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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即將迎來“大考”

2018-01-25 22:0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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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25日電(記者王立彬、胡璐)根據新修訂的《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三部門將進一步突出耕地保護、強化政府責任,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也將迎來新標準下的“大考”。

這是記者25日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家統計局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的。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曹衛星介紹,隨著新型工業化、城鎮化深入推進,耕地後備資源不斷減少,實現耕地佔補平衡、佔優補優的難度日趨加大,耕地質量建設和管理有待進一步強化,耕地保護面臨多重壓力。加上有的地方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的主體意識依然不強,違法違規佔用耕地的情況依然存在。

為此,新的考核辦法以實行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為核心,對考核的實施主體、組織方式、主要內容、結果應用等進行了完善。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耕地數量變化、耕地佔補平衡、永久基本農田佔用和補劃、高標準農田建設、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和耕地保護制度建設等方面情況。

同時,考核辦法還明確國務院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進行考核,具體由國土資源部會同農業部、國家統計局組織開展。考核檢查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法,從2016年起,每五年為一個規劃期,實行年度自查、期中檢查、期末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省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工作業績考核、相關考核評價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

“新的考核辦法有利於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節約用地制度,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和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曹衛星説,今年將適時開展“十三五”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期中檢查工作。

2017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佔補平衡的意見》,要求完善相關責任目標考核制度。國務院辦公廳于2018年1月3日印發新修訂的《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這一考核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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