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2017-05-10 15:56 來源: 貴州省人民政府網站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黔府辦發〔2017〕13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貴州省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4月13日

(此件公開發佈)

貴州省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17年,全省政務公開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7〕24號)和《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黔黨辦發〔2016〕39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以下統稱“五公開”),加強解讀回應,擴大公眾參與,增強公開實效,切實以政務公開助力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

一、以政務公開助力穩增長

(一)加強預期引導。

1.圍繞積極的財政政策、穩健的貨幣政策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省政府有關部門要通過自主舉辦或參加省政府新聞辦組織的新聞發佈會、通氣會、吹風會等方式,深入解讀政策背景、依據、目標任務、涉及範圍,以及經濟轉型發展中的亮點等,及時準確將政策意圖傳遞給市場和企業。加強政務輿情收集研判,針對涉及全省經濟發展的誤導和不實信息,客觀及時、有説服力地發聲,澄清事實,解疑釋惑,增強各方對我省經濟發展的信心。(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人行貴陽中心支行牽頭)

2.按旬公開全省財政收支情況,解讀財政收支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預判財政收入走勢,主動解釋説明收支運行中可能引發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省財政廳牽頭)

3.組織召開月度、季度主要統計數據新聞發佈會,及時發佈解讀社會關注的重要指標數據,增加反映質量、效益、結構以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情況等方面的內容,引導社會各界正確認識經濟形勢。(省統計局牽頭)

4.建設審計公告專欄,深化審計結果公告及整改情況公開,做好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公開及解讀,特別要加大問題典型和整改典型公開力度,促進政策落地生根。(省審計廳牽頭)

(二)推進減稅、降費、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開。

1.圍繞新出臺的減稅降費政策措施,以及促進創業創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稅收優惠政策,做好在政府門戶網站集中發佈、利用新媒體主動推送、入企開展政策宣講等工作,幫助市場主體將政策用好用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牽頭)

2.通過省政府門戶網站、省網上辦事大廳和省財政廳門戶網站集中展示、分類公開,及時更新我省執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和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讓政府收費項目和資金管理清單一目了然。(省財政廳牽頭)

3.及時公開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業用電用地用礦等要素成本各項政策措施以及執行落實情況,擴大傳播範圍,讓更多市場主體知曉政策、享受實惠。(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土資源廳牽頭)

4.適時公佈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定期公佈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和社保基金運行情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三)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和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

1.待國家出臺關於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的指導意見後,及時制定我省實施意見,細化明確公開的主體、範圍、程序等。(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2.圍繞易地扶貧搬遷、重大水利工程、現代農業、生態環保等重大建設項目,做好審批、核準、備案等結果公開,著力推進實施過程信息公開。(省發展改革委、省扶貧辦、省水利廳、省農委、省環境保護廳牽頭)

3.在工程建設招投標、政府採購、國有産權交易、土地和礦業權出讓轉讓、藥品集中採購(含高值醫用耗材、二類疫苗)、各類特許經營權招拍挂(含碳排放權、排污權、林權)等所有公共資源交易中,從交易公告、交易進程到中標(成交)結果等全流程交易信息,均要在“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集中全面公開,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配置全流程透明化運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國土資源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環境保護廳、省林業廳、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

(四)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信息公開。

全面公開PPP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項目進展、專家庫等信息,做好項目準備、實施等階段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對社會資本參與方式、項目合同和回報機制等內容的公開力度。(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二、以政務公開助力促改革

(一)推進“放管服”改革信息公開。

1.要把全面實行清單管理制度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以清單管理推動減權、規範用權,各類清單都要及時公開晾曬,接受社會監督。(省有關部門分頭落實)

2.深化地方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權責清單公開,根據權責事項取消、下放、承接情況進行動態調整,並通過在政府門戶網站集中發佈、開設反饋意見箱、增加在線提交意見建議功能等方式,讓公眾了解放權情況、監督放權進程、評價放權效果。(省編委辦牽頭)

3.投資核準事項清單、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清單、仲介服務事項清單、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企業設立後的經營許可清單等,都要集中發佈、及時更新,接受群眾監督,推動政府更好依法規範履職。(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編委辦、省工商局牽頭)

4.圍繞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關要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通過“貴州省雙隨機監管平臺”,統一公佈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公開隨機抽查結果和查處情況。(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5.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年內完成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編制工作,通過本級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全面公開;建成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優先推動企業註冊登記、項目投資、創業創新以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上網,加快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平臺融合發展,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加便捷。(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牽頭)

