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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解讀
《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7-09-22 20: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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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22日電 題:守住文物保護的紅線、底線和生命線——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解讀《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新華社記者施雨岑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護的紅線、底線和生命線。針對當前文物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就加強文物安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我國近期文物安全狀況如何?意見提出哪些重大舉措?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22日結合這些問題對文件進行了解讀。

文物犯罪案件緣何高發頻發?

“當前文物遭受盜竊盜掘盜撈案件高發頻發,法人違法屢禁不止,文物流通領域非法交易、非法收藏、拍假賣假亂象叢生”。近日印發的這份意見一開篇,便鮮明地指出了當前我國文物安全狀況的嚴峻現實。

據介紹,2014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每年立案文物犯罪案件2000起左右,一些地區文物犯罪手段不斷升級,作案愈加隱蔽,犯罪職業化、團夥化、智慧化趨勢明顯。一些地方甚至發生暴力案件,如用迷藥迷倒值班員,打傷看護人員。

“圍繞著盜墓、盜掘和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動,公安部門打擊的力度雖然在不斷加大,但現在文物犯罪的集團化、暴力化、智慧化和更加隱秘的現實還是存在的。”劉玉珠説,儘管打擊力度在不斷加大,但是文物犯罪的勢頭並沒有完全遏制下來。

針對這種形勢,意見提出,公安、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海關、工商、旅遊、宗教、海洋、文物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協同配合,建立長效機制,研判文物安全形勢,適時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盜竊田野石刻造像、古建築壁畫和構件,盜撈水下文物以及倒賣、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動。

“我們將和公安部等有關部門一起,紮實落實意見,進一步採取有力措施,繼續加大對文物犯罪的打擊力度。”劉玉珠説。

法人違法為何屢禁不止?

近年來,破壞文物本體及其原生環境的法人違法行為時有發生,且發生後不處理不追責的情況較為普遍。2016年,國家文物局全年督辦案件中法人違法案件佔比高達76.5%。

劉玉珠介紹説,今年4月,國家文物局啟動了為期半年的“全國文物安全狀況大排查行動”,同時深入推進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專項整治行動。全國共查處文物法人違法案件279起,其中國家文物局掛牌督辦50起,省級文物部門重點督辦案件103起。一批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得到嚴肅查處,特別是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劉亞樓舊居等七處不可移動文物遭違法拆除案,文物本體遭嚴重破壞,社會反響強烈,當地23名相關責任人被嚴肅處理。

他認為,現行文物保護法對破壞文物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偏低,與一些房地産開發項目、建設工程的高收益相比,簡直微乎其微,缺乏有效約束力。一些地方對文物保護認識不足,在城鎮建設開發中急功近利,拆真建假、拆古建新,破壞文物本體、破壞環境和歷史風貌。

針對這些問題,意見要求地方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文物安全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完善文物安全責任體系。

監管網絡如何織密織牢?

守住文物保護的紅線、底線和生命線,必須織密織牢文物安全的監管網絡。當前,我國文物執法力量薄弱,全國31個省級文物行政部門中,僅有一半設置了專門的文物安全監管和執法處室;在一些中西部邊遠地區,文物執法人員甚至需要騎馬、騎自行車去追趕開著汽車的盜墓賊。

“文物安全監管力量嚴重不足,導致文物安全檢查和執法巡查難以到位,農村和邊遠地區的文物安全尤其令人擔憂。”劉玉珠表示。

對於監管問題,意見一方面明確“充實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安全督察力量,加強省級文物監管力量,建立健全督察機制”,另一方面也在提高監管執法能力、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和強化科技支撐、提高防護能力等進行部署,如規定“地方各級政府應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確保無專門管理機構或管理機構力量不足的不可移動文物有專人負責巡查看護”。

近年來,我國已在相關方面進行了一些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我們聘請了3萬餘名文物保護員,加強中西部地區田野文物日常看護巡查。”劉玉珠説,“未來,按照意見規定,我們每年都開展一次對文物安全情況的檢查和評估,其結果我們將對社會公佈,通過新聞媒體和公眾對地方政府在文物安全、文物保護方面的履職進行社會監督。”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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