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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促進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通知

2005-03-21 08:11 來源: 工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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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
促進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通知
工商個字〔2005〕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了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深入貫徹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進一步發揮個體、私營企業在繁榮城鄉市場、擴大社會就業、改善群眾生活和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現就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促進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和指導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工作

(一)堅持科學發展觀,是我們黨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新世紀、新階段黨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提出的重要指導思想。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深刻理解促進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重大意義,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的基本方針,始終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和指導工作,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貫徹黨中央有關發展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國務院若干意見的自覺性,不斷提高為個體私營企業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二)認真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黨校研討班開班式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在促進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中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意識和能力。在工商部門對個體私營企業的支持服務和規範管理過程中,涉及到引導個體私營企業貫徹國家宏觀調控、環境保護政策,以及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個體私營企業權益保護等一系列問題,這些都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建設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在思想和工作上始終把構建和諧社會貫穿于促進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全過程,做到認識上提高、工作上落實。

二、改革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制度,放寬市場準入,鼓勵公平競爭

(三)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進一步清理、修訂和廢止限制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以改革創新的精神,抓緊制定相關配套辦法和實施細則。積極配合國家立法機關加快立法立規工作,積極參與修改和完善《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及有關行政法規,改革和完善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制度,確立平等的市場主體地位,鼓勵、支持和引導各種所有制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為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和寬鬆的政策環境。

(四)鼓勵、支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各類人員自主創業,興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場準入和市場主體設立方面,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的外,不得隨意增加登記前置許可項目。根據修改後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降低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允許註冊資本分期到位。在組織形式、經營範圍及經營方式等方面,除法律法規禁止的以外,允許個體私營企業自主選擇。鼓勵、支持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參與法律法規未禁止的電力、電信、鐵路、民航、石油、公用事業、基礎設施等壟斷行業、領域的投資與經營,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及時予以登記。

(五)創新登記管理機制,大力推行個體工商戶分層分類登記管理改革。適應新形勢下個體工商戶的市場準入,創新登記管理機制,建立對個體工商戶的委託登記、委託備案和委託驗照的制度,由縣級工商局委託工商所實施登記、備案和年度驗照工作。充分發揮基層工商所點多面廣的優勢,方便群眾就近申辦登記個體工商戶,提高辦事效率。對農村流動商販實行備案制,免於工商登記,對農民進入集貿市場銷售自産農副産品的,可不予登記。要結合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和經濟戶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一套適合我國現階段個體私營經濟發展需要的登記監管機制,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六)切實為港澳居民在內地申辦個體工商戶提供登記服務。認真落實《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的有關規定,允許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照內地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在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個體工商戶,無需經過外資審批。要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登記管理辦法,改進工作作風,為港澳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排憂解難,提供良好的服務,積極支持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個體經濟。

三、積極推動農村個體私營企業發展,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勞動力轉移

(七)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把貫徹《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與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中發[2005]1號)精神有機結合起來,採取多種形式,積極宣傳黨和國家支持“三農”工作、鼓勵農村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有關方針、政策,把支持和引導農村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同推進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農業産業化經營相結合,並與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發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和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相結合,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八)根據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農業産業化經營的要求,突出重點行業和領域,積極支持、引導農村個體私營企業向農産品加工業、種養業以及為農業生産服務的行業拓展;引導農村個體私營專業戶、專業村、專業鄉的發展;引導農村個體私營企業從事食品加工業特別是以糧食、重要農産品為主要原料的加工業;引導支持農民承包開發荒山、荒地、荒灘和退耕還林、還草,從事特色經濟作物的種植業和優良品種畜、禽、魚類的養殖業,促進農村發展特色産業。

(九)圍繞培育、繁榮和規範農村市場,積極鼓勵、支持農村個體私營企業參與農副産品批發市場和集貿市場的經營,發展農産品拍賣、網上交易等方式,擴大交易功能;積極拓寬農資商品經營,支持、引導發展各類農業經紀人,擴大農副産品流通,活躍農村經濟,促進農民增收。要鼓勵、引導農村個體私營企業註冊、使用商標和地理標誌,實施品牌戰略,利用知識産權擴大經營規模,提高農副産品市場競爭能力,促其增加經濟效益。支持農村大型私營企業實行多种經營形式的優化組合,組建發展企業集團,形成産供銷、工商貿一體化的産業經營格局。

(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登記管理。各類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均可以申請工商登記,取得市場主體資格。對農民個人申辦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符合個人合夥設立條件的,按個體工商戶登記;符合合夥企業設立條件的,按合夥企業登記;符合有限公司設立條件的,按有限公司登記。對其他投資者根據農業産業化和多种經營的需要申辦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要根據投資人身份和出資財産的性質,本著誰出資誰所有的原則,依照現行登記法規核定企業類型。

四、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積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企業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十一)繼續堅持把支持、引導個體私營企業發展同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東部加快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參與“中國中小企業博覽會(廣東)”、“中國東西部合作與投資貿易洽談會(陜西)”、“中國蘭州投資貿易洽談會”以及“中國青海結構調整暨投資貿易洽談會”等,為東、中、西部地區之間的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牽線搭橋,結合工商行政管理職能,支持區域經濟調整優化結構,改進經濟增長方式,擴大對外開放,發揮地區的比較優勢,為促進區域經濟全面、持續、協調發展服務。

