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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岩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八條措施的通知

2015-09-09 13:32 來源: 龍岩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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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岩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八條措施的通知

龍政綜〔2015〕23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岩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岩高新區)、廈龍山海協作經濟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創業創新環境,激發全社會創新潛能和創業活力,培育和催生龍岩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根據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 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省政府《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十條措施的通知》(閩政〔2015〕37號)要求,結合龍岩實際,現 提出如下八條措施:

一、培育示範基地,構建各具特色的眾創空間

以科技創業園、高校、科研院所、老廠房、舊倉庫、存量商務樓宇、古村落等為載體,加快構建一批重點突出、服務專業、特色鮮明的眾創空間。力爭到 2017年底前各縣(市、區),龍岩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岩高新區)、廈龍山海協作經濟區各建成1家以上、全市建成10家以上眾創空間,2020年底前全市 建成20家以上眾創空間。

培育創業示範基地。加快推進市科技創業園二期工程建設,積極爭取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發揮龍岩市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龍岩學 院、閩西職業技術學院、龍岩技師學院等高技能人才培養示範基地和現有紫金礦業、龍凈環保等創新型龍頭企業等優勢,加快打造1家運行模式先進、配套設施完 善、服務環境優質、影響力和帶動力強的示範創業創新中心。在省財政廳安排示範創業創新中心不少於500萬元專項獎勵的基礎上,市財政從市級創業創新扶持專 項資金中按省專項獎勵資金50%的標準安排配套獎勵資金。

創建創業大本營。鼓勵龍岩學院、閩西職業技術學院、市婦女兒童中心等單位利用現有産學研合作基地、校企合作實訓基地等,設立公益性創業大本營。 加快推進在龍岩學院設立龍岩學院創業孵化基地、在閩西職業技術學院設立閩西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創業園、在市婦女兒童中心設立巾幗創業家園。

改造創客天地。充分利用老廠房、舊倉庫、存量商務樓宇等資源改造,構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新型眾創空間。加快推進在龍州商務 營運中心設立不少於40000平方米、在新發現國際廣場設立不少於5000平方米、在龍岩學院附近設立不少於2200平方米、在市青年創業大廈設立不少於 2000平方米、在恒寶城市廣場設立不少於2000平方米、在原永定區人武部軍民融合示範基地設立不少於1000平方米、在上杭縣行政服務中心旁設立不少 于2000平方米、在武平縣城廂鎮客都匯商業街設立不少於3000平方米、在長汀電商物流城設立不少於5000平方米、在連城縣工業園區設立不少於 10000平方米、在漳平工業園區和安機械小區設立不少於3500平方米的創客天地。支持喜鵲、佳麗斯等中心城區企業加快“退二進三”,利用老廠房設立制 造服務業者創業基地。發揮培田、院田、洪坑、初溪等古村落的文化底蘊,堅持保護與開發並重,設立文藝工作者創業基地。

提升傳統孵化器。加快推進市科技創業園、龍騰新能源汽車研究院、海峽(連城)光電産業技術研究院等現有孵化器升級改造,拓展孵化功能,鼓勵與上 市公司、創投機構和專業團隊合作,形成創業創新、孵化投資相結合的新型孵化器。積極推動市科技創業園、龍騰新能源汽車研究院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海 峽(連城)光電産業技術研究院等申報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科技局、教育局、經信委、人社局、農業局、總工會、婦聯、文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岩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岩高新區)、廈龍山海協作經濟區管委會

二、降低準入門檻,實現創業創新便利化

營造便捷準入環境。加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等改革力度,再下放一批審批服務事項至縣(市、區)和開發區。深化“先照後證”登記制、注 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等商事登記改革措施,推行企業設立“一表申報”、“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改革,加快推行電子營業 執照和全過程電子化登記管理。

提供便利創業服務。對初創企業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事業單位開展各類行政審批前置性、強制性評估、檢測、論證等服務並收 費的,對初創企業均按不高於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的50%收取。支持完善網絡寬帶設施,對眾創空間投資建設、供創業企業使用、帶寬達到100M以上 的,受益財政按照其年寬帶資費的50%標準給予補貼;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屬政府投資建設的,受益財政給予入駐創業企業3年免房租、2年減半。非政府投資 建設的,給予每平方米每月不超過30元的房租補貼;對創投機構投資的初創期、成長期科技企業,受益財政給予3年全額房租補貼。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審改辦、發改委、國稅局、地稅局、財政局、物價局、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岩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岩高新區)、廈龍山海協作經濟區管委會

三、提升科創平臺,優化眾創公共服務

積極發揮科創平臺作用,推進産業跨界融合、二三産聯動、價值鏈創新、塊狀發展。力爭到2020年,建成10個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30個(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在“四大天王、八大金剛”産業各建設1家以上由優勢科研機構參與的産業創新服務平臺。