(二)推進國資國企信息公開。

做好國有産權交易、增資擴股項目的信息披露和結果公示工作,推動産權交易機構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現信息共享。按月公開省屬國有企業主要經濟效益指標、主要行業盈利、重大變化事項等情況。依法依規公開省屬國有企業生産經營、業績考核總體情況,國有資産保值增值情況,企業改革重組情況,企業負責人重大變動、年度薪酬,以及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指導省屬國有企業做好信息公開試點工作。(省國資委牽頭)

(三)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信息公開。

1.做好農産品價格信息公開工作,每週發佈省內重點批發市場價格信息,以及稻穀、玉米、油菜籽等收購價格信息。做好收購旺季收購進度信息公開,收購旺季時每五日發佈稻穀、油菜籽收購進度信息。每月發佈糧食購銷情況,反映市場供求關係。(省糧食局牽頭)

2.加大強農惠農政策公開力度,深入解讀承包土地“三權分置”、農村産權制度改革、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農業補貼、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農民工返鄉創業等政策措施,通過編印操作手冊、組織專題培訓、駐村幹部講解等方式,真正讓農民群眾看得到、聽得懂。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程序、方法,農戶摸底權屬調查表,農戶承包地塊數、承包地“四至”、面積等信息進行公示,方便農民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省農委牽頭)

3.及時公開無公害農産品産地認證及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獲得農業部認證有機食品、農産品地理標誌登記等信息。公佈綠色優質農産品知名品牌目錄。(省農委牽頭)

(四)推進財稅體制改革信息公開。

1.加大營改增相關政策措施、操作辦法、改革進展及成效公開力度,密切跟蹤企業對全面推開營改增政策的輿情反映,及時回應社會各界關心的問題。(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牽頭)

2.創新稅收政策公開方式,組織業務骨幹深入重點行業及重點企業,加強稅收政策宣講和諮詢輔導。(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牽頭)

3.完善政府債務領域信息公開相關規定,指導督促各市縣按要求及時公開本地區政府債務種類、規模、結構和使用、償還等情況,強化對政府債務的監督。(省財政廳牽頭)

4.深入推進財政預決算公開,各級各部門要按規定做好預決算公開工作,在本級政府及財政部門網站設立預決算公開統一平臺或專欄,集中公開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對公開內容進行分級分類,方便公眾查閱和監督。(省財政廳牽頭)

5.細化政府採購信息公開,採取批量集中採購模式的,要公開採購預公告及徵求意見情況、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中標公告、採購合同、採購結果等信息。採取協議供貨模式的,要公開入圍廠商、入圍價格、價格調整規則、優惠條款、採購結果等信息。政府採購相關投訴處理及違規處罰結果應一併公開。(省財政廳牽頭)

三、以政務公開助力調結構

(一)推進發展新産業、培育新動能工作信息公開。

1.圍繞推進智慧製造業發展、支持創業創新、推動新産業健康發展、改造提升傳統産業等,加大政策及其執行情況公開力度,及時發佈推廣典型經驗做法,調動企業和科研人員參與新舊發展動能接續轉換的積極性。(省有關部門分頭落實)

2.在制定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等方面監管政策時,要通過徵求意見、聽證座談、諮詢協商等方式,擴大相關市場主體的參與度。(省有關部門分頭落實)

3.注重收集公眾對發展新産業、培育新動能政策的輿情反映,主動及時做好解疑釋惑和輿論引導工作。(省有關部門分頭落實)

(二)推進化解過剩産能工作信息公開。

健全去産能公示公告制度,實行“事前公示、事後公告”。根據年度目標任務要求,分批次向社會公示承擔和已完成過剩産能化解任務的企業名單,公佈企業産能、獎補資金分配、違法違規建設生産和不達標情況。化解過剩産能驗收合格後,及時向社會公開上一年度化解過剩産能情況。省市縣三級政府門戶網站要集中發佈化解過剩産能相關信息,並提供給“信用中國”網站同步發佈。督促指導省屬國有企業做好去産能公示公告。(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牽頭)

(三)推進消費升級和産品質量提升工作信息公開。

1.定期發佈消費市場運行情況分析報告,加大省內主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産資料市場運行情況公開力度,推進公開全域旅遊、體育健身、醫養結合、健康管理、文化創意等新興服務業的消費情況,引導消費升級。(省商務廳牽頭)

2.強化質量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公開産品質量監管政策法規、標準、程序和結果。做好質量提升行動、執法專項行動信息公開,加大質量違法行為記錄、缺陷産品名單及後續處理情況公開力度。優化標準信息公開和查詢服務,建立完善貴州省地方標準查詢服務信息化平臺,向社會公開地方標準文本,推行企業産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做好工業品生産許可及産品質量監督抽查信息公開。編制發佈全省質量狀況報告、貴州省品牌名錄。(省質監局牽頭)

