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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關於抓緊建設小微企業名錄的通知

2015-08-03 10:41 來源: 國家工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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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關於抓緊建設小微企業名錄的通知
工商個字〔2015〕1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4]52號)第九項任務,6月30日,工商總局負責建設的全國小微企業名錄系統已正式開通。系統包括“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請扶持政策導航”“企業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和“小微企業庫”等四個板塊,目前已初步實現“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的功能,涉及法律法規、國務院文件、部門文件、地方政策等四個部分,並匯集了國家和各地政府部門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要聞動態。全國小微企業名錄系統建設由總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分級負責。下一步總局將繼續會同有關部門建設其餘三個板塊,同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根據總局要求抓緊開展本地小微企業名錄系統的建設。為做好有關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各地小微企業名錄系統建設分步進行。第一步,依託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本地小微企業名錄系統,2015年9月30日前初步實現扶持政策集中公示和要聞動態功能。目前總局系統的上述功能已能夠滿足各地使用需要,各地可直接向總局信息中心申請使用,計劃自行開發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須按照總局統一樣式及要求進行開發。第二步,今年年底前完成開發申請扶持導航、企業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小微企業庫等功能。總局正在抓緊制定申請扶持導航、企業享受扶持信息公示標準以及小微企業庫建設的技術方案,完成後另行下發。

二、實現本地政策集中公示功能。將涉及小微企業的各類現行有效扶持政策進行集中公示,劃分中央政策與地方政策兩個層級。中央政策由總局梳理歸納,各地直接使用總局的信息數據。地方政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梳理歸納,政策集中公示功能中的信息數據要按部門分類公示。政策集中公示文件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和各委(辦、廳、局)頒布的扶持小微企業的地方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

三、及時發佈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要聞、動態。要聞內容可直接使用總局系統中的相應信息,動態內容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主動收集本地小微企業發展的工作動態,積極宣傳政府各部門開展的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工作。

四、參照總局建設的小微企業名錄系統,為本地的系統設置多個入口。目前,總局已在總局官網、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國光彩網主頁面設置了入口,今後還將視需要增加入口設置。各地可參照並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入口。

五、按照國發[2014]52號文件要求,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主動彙報相關工作構想,取得政府指導和支持。要建立多部門聯動的長效工作機制,共同做好小微企業名錄系統建設工作,切實發揮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作用。

總局將在近期召開會議佈置此項工作,會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聯絡人:個 體 司   吳  凡 010-88650821

信息中心   張志清 010-88651674

工商總局
2015年8月3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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