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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你有關!出租車、網約車、順風車要改革 國辦發文定思路

2016-07-28 15:45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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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嚴禁出租汽車企業向駕駛員收取高額抵押金,網約車平臺公司要承擔承運人責任……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全面提出了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目標任務和重大舉措。出租車行業發展與你我生活息息相關,今後將如何改革,又將如何影響你的生活,中國政府網(微信號:zhengfu)帶你看個明白。

出租汽車服務主要包括巡遊、網絡預約等方式。

城市人民政府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優化城市交通結構。

要統籌發展巡遊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遊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實行錯位發展和差異化經營。

要合理把握出租汽車運力規模及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分擔比例,建立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

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車,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


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一律實行期限制,不得再實行無期限制,具體期限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並不得變更經營主體。既有的出租汽車經營權,在期限內需要變更經營主體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變更手續,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

對於現有的出租汽車經營權未明確具體經營期限或已實行經營權有償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科學制定過渡方案,合理確定經營期限,逐步取消有償使用費。

對經營權期限屆滿或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重大安全生産責任事故、嚴重違法經營行為、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關規定收回經營權。

出租汽車經營者要依法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經營合同。

採取承包經營方式的承包人和取得經營權的個體經營者,應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按規定註冊上崗並直接從事運營活動。

要利用互聯網技術更好地構建企業和駕駛員運營風險共擔、利益合理分配的經營模式。

根據經營成本、運價變化等因素,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出租汽車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現有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過高的要降低。

要保護駕駛員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嚴禁出租汽車企業向駕駛員收取高額抵押金,現有抵押金過高的要降低。

各地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對巡遊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並依法納入政府定價目錄。

建立出租汽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健全作價規則,完善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辦法。

鼓勵巡遊車經營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臺公司)通過兼併、重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實行公司化經營,實現新老業態融合發展。

鼓勵巡遊車企業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

鼓勵巡遊車通過電信、互聯網等電召服務方式提供運營服務,推廣使用符合金融標準的非現金支付方式。


網約車平臺公司是運輸服務的提供者,應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承擔承運人責任和相應社會責任。

提供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及其車輛,應符合提供載客運輸服務的基本條件。

對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城市人民政府認為確有必要的可實行政府指導價。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標準提供運營服務,合理確定計程計價方式,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不得有不正當價格行為。

建立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合規採集、使用和保護個人信息,不得洩露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所採集的個人信息和生成的業務數據應當在中國內地存儲和使用。

網約車平臺公司要維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

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佈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城市人民政府應鼓勵並規範其發展,制定相應規定,明確合乘服務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等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城市人民政府要將出租汽車綜合服務區、停靠點、候客泊位等服務設施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妥善解決出租汽車駕駛員在停車、就餐、如廁等方面的實際困難。

在機場、車站、碼頭、商場、醫院等大型公共場所和居民住宅區,應當劃定巡遊車候客區域,為出租汽車運營提供便利,更好地為乘客出行提供服務。

要落實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制度和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制度,制定出租汽車服務標準、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信用管理制度。

建立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駕駛員評價系統,加強對違法違規及失信行為、投訴舉報、乘客服務評價等信息的記錄,作為出租汽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準入退出的重要依據,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要公開出租汽車經營主體、數量、經營權取得方式及變更等信息,定期開展出租汽車服務質量測評並向社會發佈。

要建立政府牽頭、部門參與、條塊聯動的聯合監督執法機制和聯合懲戒退出機制,建立完善監管平臺,強化全過程監管。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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