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

2009-04-21 09:38 來源: 人民銀行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
銀發〔2009〕129號

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是現代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石。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關於加快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決定,改善農村信用環境,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現就進一步做好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性農村金融是現代農村經濟的核心,是支持服務“三農”的重要力量。做好以改善農村信用環境和融資環境為主要內容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不僅關係農村金融的穩健運行,更關係農村基礎建設和現代農業發展,關係農村經濟繁榮和農民增收。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意義重大。

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原則與目標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以“統一部署、健全機制;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先易後難、穩步推進;改革創新、支農惠農”為原則,依託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為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企業等農村經濟主體建立電子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合農村經濟主體特點的信用評價體系;通過信用及相關金融知識的宣傳普及,提高農村經濟主體信用意識,改善農村地區的信用環境;以徵信服務為切入點,協調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對“三農”的信貸投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金融穩健的局面。

三、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工作任務與要求

(一)加大農村地區信用宣傳力度。聯合地方政府、社團組織、金融機構等各方力量開展適合農村特點、形式多樣的信用及相關金融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農村經濟主體對金融産品與服務的認識,增強農村經濟主體的信用意識和風險意識,積極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社會氛圍,改善農村地區的信用環境。

(二)推進農戶電子信用檔案建設。組織農村地區金融機構,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特點,因地制宜、科學合理設計涵蓋農戶基本信息、生産經營、主要收入來源、住房結構等信息的農戶信用信息指標,充分考慮農村金融機構的業務需求和現有設施的情況,從信用條件較好的地區、貸款農戶或種養植大戶入手,按照先易後難、穩步推進的原則,依託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現有的客戶管理系統,充分利用財政、農業主管部門等地方政府部門掌握的農戶信息,建立農戶電子信用檔案,推進電子化農戶信用檔案建設,推動建立農村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三)積極開展農戶信用評價工作。以農戶信用檔案為基礎,引導、推動農村金融機構開發農戶信用評價模型,建立、完善農戶信用評價方法體系,根據農村經濟特點和評價結果信息反饋,不斷提高農戶信用評價的科學性、有效性。推動農戶信用評價結果與農戶貸款審核、管理相結合,促進農村金融機構建立健全信貸業務及信用風險管理體系,逐步形成“農戶+徵信+信貸”的業務模式。在農戶信用評價的基礎上,繼續規範和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建設工作。

(四)探索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村新型經濟組織的信息採集與信用評價機制。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的特點,設計客觀、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標體系,結合農戶信用檔案信息,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村新型經濟組織的電子信用檔案,組織金融機構、信用仲介機構等研究建立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用評價機制,推動信用評定工作,將分散的農戶信用整合為有組織的集體信用,推進農戶之間的風險共擔、利益共享。

(五)加快農村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強針對農村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力度,引導農村地區中小企業建立、健全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建立、完善農村地區中小企業信用檔案,鼓勵、引導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參與第三方外部信用評級,推動地方政府增加對中小企業的扶持,指導金融機構延伸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增加對信用好、有市場、有效益的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建立健全“守信受益、失信懲戒”的信用約束機制,加快推進農村地區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六)提高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在農村地區的服務水平。在電子化的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中小企業信用檔案建設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將農村地區金融機構信貸業務信息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依託其所提供的徵信服務,為農村地區金融機構準確識別借款人身份、判斷借款人信用狀況、有效防範信貸風險提供科學、便捷、有效的參考依據,提高農村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投放效率,緩解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支持農村經濟發展。

(七)引導農村地區金融機構改善金融服務。促進徵信管理與金融穩定、支付清算、以及支農再貸款等貨幣信貸政策相結合,以信用為切入點,出臺相應的政策措施,鼓勵農村地區金融機構增加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引導農村地區金融機構對信用良好的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企業在貸款額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給予優惠,發揮信用引導信貸資金配置的正向激勵作用。聯合政府部門、金融監管部門、農村地區金融機構針對農村特殊環境開展動産抵押、權利質押、第三方擔保等保證創新方式,積極推廣小額信用貸款,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八)爭取地方政策支持,推廣信用信息産品使用。積極參與地方政府組織規劃的農村發展項目,加強與地方政府的溝通、協調,爭取地方政府出臺與金融服務、信用體系建設相配套的資金支持與補助、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措施。推動信用信息産品在社會各個領域的應用,將經濟主體信用狀況與行政管理、公共服務等有機結合,推動建立健全信用約束機制。

(九)健全風險分擔機制,提升信用管理水平。積極鼓勵擔保機構開展農村擔保業務,推動建立“信用協會”“信用聯保”等信用風險分擔組織,支持農村地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引入信用評級、信用調查與諮詢等信用仲介機構,借鑒其專業知識與技能,幫助農村經濟主體提高信用管理水平與防範信用風險,培育並規範徵信業務,促進徵信市場發展。

四、組織領導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人民銀行負責組織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人民銀行總行負責綜合協調與業務指導,跟蹤、督促、反饋各項工作的進展和落實情況。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加強與地方政府的溝通與協調,推動建立由人民銀行牽頭,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部門、農村金融機構等參與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架構,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制定與落實各項工作措施,並及時向總行報告進展情況及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相應的政策建議。各農村地區金融機構要指定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積極探索,深入研究,協調合作,發展創新,大力推動開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將本指導意見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及小額貸款公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薛雪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