3.及時公佈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結果。按月公佈全省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系統數據分析結果。對抽查結果信息和行政處罰信息,應當自産生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貴州)”向社會公開。(省工商局牽頭)

四、以政務公開助力惠民生

(一)推進大扶貧信息公開。

1.圍繞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大扶貧政策、扶貧對象、幫扶措施、扶貧成效、貧困退出、扶貧資金項目安排等信息公開力度。貧困縣要公開統籌整合使用的涉農資金來源、用途和項目建設等情況;鄉鎮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脫貧人口名單、扶貧項目實施情況。(省扶貧辦牽頭)

2.健全完善“紙質明白卡+微博微信+手機短信+網站查詢+便民點諮詢”扶貧公開渠道,推廣扶貧政策“口袋書”,加強脫貧攻堅相關政策解讀公開,讓基層群眾及時知曉扶貧政策。(省扶貧辦牽頭)

3.加大社會扶貧信息公開力度,搭建社會扶貧信息平臺,全面公開省屬院校、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等對口幫扶名單,以及各幫扶點實施定點扶貧和結對幫扶項目進展情況。(省扶貧辦牽頭)

(二)推進社會救助和勞動保障信息公開。

高度重視困難群眾救助信息公開,及時全面公開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及救助流程,按季度公開受助人次數、資金支出數及人均救助水平。強化勞動保障信息公開,全面公開勞動保障“黑名單”和“紅名單”、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企業名單、存儲工資保障金企業名單等,及時發佈貴州省最低工資標準、企業工資指導線。(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三)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

1.根據貴州省環境保護十大污染源治理清單明確的工作目標、工作措施、工作計劃,及時公開污染源治理進展及治理成果,接受公眾監督。強化貴州省十大治污減排全面達標排放專項行動相關信息公開,全面公開執法查處、監督管理、相關法規政策標準等信息,定期向社會公開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情況、排放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等信息。(省環境保護廳牽頭)

2.實行環境保護例行新聞發佈會制度,及時公開環境政策措施、環境治理工作進展等信息,特別要加大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措施的信息公開力度,主動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省環境保護廳牽頭)

3.開展城市水環境質量排名工作,按季度公佈各市(州)地表水水質情況並進行排名公開。按月公開中心城市和縣級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信息。(省環境保護廳牽頭)

4.建立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統一平臺,集中發佈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按季度公開突發環境事件的數量、級別、地點、應急處置概況等信息,依法公開重特大或敏感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結論、環境影響和損失的評估結果等信息。(省環境保護廳牽頭)

5.及時公開全面推行“河長制”總體工作方案,5月底前向社會公佈河湖水庫分級名錄和河長名單,適時公開“河長制”重要工作推進落實情況。加大河湖管理保護目標、河湖管理保護情況等信息公開力度。(省水利廳牽頭)

(四)推進教育衛生領域信息公開。

1.進一步做好教育監管信息公開,繼續推進公開高校本科教學質量報告、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和高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加大教育督導報告、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結果公開力度。(省教育廳牽頭)

2.有序公開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教育精準扶貧脫貧、基礎教育工程項目建設、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轉型發展等重點工作進展情況。(省教育廳牽頭)

3.推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公開,縣級政府要公開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範圍、招生條件、學校情況、招生結果等信息。針對部分適齡兒童或少年延緩入學、休學或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省教育廳牽頭)

4.推行衛生計生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做好醫療機構院務公開和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落實情況公開工作,以市(州)為單位指導轄區內醫療機構公開常規醫療服務價格、常用藥品和主要醫用耗材價格信息。(省衛生計生委牽頭)

5.推進醫德醫風建設,建立違規違紀問題處理結果公開機制,改善群眾就醫感受。(省衛生計生委牽頭)

(五)推進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信息公開。

1.加大食品藥品監管信息公開力度,公開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信息,對適用一般程序作出的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特別是産生重大影響的典型案件,均應依法公開。(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

2.定期公佈全省食品抽檢總體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和核查處置情況。建設新媒體發佈平臺,強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態性抽檢信息公開,增強公眾獲取抽檢結果、了解食品知識的便利度。繼續加大藥品、餐飲食品、保健食品、化粧品、醫療器械等“四品一械”日常行政檢查監督信息公開力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

3.及時發佈食品藥品生産經營企業申請審批及監督檢查類公示公告。進一步做好藥品上市審批和監督檢查信息公開,細化公開批准上市藥品的受理、審評、審批等相關信息,以及召回産品、停産整頓、收回或撤銷證書等情況。做好醫藥代表登記備案信息公開工作。集中公開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相關信息。(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計生委牽頭)

