辦、人民銀行、銀監局、財政局、科技局、知識産權局

六、營造創新創業氛圍

組織辦好“漳州市創業創新大賽”“海峽兩岸(漳州)工業設計創新大賽”“漳州市青年創業大賽”。支持眾創空間舉辦路演、比賽、沙龍、論壇、訓練營等系列活動,為創客搭建交流平臺,並根據其規模和影響力給予適當後補助。大力支持引進國內外知名創業活動,按照“一事一議”給予支持。加強媒體宣傳和輿論引導,大力倡導“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創業創新文化,報道先進事跡,樹立典型人物,培育創客文化、極客精神,營造自由寬鬆的創業環境,讓創新創業在全社會蔚然成風。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經信委、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團市委

七、加強工作組織推動

建立由市政府領導牽頭,市科技局、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國土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教育局、國資委、團市委、臺辦、婦聯、人民銀行、銀監局、金融辦等相關部門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全市創業創新工作組織與協調,及時解決存在問題。推行各項補助申領“告知承諾制”和“失信懲戒制”,確保財政資金效益最大化。各相關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省級各類政策、資金支持。各縣(市、區)、開發區(投資區、高新區)、各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積極落實上述各項政策措施,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分工,密切互動聯動,確保政策措施取得實效。

本意見由市科技局負責組織實施,自印發之日起實行,有效期五年。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31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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