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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資金績效有了更準“標尺”衡量

2017-09-25 07:29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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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修訂印發《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辦法》,對脫貧攻堅期內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績效的評價作出全面規定,將於9月30日起施行。據介紹,《辦法》貫徹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不僅關注“投入多少錢”,更注重“花得好不好”。

聚焦精準 突出成效

2008年,財政部和國務院扶貧辦印發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試行辦法》。財政部數據顯示,2017年中央和地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超過1400億元。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新時期脫貧攻堅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財政部農業司負責人表示,因此,有必要對原辦法和評價指標進行修訂和完善,用更加準確、公正的“標尺”來衡量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

該負責人表示,“《辦法》將聚焦精準作為績效評價的基本原則,新增‘扶貧人口減少’‘精準使用情況’指標,重點考核脫貧成效,督促各地資金安排瞄準建檔立卡貧困戶、項目實施與脫貧成效緊密挂鉤”。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王澤彩認為,《辦法》著眼于財政扶貧的新形勢、新目標和新任務,構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制度框架體系,對規範和加強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發揮“指揮棒”作用

評價結果運用是發揮績效評價“指揮棒”作用的重要手段。

財政部農業司負責人介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結果的運用,目前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將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結果納入省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並通過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對工作成效考核綜合評價好的省份進行獎勵;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的因素之一,對績效評價結果為優秀和良好的省份,分東、中、西部給予差別化獎勵;依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結果(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成效得分),對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成效好的省份進行獎勵。

《辦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政策要求,將整合資金使用成效納入評價體系。“在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時,要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安排更加貼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實際需求,進一步打破限制資金使用的束縛,突出資金精準使用的要求。”王澤彩説。

推進績效目標管理

為保障扶貧資金的精準使用,《辦法》明確要求加強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目標管理。

“考慮到脫貧攻堅期還有3年多時間,中西部省份資金規模大、項目數量多等情況,本著循序漸進的原則,《辦法》要求從2018年起,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等東部6省份,開展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目標管理工作,率先探索積累經驗,中西部省份也要選擇未納入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試點的若干縣開展試點,結合實際逐步推進。”財政部農業司負責人説。

“全面推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應先受關注。評價指標中資金使用效果佔比最大,體現出績效評價的成果導向。資金投入、資金撥付、資金監管等指標設置有利於引導各地加大投入、規範管理,加強信息公開和使用監管。”王澤彩説。(記者 曾金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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