五、以政務公開助力防風險

(一)圍繞防範金融風險推進公開。

1.及時公開銀行業監管政策並進行解讀,全面公佈支持小微、“三農”等普惠金融政策和促進銀行業改革等措施,按季度披露貴州銀行業運行情況。加強對全省銀行業輿情監測,重點關注銀行業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交叉性金融風險、互聯網金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非法集資等相關政務輿情,做到迅速應對、積極引導、及時發聲。(貴州銀監局牽頭)

2.定期更新發佈全省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名錄、上市公司名錄等,強化擬上市企業基本情況、輔導工作進展等信息公開,為投資者和市場主體提供便利。(貴州證監局牽頭)

3.制定金融領域特別是金融市場相關政策時,在徵求意見、對外發佈等環節要高度重視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做到同步聯動,防止脫節。及時發佈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和稽查執法工作動態,做好行政處罰決定、市場禁入決定和行政許可決定公開工作,不斷提高執法公信力和透明度。(省財政廳、省國資委、人行貴陽中心支行、貴州銀監局、貴州證監局、貴州保監局、省政府金融辦牽頭)

(二)圍繞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進公開。

1.加快建立統一規範、準確及時的房地産市場信息定期發佈機制,做好對差別化信貸、因地制宜調控等房地産政策的解讀工作,正確引導輿論,穩定市場預期和信心。加強房地産市場監管信息公開,嚴格規範房地産開發和仲介市場秩序,防止虛假宣傳、惡意炒作等加劇市場波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

2.深化棚戶區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公開。落實農村危房改造“三榜三公示”制度,編制發佈2017年貴州省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細化公開申報條件、危房等級評定標準、貧困類別、補助標準、申請程序、資金撥付方式等信息。全面公開全省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相關任務及完成情況,包括年度棚戶區改造新開工、基本建成、年度投資、新增住房租賃補貼、公租房分配及退出等信息。(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

3.指導、督促各地及時規範發佈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和供應結果信息,按季度公佈房地産用地供應數據、城市地價動態監測數據等。(省國土資源廳牽頭)

4.圍繞解決基層徵地信息公開內容不全面、公開程序不健全、群眾獲知公開信息不便捷不及時等問題,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指導市縣依法、全面、準確公開徵地信息,建設省級徵地信息公開平臺,統一發佈徵地信息。市縣政府要及時公開用地批復文件、徵地告知書、“一書四方案”、徵地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等徵地相關信息,利用電視、廣播、報刊、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公告公示欄等多種渠道主動向公眾推送,並做好徵地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省國土資源廳牽頭)

(三)圍繞防範遏制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推進公開。

1.及時發佈重特大事故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風險隱患排查信息公開工作,明確信息發佈原則、範圍和方式,擴大預警預報受眾面。(省安全監管局牽頭)

2.加大安全生産監管監察信息公開力度,公開常規檢查執法、暗查暗訪、突擊檢查、隨機抽查等執法信息。按照“誰調查、誰公開”原則,及時全面公開較大及以上事故調查報告全文。(省安全監管局牽頭)

3.及時公佈安全生産和職業危害檢測檢驗、評價、考試等機構的資質認定、變更、處罰信息,公開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信息,推動安全生産和職業危害評價報告信息公開。(省安全監管局牽頭)

4.及時公開企業安全生産行政許可准予、變更、延續信息,以及行政處罰、嚴重違法、抽查檢查等信息,落實好安全生産不良記錄“黑名單”制度,並向社會公佈。(省安全監管局牽頭)

六、增強政務公開實效

(一)應用大數據提升公開水平。

1.依託雲上貴州平臺,推動政府數據資源開放共享。2017年底前,實現省市兩級政府部門非涉密應用系統100%接入雲上貴州體系,打造全省統一的政府數據中心;雲上貴州體系內政府應用系統數據資源目錄100%上架,50%數據資源共享,省直部門綠色數據全部上架開放,可機讀數據達50%以上。(省大數據局牽頭)

2.面向重點行業和重點民生領域,開展大數據推進政務公開應用示範,在扶貧、旅遊、醫療、教育、糧食、食品、交通、民政、人社、國土、工商、環保、稅務、安全生産等方面重點建設50個典型示範應用。建設“雲上貴州APP平臺”,實現各級政府部門APP統一在“雲上貴州APP平臺”公開政務、提供服務。(省大數據局牽頭)

3.加快建設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宏觀經濟等四大基礎數據庫,新建健康衛生、社會保障、信用體系、城鄉建設、生態環保、社區治理等一批共享數據庫,引導企業、行業協會、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等依法採集並開放數據。(省大數據局牽頭)

