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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監會關於加強融資性擔保貸款統計和有關資料轉送工作的通知

2010-11-12 16:34 來源: 銀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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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監會關於加強融資性擔保貸款統計和有關資料轉送工作的通知
銀監發〔2010〕95號

各銀監局:

為掌握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性擔保貸款情況,完善融資性擔保業務統計工作機制,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健康發展,現就加強融資性擔保貸款統計和有關資料轉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融資性擔保貸款統計報表的填報工作

融資性擔保貸款統計信息對於加強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督管理,推進銀擔合作,完善扶持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銀監會融資擔保部設計了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性擔保貸款統計報表,以定期收集、匯總全國有關統計信息。各銀監局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融資性擔保貸款統計報表的填報工作。

各銀監局要根據本通知所附融資性擔保貸款統計報表的有關內容,結合本轄區實際,要求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報送有關統計信息。各銀監局要明確統計信息的整理方法、報送時限和報送途徑,妥善安排並做好有關統計信息的審核、匯總、復核、分析、報送、存檔等各項工作。

各銀監局要指定專人負責本轄區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性擔保貸款統計工作,並加強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督促,確保所蒐集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各銀監局應于每年7月底前及2月底前通過銀監會內網將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性擔保貸款統計報表(半年報)發送至銀監會融資擔保部,並對所填報統計報表的完整性、及時性負責。

各銀監局要加強對本轄區融資性擔保貸款情況及相關風險狀況的監測、分析、評估和預警,把握融資性擔保貸款發展趨勢,及時揭示潛在風險與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措施建議;積極開展與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融資性擔保機構形成互利雙贏的合作機制,不斷促進融資性擔保業務的健康穩定發展。

二、及時做好有關資料的轉送工作

根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2010年第3號令)規定和《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XX省(自治區、直轄市)融資性擔保行業XXXX年度發展與監管情況報告>和<XX機構概覽>編寫説明的通知》(銀監發〔2010〕76號)、《中國銀監會關於加強融資性擔保行業統計工作的通知》(銀監發〔2010〕80號)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收到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部門報送的電子文檔資料(《XX省(自治區、直轄市)融資性擔保行業XXXX年度發展與監管情況報告》、《融資性擔保行業統計報表》)後,應于2個工作日內通過銀監會內網發送至銀監會融資擔保部,並對有關資料進行分析研究和整理存檔。

聯絡人:張弘、劉斌

聯絡電話:010-66278707、66278834

附件: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性擔保貸款統計報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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