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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勵自主創新、突出價值導向——國家科技獎勵制度邁入“深改時間”

2017-06-19 18:1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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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 (記者 馬劍 胡喆)創新是系統工程,必須全面部署,使科技創新、制度創新雙輪驅動。繼1999年頒布實施《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後,時隔17年,國務院辦公廳于日前印發《關於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案》,方案明確提出“改革完善國家科技獎勵制度”。國家科技獎勵制度邁入全面推進的“深改時間”。

激勵自主創新、突出價值導向、公開公平公正……構建中國特色科技獎勵體系、全面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正在路上。

定標定額、控量提質:構建中國特色科技獎勵體系

“改革完善科技獎勵制度是服務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形勢所需、時代呼喚,是更好地發揮科技獎勵政策的導向和推手作用的必然選擇、必由之路。”科技部副部長黃衛在介紹方案起草背景時説。

早在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中便明確規定“獎勵科學的發現和發明,普及科學知識。”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先後頒布了3個科技獎勵條例,初步形成了覆蓋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主要方面的國家科技獎勵體系。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我國迅速恢復了科技獎勵工作,1978年恢復了國家發明獎,1979年正式設立了國家自然科學獎,1984年設立了面向經濟主戰場的科學技術進步獎,標誌著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獎勵體系的基本建立。

當前,我國科技成果的整體實力顯著增強、數量顯著增多。黃衛介紹,方案特別提出將“調整標準、提高質量、控制數量”作為重點改革方向。

此舉旨在調整阻礙或影響科技工作者積極性的政策,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評獎機制,構建既符合科技發展規律又適應國情的中國特色科技獎勵體系。

作為本次深化改革的重要指引,方案突出價值導向、敢於“啃硬骨頭”。針對目前國家科學技術獎實行推薦制、行政色彩較濃,由此帶來的“跑指標”等諸多問題。方案提出轉變“主動自薦”為“被動他薦”,引導科技人員潛心研究、專注學術,遏制學術浮躁等不良風氣。

過去,國家“自然、發明、進步”三大獎一、二等獎推薦項目一直採用混合評審的方式,未能評為一等獎的項目可以順序降檔參與二等獎評審。此次方案提出要建立一、二等獎項目實行按等級標準提名、獨立評審表決的機制。分別對一等獎、二等獎獨立投票表決,一等獎評審落選項目不再降格參評二等獎。

1999年科學技術獎勵改革將三大獎數量從每年800多項減至不超過400項。今年,方案更是在此基礎上繼續“做減法”,明確三大獎數量將控制在300項以內。

除了敢“啃硬骨頭” 科技獎勵制度改革還有哪些“亮點”?

“欲致其高,必豐其基。”科技獎勵制度是我國長期堅持的一項重要制度,對於促進科技支撐引領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具有重要意義。

黃衛表示,方案的順勢出爐,旨在進一步完善科技獎勵制度,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創造性,深入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舉措,方案亮點頻頻:

——調整獎勵對象要求,將獎勵對象由“公民”改為“個人”。同時調整每項獲獎成果的授獎人數和單位數要求。分類確定被提名科技成果的實踐檢驗年限要求,杜絕中間成果評獎,同一成果不得重復報獎。

——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增強獎勵活動公開透明度。向全社會公開獎勵政策、評審制度、評審流程和指標數量,對三大獎候選項目及其提名者實行全程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特別是科技界的監督。

——嚴懲學術不端,健全科技獎勵誠信制度。對重復報獎、拼湊“包裝”、請托遊説評委、跑獎要獎等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對造假、剽竊、侵佔他人成果等行為“零容忍”,已授獎的撤銷獎勵;對違反學術道德、評審不公、行為失信的專家,取消評委資格。為各獎勵活動主題建立科技獎勵誠信檔案,納入科研信用體系。

黃衛介紹,此次方案的出臺還進一步強化了國家科技獎勵的榮譽性。方案指出,將禁止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國家科學技術獎名義進行各類營銷、宣傳等活動,對違規廣告行為,一經發現,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科技成果“捷報頻傳” 獎勵制度“功不可沒”

近年來,我國在高溫超導、中微子物理、量子科學、幹細胞研究、人類基因組測序等基礎科學領域取得諸多突破,高性能計算機、載人航天、移動通信、載人深潛、高速鐵路、航空母艦等工程技術成果不斷豐富……這一切的背後,富有成效的激勵政策和獎勵制度“功不可沒”。

據統計,目前我國共授予27位科學家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授予47183人(次)自然、發明、進步三大獎。從初創至今,與時俱進、直面改革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制度,已成為國家人才政策、科技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著重要的激勵導向作用。

“積力之所舉,則無不勝;眾智之所為,則無不成。”中國科學院院士褚君浩認為,科技獎勵制度極大地激發了廣大科技人員的創新創造熱情,在全社會形成了崇尚知識、崇尚科學的良好氛圍,集中體現了我國“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

2016年國家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對參加國家科學技術獎初評的1810位專家學者進行的一項無記名問卷調查顯示,95%以上的專家認為先期試點實踐探索的科技獎勵改革達到預期效果,在鼓勵自主創新、促進科技進步、激勵科技人員方面作用明顯。

同時,面向經濟建設主戰場,科技獎勵評價注重科技成果的廣泛應用。近三年授予的科技進步獎通用項目中,企業參與完成的項目都保持在75%以上,牽頭完成的達35%以上。既有像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等一批具有示範帶頭作用的國有大中型創新企業,也涌現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等一批自主創新能力突出的民營企業,充分説明企業正逐步成長為創新的中堅力量,産學研用結合更加緊密、有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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