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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實全面依法治國的憲法之基——寫在第三個國家憲法日

2016-12-05 07:0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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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4日電 治國憑圭臬,安邦靠準繩。在第三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習近平總書記對“五四憲法”歷史資料陳列館作出重要指示,強調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任務。大力普及憲法知識、增強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推動憲法實施,讓法治成為“國家信仰”,全面依法治國必將為經濟社會發展築牢法治軌道,為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夯實法治根基。

歷史總能給人以深刻啟示。人類社會的發展證明,法治成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必然趨勢。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我們黨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正反兩方面經驗的重大抉擇。從宣示“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到強調“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從提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到要求“領導幹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刻把握治國理政的歷史經驗與發展大勢,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形成一系列建設法治中國的新理念,使法治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凸顯,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強基固本才能本固邦寧。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理論和實踐都表明,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只要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更加注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就能實現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推動黨和國家事業順利發展。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憲法和法律的實施,源自全社會對法律的信仰,更源於執政黨對法治責任的擔當。黨的十八大以來,無論是廢止勞教制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實施修改後的行政訴訟法,還是全面推進審判流程公開、健全錯案防止糾正和責任追究機制、再審重大疑難案件為沉冤昭雪;無論是強調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實行簡政放權、為創業創新營造良好氛圍,還是廣泛動員組織人民依法有序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黨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改革舉措讓人民對公平正義有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領導幹部和廣大群眾法治意識不斷增強,正在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一年。從現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也是充分發揮全面依法治國戰略舉措保障作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關鍵時期。以推動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為抓手,以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為示範,深入學習宣傳國家基本法律,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切實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設,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健全普法責任制,加強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就能為法治建設厚植民意基礎、強化制度支撐,讓法治信仰深入人心。“道私者亂,道法者治。”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全面依法治國總目標勠力同心、紮實奮進,我們就一定能讓法治更好保障經濟社會發展,不斷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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