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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快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

2014-02-07 09:32 來源: 人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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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快小微企業和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
銀發〔2014〕37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國家開發銀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工作要求,加快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做好對小微企業、農戶等經濟主體的信息服務,著力改善小微企業和“三農”金融服務,促進普惠金融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小微企業和農村地區發展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更好地發揮信用信息作用,發展金融普惠,改善信用環境,支持有信用、有市場的小微企業、農戶等經濟主體融資發展,對於帶動就業、擴大內需、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增強經濟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指導思想與目標

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信用信息服務為基礎,以支持融資、培育信用意識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促進小微企業、農戶等經濟主體健康發展。

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目標是健全信用信息徵集體系,完善信用評級(分)和信息發佈與應用制度,推進信用信息服務網絡建設,形成各方共建、利益共享、風險分擔的可持續機制,發現和增進小微企業、農戶等經濟主體的信用價值,改善金融生態環境,促進小微企業融資和改善“三農”金融服務。

三、工作原則

(一)政府領導,市場參與。發揮政府的組織、領導作用,建立健全政策與制度,促進信用信息公開與應用;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引導市場機構積極參與。

(二)人行推動,多方支持。加強與政府、各相關部門的聯絡,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加強宣傳,爭取各方的支持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

(三)試點先行,逐步推進。結合地方實際,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試點;堅持從易到難、由點及面,不斷總結,發揮典型示範作用,逐步推廣。

(四)積極創新,務求實效。實事求是,積極創新,探索合適的工作方法與途徑;構建可持續的工作機制,務求實效,紮實推進各項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完善信用信息徵集體系。信用信息徵集是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要採取多種方式完善信用信息徵集體系。

優化小微企業、農戶信息採集。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各相關部門建立和完善小微企業、農戶等經濟主體的信息記錄;根據《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基本數據項指引》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基本數據項指引》(銀辦發〔2013〕62號文印發),結合當地小微企業、農戶等經濟主體的特點和信息分佈情況,確定採集指標體系;完善信息徵集機制,採取數據報送、直接徵集、信息系統聯網共享等多種方式徵集信息。

加快電子化檔案建設。按照以用促徵、先易後難、穩步推進的思路,多渠道、多方式整合各類信用信息資源和建立小微企業、農戶等經濟主體的信用檔案,實現信息的持續更新,完善信用信息的共享機制。

(二)建立信用評價機制。

發揮地方政府及各相關部門、金融機構、仲介機構的力量,以小微企業、農戶等經濟主體的信用信息為基礎,建立、完善適合小微企業、農戶等經濟主體的信用評價機制。

推動小微企業信用評級(分)。鼓勵評級機構制定適合小微企業特點的評級方法體系,按照市場化原則推動評級機構為小微企業評定信用等級。推動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等以市場化需求為導向,利用小微企業數據庫,建立符合當地小微企業特點的評分體系,持續推進小微企業信用評分。

持續推進農村地區信用評定。依託農戶信息徵集體系,推動建立包括地方政府及各相關部門、金融機構、仲介機構等的信用評定組織與工作機制,健全適合當地特點的指標體系和信用評定制度,大力推進“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評定與創建。

(三)健全信息通報與應用制度。

建立小微企業、農戶等經濟主體的信息共享和應用機制,做好對金融機構、政府部門、社會的信息服務。完善金融機構信息服務。從金融機構需求出發,通過在線網絡聯通、報表與報告等方式,將小微企業和農戶信用信息、信用評級(分)結果、分析報告等向金融機構通報,支持金融機構發現客戶,更有效地管理信用風險。

強化政府部門信息服務。動態跟蹤政府部門的信息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通過報告、報表等方式向政府部門通報小微企業、農戶信用信息,為政府部門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信息參考。

做好對社會的信息公佈。建立信用信息通報制度,確定公佈信息的內容、時間、頻率、方式,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以報告、報表等方式,通過網絡或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信息。