(十二)繼續堅持把支持、引導個體私營企業發展同支持國有企業改革、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緊密結合,引導、支持有條件的個體私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改組改造,與國有企業相互參股、融資,發展新型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引導、支持個體私營企業託管、承包、租賃或收購國有虧損的中小企業,參與老工業技術改造,發展環保型、生態型和外向型産業;引導、支持大型私營企業努力提高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科技創新能力,充分利用科研機構的研究成果,以市場為導向,大力發展以高科技産業為主體的新興産業,實施技術創新和品牌戰略,引導企業增加註冊商標,爭創馳名商標,擴大自主知識産權,促進私營企業改進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結構,提高經濟效益。同時,要引導發揮個體私營企業作用,大力支持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建設,改造提升傳統工業,促進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

五、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大力發展第三産業

(十三)第三産業的加快發展是生産力提高和社會進步的必然要求,是現代社會經濟發達的重要標誌,是緩解日益嚴峻的就業壓力的重要途徑。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大力發展第三産業,促進優化産業結構和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十四)鼓勵、支持個體私營企業從事商業批發與零售業,發展電子商務、物流配送和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鼓勵、支持個體私營企業從事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等對外貿易經營;支持、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從事交通運輸、倉儲業,為活躍市場流通、繁榮城鄉經濟服務;支持、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參與開發具有歷史文化內涵和富有現代休閒品位的旅遊景點,發展觀光、生態、度假、商貿等專項旅遊;支持、引導個體私營企業發展房地産、居民服務業、餐飲業和文化衛生事業,為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質量服務;支持、引導個體私營企業發展科技、法律、會計、審計等諮詢業以及信息業、各類技術服務業,發揮經濟類仲介組織服務市場經濟的積極作用。

六、積極引導下崗失業人員和大學畢業生從事個體私營經濟,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服務

(十五)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繼續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就業是民生之本”的精神,採取多種形式,積極鼓勵、扶持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歸國留學生、退役士兵、殘疾人員及其他新增待業人員興辦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吸納更多的下崗失業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及新增待業人員就業和再就業,充分發揮個體私營經濟在擴大社會就業方面的重要作用。

(十六)基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設立專門窗口,為下崗失業人員及新增待業人員申辦個體或企業登記免費提供開業指導,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和信息的諮詢服務;要設立“綠色通道”,符合條件的及時依法核準登記;對下崗失業等人員從事臨時性經營、季節性經營的,可以核發臨時營業執照。繼續嚴格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的優惠政策,對下崗失業人員憑《再就業優惠證》從事個體經營的,自發照之日起3年內免收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對初創的小企業,酌情減免登記註冊費用,扶持下崗失業等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為維護社會穩定做出新貢獻。

七、加強監管執法和規範管理,促進個體私營企業健康發展

(十七)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以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和保護知識産權為重點,開展專項執法行動。要加強對壟斷性行業限制競爭行為的監管,依法查處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商業欺詐和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要積極保護個體私營企業的商標專用權,及時查處有關商標假冒侵權案件,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十八)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通過企業年檢、個體工商戶驗照和市場巡查等監管方式,規範個體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促其誠信經商,守法經營,文明服務。要進一步加強對個體私營企業從事的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市場監管,特別要抓好食品、藥品、保健品等涉及群眾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業,對旅遊、娛樂、餐飲、洗浴、美容、攝影、修理等涉及群眾生活的一些行業,對會計、審計、勞務、留學、婚介等仲介組織行業也要進行重點監管,嚴厲查處制假售假、以次充好、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要加大對無照經營的查處取締力度,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八、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優質高效服務,依法保護個體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十九)正確認識和處理監管與服務的關係,寓監管于服務之中,積極做好服務工作。要向個體私營企業申辦者宣傳有關政策法規,主動提供諮詢服務,為其排憂解難;要簡化登記程序,減少審批環節,實行政務公開和首辦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做到制度公開化、表格標準化、用語規範化,提供申請、受理、審批一站式服務,符合條件的及時核準登記;本著提高效率、方便企業的原則,改革和完善私營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戶驗照制度,簡化年檢、驗照的內容和程序;有條件的地方要實行滾動式的年檢和驗照,對邊遠和比較集中地區的個體工商戶實行現場驗照,對誠信守法的個體私營企業實行免檢,為個體私營企業提供方便條件,切實做好支持服務工作。

(二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堅決貫徹執行《憲法》修正案“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的規定,建立、完善公開辦事制度和監督舉報制度,堅決執行“六項禁令”,嚴禁各種形式的超標準亂收費和“搭車”收費,嚴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亂罰款,嚴禁向個體私營企業攤派徵訂各種雜誌、報刊,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通過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切實保護個體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二十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繼續加強對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指導工作,使其真正成為黨和政府聯絡個體勞動者及私營企業的橋梁和紐帶。各級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要以發展為主題,通過發揮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等措施,幫助個體私營企業解決生産經營中涉及的土地、水電、融資、稅收等實際困難;要以會員為本,通過反映訴求和有關方面的支持,幫助個體私營企業解決小孩入托、子女上學、醫療保險等生活方面的實際問題;要加強行業自律,採取多種形式,加強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引導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經營者做到愛國、敬業、誠信、守法;要鼓勵、引導個體私營企業積極參與扶貧開發、社會救濟等社會公益事業,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各單位貫徹落實本通知的有關情況,請於2005年11月15日前報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絡單位:個體私營經濟監管司;聯絡人:左 軍、楊力軍;聯絡電話:010- 68028439、010-68013300-5811;傳真電話:010-68034029)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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