加強科創平臺建設。鼓勵和扶持高校、科研院所、十大軍工企業圍繞我市機械、有色金屬、光電與新材料、電子商務等重點産業,在我市創建研發平臺或 共建特色産業研發中心。(1)機械産業。重點加強與廈門理工學院、清華大學蘇州研究院等對接合作,推進共建龍岩工程技術研究院、龍騰汽車研究所、專用車研 發中心等平臺,推動機械産業加快“機器換工”、智慧製造,拓展專用車生産領域;(2)有色金屬産業。重點加強與中國中車、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等對接合作,推 進共建金銅、稀土等礦産資源深加工及“礦業+”研發中心,推動有色金屬産業延伸産業鏈,加快發展特種電線電纜、衛浴器具、永磁電機等終端産品;(3)光電 與新材料産業。重點加強與電子科技集團下屬45所和13所、兵器工業集團下屬北方材料科學與工程研究院等對接合作,推進共建新型顯示專用設備、人造藍寶石 材料、鎂合金新材料等研發中心,推動光電與新材料産業技術革新和轉化,加快發展電子元器件、LED芯片、平板顯示模組、鎂合金輪轂等下游應用産業;(4) 電子商務産業。重點依託阿裏巴巴、京東、1號店等大型平臺的農村電子商務項目,整合農村特色農産品,提升農産品包裝、品質和品牌,加速農産品上行、推廣, 打造龍岩電子商務産業園、長汀縣電子商務中心、武平縣電子商務創業園、小池培斜“淘寶村”等平臺。同時,注重培訓基地與現有研發平臺融合,拓展創新領域。 重點支持和推動龍岩學院、閩西職業技術學院、龍岩技師學院等大中專院校與清華大學紫荊創新研究院、海峽(連城)光電産業技術研究院等研發平臺對接合作,圍 繞我市産業發展薄弱環節,構建外觀創新、模型創新等平臺。

支持企業創新發展。(1)支持技術、智慧創新。出臺“科技小巨人”培育政策,集中優勢資源、採取“一企一策”等方式,扶持科技型企業做大做強, 培育一批國內乃至國際上同行業創新型領軍企業。鼓勵企業申報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加快推動龍凈環保、龍馬環衛、龍岩學院材料學院 等單位申報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紫金礦業、卓越新能源、龍岩學院生命科學學院等單位申報省級以上(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鼓勵企業設立博士後工作站等, 引進、培養創業創新青年高端人才;(2)支持商業模式創新。加快推動“虛擬紫金”做大做強,逐步謀求國際市場控制權和定價權;推動福龍馬等環保機械企業從 設備製造銷售領域向工程承包、城市環境運營領域發展;推動龍工等工程機械企業靈活採取分期付款、“零首付”、短期租賃等方式,提升市場份額。

拓展創新創業服務。推進創新創業資源開放共享,發揮大型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科技信息文獻服務平臺、龍岩紫荊創新研究院等創新平臺和各級重點 實驗室、(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作用,建立兼顧各方利益的資源開放共享機制。加快推進全流程網上辦事大廳建設,開發企業法人專屬網頁,為“互聯網+” 創業創新服務提供網上辦事和信息服務快速通道。建立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為企業信用融資提供信息服務。引導政企合作構建公共服務雲平臺,推動創客與 投資機構交流對接。進一步健全完善“6•18”日常對接機制,推動創業創新項目深化落地。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教育局、數字辦、發改委、經信委、人社局、商務局、軍民融合辦、供銷社、農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岩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岩高新區)、廈龍山海協作經濟區管委會

四、激發主體活力,推動創新型創業

支持科技人員創業。建立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支持國有企事業單位等科研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從事科技創業。對於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 意、主管部門批准,可在3年內保留其人事關係,並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3年內要求返回原單位的,按原職級待 遇安排工作。原單位應當根據科研人員創業的實際情況,與其簽訂或變更聘用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支持大學生創業。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在龍岩學院、閩西職業技術學院、龍岩技師學院等大中專院校全面推行創業教育,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 修業年限,允許在校生保留學籍休學自主創業,將我市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扶持政策範圍延伸至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高校畢業生創業者享受所在地經營場所、公共 租賃住房政策,受益財政給予2年期免費,電信運營商應給予寬帶資費的優惠。

支持返鄉創業。落實新型職業農民整市推進實施方案,每年扶持100個以上大中專畢業生回鄉創業。對回鄉從事農業創業和發展農村電商的大中專畢業 生,優先列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對象,享受新型職業農民扶持政策。落實“互聯網+”行動計劃,鼓勵電子商務第三方交易平臺延伸觸角,到農村設立經營網點,帶 動創業。支持有條件的縣、鄉建設一批農村互聯網創業園,按《龍岩市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龍政辦〔2015〕47號)規定,對電子商務專業村鎮, 電子商務企業達10家以上,網絡年銷售額5000萬元以上的,給予村鎮管理機構一次性補助10萬元。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國資委、科技局、住建局、財政局、通信管理辦、供銷社、農業局、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岩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岩高新區)、廈龍山海協作經濟區管委會