(四)推進試驗區建設。

開展試驗區建設。選擇條件較好的地區開展試驗區(名單見附件)建設,在地方政府的領導與大力支持下,建立試驗區建設的組織領導與工作機制,制定完善的試驗區建設工作方案和組織保障措施,創新工作模式與方法,發揮典型示範作用。原則上小微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以地市為主、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以縣為主。

建立小微企業、農戶數據庫。按照信息“來源於地方、服務於地方”的思路,結合小微企業、農戶業務範圍的地方性特點,及信息的可獲得性,原則上以地市為主建立小微企業數據庫、以縣為主建立農戶數據庫,實現小微企業和農戶信息的整合,不斷完善信息徵集體系。原則上數據庫不層層建設、層層上收、層層歸集。在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由市場機構按市場化原則依法採集信息,建立小微企業和農戶數據庫。

建立信息服務平臺。以數據庫為基礎,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和信息通報與應用機制,形成數據庫與網絡相結合的信息服務平臺,逐步納入政府部門政策信息、金融機構産品與服務信息、仲介機構服務信息、小微企業和農戶生産經營信息和融資需求信息,構建集信息徵集、信息發佈的綜合性平臺,減少信息不對稱。積極推進信用培育和信用對接,促進行政推動與市場機制的相結合,實現多方共贏。

(五)健全政策支持體系。

推動政務信息公開。推動政府部門建立健全小微企業、農戶等經濟主體的信用記錄,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切實加強政務信息公開,為市場機構、其他部門徵集信息、提供信息服務奠定基礎。完善支持政策措施。推動地方政府部門制定以信用評定為基礎的小微企業、農戶政策支持措施,在資金、技術服務等各方面給予優惠與支持。建立信貸風險補償和獎勵基金,給予小微企業、農戶信貸的貼息與風險補償。將小微企業、農戶貸款納入地方政府對金融機構的考核獎勵範圍,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入。推進融資擔保和再擔保體系建設,發揮擔保等仲介機構的信用增進作用,提高信貸的可獲得性。

構建信貸激勵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信用信息的應用,以健全制度、優化流程、創新産品和改善服務為重點,建立針對小微企業、農戶的信用評審機制,提高信用評價的真實性,實施信用分類管理,對信用好的小微企業、農戶可在授信、利率、服務等方面給予優惠和便利。

(六)發揮宣傳引導作用。

加強工作宣傳引導。積極向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等宣傳小微企業、農戶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尤其是試驗區建設成效,發揮典型示範作用,提高對該項工作的認識和參與的積極性。

強化信用知識宣傳培訓。聯合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仲介機構,多渠道開展對小微企業、農戶的信用和金融知識宣傳培訓,提高小微企業、農戶對信用價值的認識,引導小微企業、農戶提高對外披露信息的真實性、規範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涉及面廣,任務艱巨。人民銀行總行負責制定政策措施,組織推進、綜合協調與指導;完善試驗區建設工作機制,並根據工作進展,確定並公佈試驗區名單。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工作順利推進;要爭取地方黨委、政府尤其是主要領導同志的支持,建立地方政府領導、各相關部門參與的組織協調機制;要整合人民銀行各項職責,推動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構建可持續的工作推進機制。

各金融機構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刻認識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性,積極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要將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與完善小微企業和“三農”金融服務有機結合起來,加大基於信用體系建設的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小微企業和“三農”金融服務,支持實體經濟健康發展。

(二)積極穩步實施。堅持統籌協調、分步實施的工作方針,注意把握工作節奏,積極推進;要加強調研,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各項制度規定;不斷總結工作經驗,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三)強化交流學習。堅持應用導向,切合實際,探索可行的工作機制與方式,務實推進各項工作任務;加強試驗區建設,發揮典型示範作用,促進相互交流與借鑒。

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將本意見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及小額貸款公司。

中國人民銀行
2014年2月7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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