(二)全面落實“五公開”工作機制。

1.認真落實《實施意見》相關要求,年內要完成“五公開”納入辦文辦會程序、建立公開內容動態擴展機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在省直機關全面推行非公開信息目錄管理,穩步有序拓展公開範圍。對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要積極通過網絡、新媒體直播等向社會公開。及時公開政策性文件的廢止、失效等情況,並在政府網站已發佈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確標注。

2.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納入國家試點的地區,要做細做實試點方案,確保取得實效,形成可供推廣借鑒的經驗做法。未納入國家試點的地區,要主動探索適應基層特點的公開方式和制度機制,形成自身特色亮點。

3.嚴格落實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出臺前,要廣泛徵求公眾意見,同時加強宣傳引導,讓更多公眾參與到意見徵集中來。對於徵集到的意見,吸收採納情況要向公眾公開,不予採納的要説明理由。重大決策正式出臺後,要將決策文本與徵集意見情況和政策解讀情況相關聯,方便公眾查閱。

4.加大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力度,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提案,原則上要在辦理復文形成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全文公開。本單位辦理建議提案總體情況、意見建議吸收採納情況、有關工作動態等要納入公開範圍。

(三)進一步健全解讀回應機制。

1.認真落實《實施意見》關於做好政策解讀回應的相關規定,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的職責,充分利用新聞發佈會、政策吹風會、在線訪談、發表署名文章等方式,帶頭解讀政策,主動回應重大輿論關切。市(州)政府、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係密切的省直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解讀重要政策措施不少於2次。

2.堅持“誰起草、誰解讀”,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實施難度大、專業性強的政策文件開展解讀,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行政機關對於自身出臺的政策,要結合實際深入淺出地進行解讀,不得以轉載上級解讀材料或新聞媒體報道代替自身解讀。

3.各級行政機關要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會商、研判、回應、評估機制,進一步增強回應針對性,不得以轉載工作動態、新聞報道、評論文章等充當回應內容。嚴格執行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最遲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其他政務輿情48小時內予以權威回應的時限要求,落實通報批評和約談制度,確保回應不超時、內容不敷衍。

(四)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

1.各地各部門辦公廳(室)要切實履行對政府網站的監管責任,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網站內容建設,做好日常監測和季度抽查,及時公開抽查情況;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積極將省直部門網站和市縣政府門戶網站遷移至中國·貴州政府門戶網站雲平臺。

2.優化公開平臺欄目設置,明確欄目定位,避免同類信息在不同欄目進行發佈,影響公眾獲取政府信息的效率和體驗。健全完善站內檢索功能,力爭讓公眾能夠一鍵查詢定位所需信息。

3.按照全國政務服務體系普查要求,全面梳理進駐政務大廳服務事項、服務信息公開情況、系統建設情況等,認真組織填報,確保數據信息真實、準確、完整。適應互聯網發展要求,積極推進政府公報同步上網,加快歷史公報數字化工作。(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牽頭)

4.用好管好政務新媒體,明確開辦主體責任,健全內容發佈審核機制,強化互動和服務功能,切實解決更新慢、“雷人雷語”、無序發聲、敷衍了事等問題。

5.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合作與協調聯動,在政務公開平臺發佈權威信息的同時,要充分運用新聞媒體資源開展宣傳解讀,擴大政務公開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五)依法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

1.暢通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定期對網絡申請渠道開展檢查測試,進一步規範單位內部公文信件流轉流程,確保公眾申請得到及時受理,依法保障公眾合理的信息需求。

2.各級行政機關正式受理申請後,應在法定時限內作出規範答覆,杜絕不予理睬、不予答覆和不經調查核實就輕率答覆等現象。當申請人選擇電子郵件為所需信息的獲取方式時,行政機關發送答覆書的電子郵箱所顯示的發件人名稱應規範正式。

3.對於無法準確判斷申請人訴求的公開申請,行政機關應及時通知申請人補正。對於申請事項明確的公開申請,行政機關要針對申請內容作出規範答覆。對於不予公開信息的答覆,行政機關應在告知書中寫明依據和理由。

4.建立依申請公開定期分析機制,按季度對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進行分析匯總,並在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對公眾申請較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

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安排,並在本要點公佈後的20個工作日內在本地區本部門網站公開,同時要加強對政務公開經驗做法、存在問題的總結分析,不斷提升公開質量和效果。逐項明確由省有關部門牽頭落實的事項,各部門要在工作安排中進一步細化措施,並負責指導本系統抓好公開工作;未明確牽頭部門的事項作為共性工作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都要認真抓好落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