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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好國企改制“最後一公里”

2017-07-28 07:19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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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改革不是追求形式的翻牌,而是要實打實地轉換體制機制,與市場經濟充分融合,激發企業活力和競爭力

國企公司制改革終於走到“最後一公里”。近日,《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公佈,要求今年年底前尚未改制的69戶央企全部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

回溯歷史,我國不少國有企業建立於計劃經濟時期。以市場化為取向的經濟體制改革開始以後,國企亟待完善體制機制、適應市場經濟挑戰。1994年公司法實施,一批企業率先啟動公司制改革試點,變國家對企業的無限責任為有限責任,探索形成與市場經濟合拍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20多年來,國企公司制改革穩步推進,截至2016年底,中央企業的子企業公司制改制面達到92%,全國超過90%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最後需要攻克的堡壘,集中于兩頭:一部分是國資委監管的大型央企集團,目前101家中央企業中,有69家集團公司為全民所有制企業;一部分是經營困難、歷史包袱沉重的央企二、三級企業。

新一輪國企改革啟動以來,不避難點、不留空白,一切奔著問題去,讓公司制改革再沒有拖下去的理由。公司制改革是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基礎。通過改制,實現出資人所有權和企業法人財産權的分離,賦予企業獨立的法人財産權,國有企業才有可能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公司制改革也是新一輪國企改革中其他改革項目推進的前提。落實董事會職權、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部分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員工持股試點……一項項備受關注的改革新舉措,如果離開公司制改制,都難以推行。

今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明確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這樣的時間表,意味著20多年的公司制改革到了收官階段。央企集團為什麼留到了最後?改製成本高是重要原因。國企改制分三類,一是國有獨資企業改為國有獨資公司;二是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改為國有資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國有資本控股公司;三是國有資本控股公司改為非國有資本控股公司。不讓國有資産有一絲一毫的流失,是改制的底線。這就要求企業改制首先要進行清産核資、財務審計、資産評估,準確界定核實資産,客觀公正評定資産價值。越是大企業集團,資産規模越龐大,改製成本越高、耗時越長,一定程度上讓央企改制放慢了步伐。因此,走好“最後一公里”不能只定目標,還要有一系列配套政策保駕護航,有財政、稅務、工商、國土、人社等相關部門的積極支持。

翻牌容易,真改不易。公司制改革不是追求形式上由“某某廠”變成“某某有限責任公司”或“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而是要實打實地轉換體制機制,與市場經濟充分融合。考察業已完成轉制的國有企業,有的企業儘管設立了董事會、監事會等一整套體系,但實際運行還是老樣子:權責不清、約束不足、缺乏制衡等問題依舊突出,“花瓶董事會”“董事不懂事”的現象並不少見,現代企業制度實際上尚未建立。公司制改革,最終目的是通過體制機制的轉換,激發企業活力和競爭力。如果只變形式、不變內容,無異於走過場、換湯不換藥,缺乏實質意義。

逆水行舟,不進則退。今天,國企改革已進入深水區。主動作為、迎難而上,靠改革強身健體,國有企業才能破浪前行,做市場的弄潮兒。(白天亮)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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