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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抓好關鍵環節 全方位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與管理

2016-06-02 19:53 來源: 法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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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雨熱同季的氣候條件為農業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但降雨時空分佈不均,水土資源分佈不相匹配,水旱災害頻發等影響了農業發展,這些特定條件也決定了灌溉、排水在我國農業生産、經濟社會發展、生態和環境保護中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農田水利在改善農業生産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方面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農田水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農田水利建設與管理全過程進行了規範,全方位建立健全了農田水利建設與管理制度體系。《條例》的出臺,為加快農田水利發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對促進農業現代化、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一、以完善規劃統籌機制為重點,統一工程建設標準

我國農田水利建設涉及水利、國土、農業、發改、財政、扶貧、煙草、糖業等多個部門和行業,各部門和行業在工程建設水平和質量上標準不一。為確保各部門按照統一規劃和標準開展農田水利建設,要以《條例》為依據,強化縣級政府在規劃中的主導作用,把經批准的農田水利規劃作為農田水利建設與管理的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統籌機制,統一工程建設標準,確保工程建設質量,為工程運行管理創造良好基礎條件。

二、以深化産權制度改革為重點,分類完善農田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機制

我國農田水利工程點多、面廣、種類繁多,到2014年底,全國建成各類水庫9.8萬座、大中型灌區7700多處、小型農田水利工程2000多萬處,管理體制和機制差異較大,應分類完善。對於國有大中型農田水利工程,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切實履行工程所有權人職責,穩定經費來源渠道、足額落實“兩費”。對於小型農田水利工程,要逐步明晰所有權、落實管護權、保障收益權,建立政府主導、各方參與的管理體制,落實管護主體和責任,確保工程有人用、有人管、有錢管、長受益。

三、以嚴格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為重點,提高農業用水效率

我國農業用水量佔用水總量的60%以上,有的地方用水效率不高,節水潛力較大。要把農業節水作為國家戰略,農田灌溉用水實行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制度。以縣級行政區域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為基礎,按照農作物灌溉用水定額,逐步把控制指標細化分解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農戶等用水主體,落實到具體水源,明確水權,嚴格實行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形成提高效率的倒逼機制。

四、以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為重點,加快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

長期以來,我國農業供水價格僅為供水成本的35%左右,水費收取率只有80%左右,嚴重影響工程正常運行和效益發揮。農田灌溉用水應當合理確定水價,實行有償使用、計量收費。綜合考慮農田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水資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戶承受能力等,合理制定各環節水價並適時調整。探索實行分類水價與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五、以加強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為重點,提高基層水利服務能力

基層水利服務體系是為農村水利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提供全方位服務的組織和機構,主要由基層水利服務機構、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和準公益性專業化服務隊伍構成。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明確基層水利服務體系職能地位,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保障機制,大力促進其建設和發展。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基層水利服務機構公益性業務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專業化服務組織開展農田灌溉和排水、農田水利工程設施維修等公益性工作;支持農民用水合作組織進行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經營和運行維護,並保障其合法權益。(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研究員 王冠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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