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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市場化債轉股大幕開啟

2016-10-11 07:28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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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出臺《意見》全面著手解決企業降杠桿難題——
新一輪市場化債轉股大幕開啟


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任務,可有效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助推國有企業改革深化,助推經濟轉型升級和優化佈局,為經濟長期持續健康發展夯實基礎——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及其附件《關於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這是我國防範和化解企業債務風險的一個重要文件,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經濟中長期發展韌性的一項重要舉措。

10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和解讀這個文件,並回應相關熱點問題。

七方面措施降杠桿

近年來,我國企業杠桿率高企,債務規模增長過快,債務負擔不斷加重。在國際經濟環境更趨複雜、我國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的背景下,一些企業經營困難加劇,導致債務風險上升。

“黨中央、國務院從戰略高度對降低企業杠桿率相關工作作出決策部署,把去杠桿列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五大任務之一,降低企業杠桿率是其中的主要內容。”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説。

“《意見》明確了降杠桿工作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依法依規開展降杠桿工作,政府與各市場主體都要嚴格依法行事,防範道德風險,政府不承擔損失的兜底責任;充分考慮不同類型行業和企業的杠桿特徵,分類施策;與企業改組改制、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化解過剩産能、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等工作有機結合。”連維良介紹。

同時,《意見》部署了降杠桿的具體途徑,包括通過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自我約束、盤活企業存量資産、優化企業債務結構、有序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依法依規實施企業破産、積極發展股權融資等7個方面。

以市場化法治化為核心

市場化債轉股是降低企業杠桿率的重要舉措之一,為細化和明確其具體的實施方式和政策措施,此次同時制定出臺了《關於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

“市場化、法治化是本次債轉股的突出特徵,與上一輪政策性債轉股完全不同。本次債轉股,轉股對象企業市場化選擇,轉股資産市場化定價,資金市場化籌集,股權市場化管理和退出,並要依法依規規範有序開展。”連維良表示。

上世紀90年代,我國開展了處理銀行不良資産的工作,採取了政策性剝離不良貸款,把不良貸款按照面值撥給金融資産管理公司,由金融資産管理公司進行收回和有選擇的債轉股。

本次市場化債轉股和上次政策性債轉股有何區別?連維良強調,兩次債轉股之間有多方面不同,尤其是方式不同和環境不同。上次債轉股主要是政策性的債轉股,轉股企業、轉股的債權以及實施機構,以政府為主確定;這次債轉股是市場化、法治化的債轉股,債轉股企業轉股的債權、轉股的價格、實施機構由市場主體自主協商確定。

針對推出債轉股主要是為了化解和轉移銀行風險的觀點,中國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表示,經過上次不良資産剝離,銀行經過改組、引進戰略投資者、補充資本,以及內部的一系列改革,現在銀行業已經越來越強大、越來越健康,今天的銀行業和那個時候的銀行業已經不能同日而語。

“今年二季度末,商業銀行經過外部審計師審核後的不良貸款率只有1.75%左右,資本充足率達到13%以上,撥備覆蓋率達到176%。我國的銀行業是安全的、穩健的,所以説本次市場化債轉股的主要目標不是化解銀行體系風險。”王兆星表示。

王兆星進一步解釋,本輪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債權範圍並非針對不良貸款,而是為有效降低企業債務水平和杠桿率,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本輪債轉股的債權範圍也包括正常貸款等,並非專門針對不良貸款。

財政貨幣政策大力支持

《意見》提出從落實和完善降杠桿財稅支持政策、加強市場主體信用約束、強化金融機構授信管理、健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減輕企業社會負擔、做好企業重組中的職工分流安置工作、落實産業升級配套政策、嚴密監測和有效防範風險、規範履行相關程序以及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等方面營造降杠桿的良好環境。

財政部部長助理戴柏華在回答《經濟日報》記者提問時表示,財政部研究制定了相應的財稅配套政策,主要包括3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明確了降杠桿、債轉股所涉及的不良資産處置方面的配套政策。現行的不良資産處置政策是允許債權銀行打包轉讓不良債權,現在新的政策進一步允許以債轉股為目的轉讓單筆債權,提高債權轉讓的便捷度,促進通過債轉股降低企業杠桿率。

二是研究出臺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主要是針對降杠桿和債轉股過程中,涉及交易的各個環節,進行相應的稅收政策支持。比如在企業重組方面,規定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重組,在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相關的稅收方面有相應的減免優惠。

三是深入推進收費和基金的管理改革。在收費方面明確了對小微企業免徵的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進一步擴大到所有企業和個人。在政府性基金方面,對相關的基金進行了清理規範,有的基金直接停徵,有的基金擴大了減免範圍,還有一些基金降低徵收率。

“上述涉及降杠桿、債轉股的相關財稅配套政策,總體上是圍繞著減輕企業的負擔、降低企業的成本,為企業降杠桿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引導激勵企業降杠桿。”戴柏華説。

對於如何營造有利於降杠桿的貨幣政策環境,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表示,貨幣政策將繼續堅持穩健的基本趨向,保持靈活適度,適時預調微調,為降杠桿營造適宜的貨幣政策環境。(記者 曾金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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