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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實施意見

2016-01-20 15:52 來源: 遼寧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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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實施意見
遼政發〔2016〕14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53號)精神,加快構建眾創、眾包、眾扶、眾籌(以下統稱四眾)等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推進平臺持續健康發展,培育“互聯網+”新業態新模式,促進創業創新,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立足我省實際,按照“堅持市場主導、包容創業創新、公平有序發展、優化治理方式、深化開放合作”的原則,推動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傳統與新興相結合、引導與規範相結合。大力發展專業空間眾創,鼓勵推進網絡平臺眾創,培育壯大企業內部眾創,釋放創業創新能量;廣泛應用研發創意眾包,大力實施製造運維眾包,加快推廣知識內容眾包,鼓勵發展生活服務眾包,激發創業創新活力;積極推廣社會公共眾扶,鼓勵倡導企業分享眾扶,大力支持公眾互助眾扶,集聚創業創新活力;積極開展實物眾籌,穩步推進股權眾籌,規範發展網絡借貸,拓展創業創新融資。營造四眾發展良好環境,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在更大範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市場準入制度。

1.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扶持政策對象創業就業。推動設立第三方支付法人機構,對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機構進行材料審核和業務驗收。(人民銀行瀋陽分行牽頭負責)

2.優化經營環境。按“先照後證”的原則,將“道路運輸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水路運輸服務經營”、“港口經營”等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簡化行政審批流程,將水運工程(港口、航道)開工備案下放至市級交通、港口行政主管部門。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將公路水運監理企業監理資質等級評定,辦理時限由60天壓縮至30天;將企業監理人員、檢測人員的網上註冊、登出、信息變更審核辦理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15個工作日。在審批需求集中的産業集群建立代辦點,積極開展上門對接服務;允許實行集約化和規模化經營、運用衛星定位系統管理、安全生産達標的道路運輸企業,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結合車輛類別、行駛里程、道路條件和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確定車輛維護週期。研究解決城市配送車輛“最後一公里”通行難問題。(省交通廳牽頭負責)

3.提高運輸服務水平。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依託互聯網技術,逐步開放交通運輸信息資源,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交通物流和信息服務市場開發。積極探索政企合作新模式,建立物流和公眾出行服務平臺。(省交通廳牽頭負責)

4.簡化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程序。優化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工作,壓縮工作時限、提高工作效率。(省郵政管理局牽頭負責)

(二)建立健全監管制度。

5.推動四眾標準制定。放開眾創各業態企業標準備案管理,提供四眾平臺相關國家標準信息服務,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省質監局牽頭負責)

6.大力推廣網上辦稅服務,積極推廣電子發票應用。(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牽頭負責)

7.完善社會保險制度,進一步加強監管,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負責)

(三)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8.深入推進“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遼政發〔2015〕39號),加快清理與‘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相衝突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實施“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辦牽頭負責)

9.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貫徹落實《遼寧省簡化市場主體住所登記條件暫行規定》(省政府令290號),執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和簡化企業提交住所(經營場所)證明材料等政策。支持企業依託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集群註冊,實行住所(經營場所)報備制度,免予提交場地使用證明等政策措施。試行企業簡易登出登記。制定《企業簡易登出登記辦法(試行)》和《企業簡易登出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對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試行簡易登出程序,方便其辦理退出市場登記。(省工商局牽頭負責)

10.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應用。依託全省網上審批平臺,大力推進以電子營業執照為支撐的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公示、網上發照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方式,提高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規範化水平。(省工商局牽頭負責)

11.加快建立小微企業名錄。制定併發布《關於建設全省小微企業名錄促進小微企業加快發展的意見》,依託全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支持小微企業發展,進一步提高小微企業“成活率”和生存質量,實現對小微企業的精準扶持。力爭2016年底前,完成全省小微企業名錄系統建設。(省工商局、各有關單位負責)

12.推動電子商務産業集聚發展。鼓勵結合當地優勢産業,建設特色電子商務基地(園區),在中小企業孵化、服務模式創新、公共平臺建設、産業鏈條搭建等方面發揮帶動作用,吸引國內外電子商務企業和相關配套企業入駐。鼓勵各類電子商務基地(園區)設立電子商務創業園、孵化器,支持大專院校與電商企業共建孵化基地、創業園,鼓勵大學畢業生在電子商務領域實現就業創業。開展省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創建,支持示範企業建設一批骨幹性電商平臺,在創新經營模式、整合市場資源、帶動流通企業發展等方面發揮引領示範作用。(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13.加強電子商務培訓。結合全省電子商務發展水平和人才需求實際,建設一批省級電子商務培訓基地,制定電子商務人才培訓工作規劃。加強與專業培訓機構合作,組織開展針對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和相關政府部門工作人員、企業人員的電子商務培訓。加大對電子商務緊缺人才、高端人才和專業技能人才引進和培養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社會專業培訓機構、電子商務企業和行業協會的作用,開展崗位對接,緩解人才供需矛盾。(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14.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充分發揮省內外主流媒體輿論導向作用,加大宣傳電子商務宣傳力度,普及電子商務應用知識,推廣電子商務優秀網站和典型案例,提高社會各界對電子商務普及應用的認知度。(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15.大力發展創業咖啡、創業夢工廠等眾創空間孵化機構,鼓勵和支持民營資本、社會力量參與創業孵化基地建設。通過盤活商業用房、閒置廠房等資源提供低成本的創業創新場所,推進政府主導型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建設。充分利用已有各類園區,建設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積極創建農民工、大學生和退役士兵返鄉創業園,推進電子商務平臺向基層傾斜,帶動城鄉網絡創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負責)

