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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實施細則落實工作的通知

2017-04-26 10:26 來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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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實施細則落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精神,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國辦發〔2016〕80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就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以下統稱“五公開”),加強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公開平臺建設、擴大公眾參與等工作,提出了更為明確和具體的實施意見,現就進一步做好落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大推進落實“五公開”力度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明確提出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五公開”覆蓋了行政行為全過程,是全面推進和深化政務公開的具體工作舉措,《實施細則》明確要求將“五公開”落實到公文辦理程序,落實到會議辦理程序,建立健全主動公開目錄,動態擴展和定期審查公開內容,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操作性,各地各部門要從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的高度,切實將有關要求落實到日常行政工作當中,建立健全相應工作制度和機制,明確責任主體及人員,確保執行不走樣、不偏差。

二、進一步做好“五公開”相關工作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推進貫徹落實,先後研究並印發了《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鄂辦發〔2016〕35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的通知》(鄂政辦函〔2015〕96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處置的通知》(鄂政辦發〔2016〕86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基本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鄂政辦函〔2016〕112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6年全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鄂政辦發〔2016〕44號)及《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2016年度全省政府門戶網站績效評估工作的通知》(鄂政辦函〔2016〕91號)等,對做好政策解讀,積極回應關切,加強平臺建設,擴大公眾參與等,都做出了明確部署和要求,各地各部門要結合落實《實施細則》,進一步推進有關工作落地落細落實,為全面推進和深化政務公開營造良好氛圍和有力支撐。

三、加強對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全省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省政府建立了以常務副省長為召集人的省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聯席會議制度,統籌研究和協調處理政務公開頂層設計及重大問題,部署推進相關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政務公開督查工作的通知》(鄂政辦電〔2016〕141號)的部署,下半年各地各部門集中開展了自查,省政務管理辦對部分地方進行了實地抽查,發現不同程度存在工作要求不落實的問題,組織領導機制不健全導致推進力度不足是主要原因。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實施細則》要求,進一步落實政務公開工作的主體責任,明確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負責人具體抓,建立健全政務公開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加強縱向橫向的協作配合,形成共同推進工作的合力。省政府辦公廳已印發面向市級政府和省政府部門的《2016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考評指標》,省政務管理辦將結合《實施細則》的落實情況,對各地各部門年度公開工作進行考核,結果分別納入年度法治建設績效考核和省直機關目標責任制效能建設考核範疇。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16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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