五、加強創業培訓,提高創業創新水平

推進創業創新教育。支持和推動龍岩學院、閩西職業技術學院、龍岩技師學院等大中專院校加強創業創新類課程建設,將創業創新教育培訓納入教學計 劃,將創業創新教育業績作為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崗位聘用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吸納有實踐經驗的創業者、職業經理人等加入創業師資隊伍,建立創業導師 績效評估和激勵機制。加強創業創新培訓基地建設,強化校企合作,鼓勵和支持紫金礦業、龍凈環保等骨幹企業為龍岩學院、閩西職業技術學院、龍岩技師學院等大 中專院校學生提供實習實踐機會,提高學生實際操作能力,積累創業經驗。

加大創業培訓力度。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農村青年、返鄉人員、農村轉移勞動力等創業技能培訓。通過建立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質量多元星級評價機制, 突出創新能力的培養。推進和完善縣級職教中心標準化建設,由其統籌縣域內各類職業培訓項目,賦予其承擔縣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技能培訓職能。市財政每年從 市級創業創新扶持專項資金中安排300萬元,用於大中專學生創業創新教育與指導以及大眾創業技能培訓。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農業局、財政局、科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岩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岩高新區)、廈龍山海協作經濟區管委會

六、加大信貸支持,提供便捷金融服務

加強擔保貸款支持。政府主導的融資擔保機構對創投機構投資初創期、成長期的企業,在落實其擔保措施後,可按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500萬 元的標準給予擔保,擔保費由企業所在地財政補貼。推動各家銀行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推進差別化信貸準入和風險控制,鼓勵各級財政部門通過貸款風險補償、 擔保基金等方式給予財政扶持,分擔科技貸款風險。發揮已建的龍岩高新區科技支行、龍岩科技金融促進中心及創投風險基金等機構作用,為企業提供科技金融服 務。發揮龍岩農商行、上杭農商行等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決策快捷的優勢,研究設立符合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專項貸款。

創新股權融資方式。市産業股權投資基金首期出資1000萬元,引導社會資本發起設立龍岩市創業創新天使基金,支持創業創新企業發展壯大。支持有 條件的創業創新企業到主板、中小板、創新板上市或到“新三板”、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按《關於進一步鼓勵和支持企業改制上市的若干意見》(龍政綜 〔2009〕350號)、《關於進一步鼓勵和支持企業改制上市若干意見的補充規定》(龍政綜〔2010〕525號)規定,從市級上市獎勵和金融扶持專項經 費中安排對成功實現上市的企業,在股改、證券會受理環節分別獎勵30萬元、100萬元,並按募集資金投資我市的2‰進行獎勵。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財政局、科技局、教育局、人社局、人行龍岩市中心支行、發改委、經信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岩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岩高新區)、廈龍山海協作經濟區管委會

七、落實財稅政策,強化創業創新扶持

落實稅收優惠、政府採購政策。全面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70號)等 創新創優稅收優惠政策,定期開展稅收執法督察,把政策落實納入稅務績效管理。暢通創業綠色通道,全面落實同城通辦、網上辦稅、國地稅聯合辦稅等服務。政府 採購活動不得以註冊資本金、資産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供應商的規模條件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加大創業創新資金扶持。推行創新券制度,市財政每年從市級創業創新扶持專項資金中安排600萬元,通過購買服務、後補助、績效獎勵等方式,為創 業者和創新企業提供儀器設備使用、檢驗檢測、知識産權、數據分析、法律諮詢、創業培訓等服務。按《龍岩市重點産業高層次人才引進培育十二條措施》(岩委辦 發〔2015〕3號)規定,從實施人才戰略相關專項經費中安排對市本級新建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分別給予20萬元建站(室)補助;國家級、省級企業 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補助100萬元、50萬元補貼;國家級、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補貼;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 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15萬元補貼。各縣(市、區),龍岩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岩高新區)、廈龍山海協作經濟區要設立創業創新專項扶持資金,重點支 持創業示範基地、創業大本營、創客天地、新型孵化器等眾創空間。

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地稅局、財政局、科技局、經信委、教育局、人社局、檢驗檢疫局、金融辦、人才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岩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岩高新區)、廈龍山海協作經濟區管委會

八、其他

1.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岩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岩高新區)、廈龍山海協作經濟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區、本單 位實際,抓緊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和相應的扶持政策,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加強輿論引導,強化督促檢查,確保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加快推進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促進全市經濟加快發展、轉型升級。

2.市財政設立市級創業創新扶持專項資金每年1100萬元,其中:從市本級年初預算安排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統籌800萬元,從教育費附加專項統籌 100萬元,從就業專項經費統籌100萬元,從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經費統籌100萬元,並統籌上級下達相關創業創新資金,用於落實本通知所指需市財政支付的 各項獎勵、補貼。

3.本通知由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4.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龍岩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9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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