(四)促進開放合作發展。

16.鼓勵四眾平臺企業利用全球創新資源,面向國際市場拓展服務。加強國際合作,鼓勵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承接國際業務。(省經合局、省工商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五)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

17.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做好企業信用信息發佈和管理工作。完善遼寧省失信企業黑名單數據庫。抓緊出臺《遼寧省政府部門公示企業信息管理辦法》、《遼寧省失信企業聯合懲戒實施辦法》。建設全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為實現政府部門統一公示企業信息和實施失信主體聯合懲戒提供技術保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牽頭負責)

18.鼓勵信用諮詢、信用評估、信用擔保和信用保險等信用服務業發展。建立健全守信激勵機制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大對守信行為的表彰和宣傳力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牽頭負責)

(六)完善知識産權環境。

19.開展知識産權執法宣傳,組織專項執法行動,打擊知識産權侵權假冒行為,營造“雙創”良好氛圍。(省知識産權局牽頭負責)

20.大力發展知識産權維權援助體系,積極開展知識産權維權援助活動,主動為企業提供知識産權保護的知識,提供維護知識産權權益的諮詢意見,保護知識産權成果,為創業創新提供法律支持。(省知識産權局牽頭負責)

21.大力宣傳著作權法,明晰四眾平臺在著作權方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推動版權成果有效運用,切實維護創業創新者權益。建立版權管理長效機制,深入開展打擊侵權盜版行動。加強對專利侵權的調處力度,嚴格保護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為創新創業消除後顧之憂。(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知識産權局牽頭負責)

(七)加強行業自律規範。

22.強化行業自律,規範四眾從業機構市場行為,保護行業合法權益。完善行業糾紛協調和解決機制,鼓勵第三方以及用戶參與平臺治理。研究建立在線爭議解決、現場接待受理、監管部門受理投訴、第三方調解以及仲裁、訴訟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省交通廳、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瀋陽分行、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等負責)

23.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會的橋梁紐帶作用,開展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營造誠信和諧的行業氛圍。整頓市場秩序,加大對違法經營和不規範競爭的治理力度,促進企業之間的業務交流和信息共享,為四眾健康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牽頭負責)

(八)保障網絡信息安全。

24.提升四眾平臺企業技術安全水平,提高發現和有效應對各類網絡安全事件能力,確保網絡平臺安全穩定運行。加強用戶資料和交易信息保管,保障信息安全。強化守法、誠信、自律意識,營造誠信規範發展的良好氛圍。(省交通廳、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瀋陽分行、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等負責)

(九)落實財政支持政策。

25.主動適應採用四眾模式的小微企業發展要求,不斷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支持企業發展。(省財政廳牽頭負責)

26.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市、區)支持眾創空間內創業企業及團隊,對眾創空間的房租、寬帶接入費用、用於創業服務購置的公共軟體、開發工具,以及舉辦各類創業活動等支出費用給予適當的財政補貼。建立科技創新券制度,為創業企業向高等院校購買科技研發、科研成果等多元創新資源及服務“買單”。(省科技廳牽頭負責)

(十)實行適用稅收政策。

27.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包括採取查賬徵收和核定徵收方式的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延長部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業戶等免徵增值稅、營業稅優惠期限至2017年底。對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小規模增值稅和營業稅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等負責)

28.全面落實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更新稅務行政審批目錄。簡化辦稅流程、擴大即時辦結範圍、縮短辦稅時限、精簡辦理手續。升級納稅申報系統,進行稅收優惠政策提示,實現申報自動計稅。借力“互聯網+”,加強數據分析應用。(省國稅局牽頭負責)

(十一)創新金融服務模式

29.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促進信貸資金向小微企業傾斜;廣泛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宣傳培訓,進一步拓寬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擴大融資規模。推進實施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工作,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增強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導向力。(人民銀行瀋陽分行牽頭負責)

30.積極發展知識産權質押融資,打造線上服務平臺,為專利權人提供更優質更便捷的金融服務。設立風險補償基金,引導並支持各類擔保機構為知識産權質押融資提供第三方擔保服務,緩解企業短期還貸壓力,有效降低銀行貸款風險。(省知識産權局牽頭負責)

(十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31.推進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管理改革,完善科技人員創業股權激勵和分紅激勵機制。建立健全大型科研儀器設備、科學數據、科技文獻等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向眾創空間和創業企業開放機制。依託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載體,實現創業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推動大學科技園建設發展,促進科技成果在大學科技園內轉移轉化,支持大學科技園內孵化企業創業創新。(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牽頭負責)

32.推動國家和具備條件的省級質檢中心實施實驗室對外開放,與四眾企業和中小企業共享大型檢測設備、實驗場地等,提供技術專家諮詢,分享檢驗檢測技術和研究成果,推動企業技術升級和産品結構優化。(省質監局牽頭負責)

(十三)繁榮創業創新文化。

33.辦好中國(大連)海外學子創業周、遼寧創新創業大賽、科技活動周等活動。支持眾創空間等創業創新服務機構舉辦創業沙龍、創業文化周、創業訓練營等活動,打造一批具有遼寧特色的創業活動品牌。(省科技廳牽頭負責)

34.設立“遼寧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周”,加強政策宣傳,展示創業創新成果,促進創業投資對接和交流互動,為創業創新提供展示平臺。(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35.利用傳統媒體、新媒體以及各類科普設施,積極宣傳成功創業者、青年創業者、天使投資人、創業導師、創業服務機構及四眾知識,推動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局面。(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科協等負責)

三、保障措施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放在重要位置,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協作,形成工作合力。以瀋陽市開展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為契機,學習借鑒其他省份的新舉措新思路,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支持。各地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細化政策措施,確保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及時制定或完善配套措施。省政府將對貫徹落實工作適時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0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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