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指導意見

2010-06-04 10:02 來源: 人民銀行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指導意見
銀發〔2010〕176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要求,支持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發展,發揮信用信息服務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有地方特色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長效機制,人民銀行決定開展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特製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按照人民銀行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思路和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探索建立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長效機制,引導地方政府、金融機構依託中小企業信用檔案系統加大對守信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和融資培育,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積極推進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有效解決,充分發揮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服務政府、輔助銀行、助推企業”的作用,逐步構建起守信受益、失信懲戒的信用約束機制。

二、工作原則

一是實事求是,量力而行,要在各部門都有積極性、條件成熟的地區適時開展試驗工作;寧缺勿濫,不鼓勵每個省、區、市都開展,也不要求在一個省(區、市)內多個地市同時開展。二是因地制宜、積極創新,可以借鑒其它地區的成功經驗,但必須與當地實際相結合,不要求照搬某種既定模式;三是穩步推進、務求實效,不貪大求快,試驗區範圍不宜過大,工作內容要從易到難、紮實穩健、追求實效、長效,切忌走過場。

三、主要工作內容

(一)建立工作協調與保障機制

1.加強與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建立由人民銀行牽頭,當地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中小企業局、法院、環保、工商、稅務、公共事業繳費(電費、水費、煤氣)等部門、金融機構參加的工作領導小組,構建高效、務實的外部協調聯動工作機制。

2.建立人民銀行內部協調聯動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進一步整合貨幣信貸、調查統計、國庫、支付結算、科技及外匯等部門的相關資源,並從人力、技術、財力等方面加大對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實驗區建設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建立信息採集與更新機制

1.人民銀行要根據地方中小企業的特點與條件,在充分了解地方政府、金融機構需求的基礎上,結合中小企業信用檔案庫數據項,確定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項,多種模式採集、更新數據信息,建立地方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

2.人民銀行要積極與掌握企業信息的政府部門合作,建立試驗區中小企業電子信息共享機制,推動各相關部門中小企業電子信息的整合,實現信息批量採集與更新。同時,要加強人民銀行各部門間的信息整合。

(三)完善信用信息服務機制

1.開發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構建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服務機制,為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金融機構提供中小企業信息查詢、批量篩選、統計匯總功能,強化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服務。

2.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中小企業信息的使用,開展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跟蹤監測中小企業信貸客戶,降低貸後管理成本與風險,促進銀行和企業建立長期信用關係。

3.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價機制。充分依託專業評級機構,聯合金融機構和相關政府部門共同參與,建立符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評價方法,實現對優秀中小企業的篩選推薦,為實施中小企業融資培育計劃提供數據支持。

4.推動開展中小企業融資培育計劃,搭建多渠道、多形式的政銀企融資推薦對接平臺,共同開展以政策扶持、信用評價、融資對接、定期監測等為主要內容的中小企業融資培育計劃。

(四)加強中小企業信用宣傳

聯合地方政府、金融機構、信用仲介機構等多方力量開展適合中小企業特點、形式多樣的徵信和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為中小企業提供公司治理、財務管理、技術諮詢等專業培訓和輔導,提高中小企業使用銀行支付結算工具和其他金融産品的能力,增強中小企業信用意識和風險意識,提升中小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促進中小企業重視和積累自身信用記錄,積極營造“守信受益,失信懲戒”的良好社會氛圍,改善中小企業信用環境。

(五)完善信用支持服務體系

1.推動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出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風險補償基金、財政扶持及稅收減免措施,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及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構建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環境。

2.加快中小企業信用增進機制建設。一是推動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提高擔保機構信息透明度,培育擔保機構與金融機構的良好合作關係,提高擔保機構的融資擔保能力。二是發展中小企業聯保、上下游合作關係擔保、個人資産擔保等信用增進方式,提高中小企業信用水平。三是引導中小企業利用應收賬款、動産等登記公示系統,擴展中小企業可用於抵押、質押等保證範圍。

3.充分運用貨幣信貸政策工具,改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推廣使用商業票據,通過貼現、再貼現票據選擇引導信貸投向,增加對中小企業融資;推動商業銀行建立針對中小企業的審貸管理制度,在貸款額度、期限等方面給予優惠,提供中小企業融資便利;大力推廣非現金工具支付,提高支付結算服務水平,完善金融服務基礎設施。

試驗區可根據實際,選擇性地開展上述五項全部或部分工作。

四、組織實施

人民銀行省級分支機構可根據轄區內實際情況,選擇地方政府領導重視、支持中小企業信息共享、積極提供財政資金與政策配套支持,及商業銀行發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積極性較高、金融服務意識較強的一個地區、縣或開發區作為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試驗區,並負責組織、指導與督促。

人民銀行總行將負責統籌協調,定期總結各試驗區的進展和成效並及時通報,對有一定共性的做法和模式將向全國推廣,對成績顯著的試驗區將給予表彰。

中國人民銀行
二○一○年六月四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薛雪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